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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值不值得交往 看他借錢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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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人說過一句話:在這個薄情的年代,想要讓人記住你唯一的方法,就是辜負一段感情,還有欠錢不還。

以此類推,想讓人恨不得永遠沒認識過你,就去仗著有感情,沒分寸地借錢。

這兩天,有人發帖,說身邊的朋友和女朋友才認識三個月,女孩要買房子,張口就借八萬塊,而且房子還只寫自己爸媽的名字。

故事中的男孩還在猶豫,這錢借了就是麻煩,不借就有分手的風險。

另一邊網友們態度卻都很堅決。

還有人說,這女孩其實就是在找藉口想要分手。

不知故事真假,但一談借錢,誰都頭大。都明白談錢傷感情,談感情也傷錢。可是真發生在自己身上,因為各種人情關係,就總是不好辦。

且不說拿不拿得出8萬塊這麼多,就算是比金堅的情誼,借錢之前也得想明白了。

借錢的分寸見人品

為什麼故事中的女孩這錢借的不合適?要從借多少和向誰借兩方面看。

一是兩人才相處了三個月,就要借這麼大一筆數字,而且還是為了自家私事,有失分寸,也沒顧及事情可能引起的後果;

另一方面,她選擇借錢的對象不合適。如果是還打算認真對待這段戀愛關係,這樣的要求會讓男友處於兩難的境地,而且對於感情也是一次不小的考驗。

《人生需要揭穿》一書中有這樣一句話,「我向來不以錢來判斷事物,但我知道我們愛的人,應該是和我們價值觀相近的人」。

只此一個借錢的要求,就能看得出一個人對待錢的觀念是不是成熟。

你一定還遇到過這樣的,每次借錢都是十塊二十的借,每周一次,每次都不多,不定期會還一部分。

讓他還錢,好像十塊二十的沒必要;不讓他還,自己又覺得過不去這個坎。

俗話說,長貧難濟。不論是真貧還是假貧,借錢始終是一件傷人的事,而退讓只會讓這類人得寸進尺,不忍心只會變成傷害自己的工具。

電影《後會無期》裡,陳柏霖飾演的江河對三叔說:「再艱難,也不能騙別人的錢,你們可以去借錢

三叔問,「借錢跟騙錢,有什麼區別嗎?

王珞丹飾演的蘇米說,「借錢,就是騙朋友的錢。

也許這話看起來有點偏激,但生活中許多人向你借的錢,確實是和你「後會無期」。

有人說,借給自己錢的朋友才是真朋友。不少人把這句話奉為圭臬,用借錢來衡量兩個人之間的感情。

但借錢也是極易暴露人品的考驗。

梅艷芳說,她每開出一張支票,就少掉一個朋友。生活中有太多的塑料情誼,經不起這樣的折騰。

金錢觀分歧是交際殺手

美國密西根大學教授特莉選了美國將近400對新婚夫婦,對他們進行長達25年的跟蹤研究後發現,金錢觀差異是首要離婚殺手。

「很多已離婚的人都說,在婚姻的早期階段,錢是引起夫妻間矛盾的首要原因。」

錢是身外之物,而對錢的態度卻是面真實的「照妖鏡」。

朋友小李是一個生活非常講究品質的人,平日裡待人也「闊氣」,請客送禮不在話下。

可他的家庭並不富裕。一切超出承受能力的開銷,都要讓父母借外債來還,一借就是幾萬。

他說是因為家裡窮,小時候經常被人欺負,現在才會這樣拼命掩飾自己。

後來,他不僅出軌,欠了自己女朋友4000多元,還挪用了社團上千元的公費。

表面的開朗大方,只是表象。小李被金錢奴役的態度,才真實反映他為人的缺陷:虛榮,且不懂責任為何物。

朋友異常的金錢觀,就是種危險信號。

對金錢的理解和觀念,是衡量一個人值不值得交朋友的很重要一關,它無時無刻不影響著人與人之間關係的質量。

親人、朋友如此,情侶亦是,金錢觀就是一桿秤。

怎麼花,怎麼借,怎麼還,都是隱形的考驗。

最難還的是人情債

「有什麼別有病,沒什麼別沒錢」。

一項關於私人借錢主要選擇對象的調查顯示,人們更傾向於向親戚和朋友借錢。

銀行借貸需要利息,到了親戚朋友這該怎麼算?

咱們這關係,還提什麼利息不利息的?

親戚朋友因為有了「血緣」這層關係,被借錢的顧及雙方關係不會主動提出要利息,借錢者也就這樣對利息絕口不提。

可事實是,借了人家的錢,就在同時享受這部分錢和它本能產生的經濟收益。

算一筆帳吧,如果問家裡親戚借了8萬元,一年後歸還。就算不買理財產品,放在銀行,一年期存款利率1.50%,那一年收益也是1200元。

親戚的錢本來可以再生錢,但是借了收不到利息,就是被綁架著用人情來抵錢上的虧損。

羞於談錢講利息,表面上看起來一團和氣,時間久了,無論是親戚朋友還是戀人,都難免心裡不快。

該算清楚的算不清楚,最後只能是又傷錢又傷感情。

主持人孟非說:「如果,我的朋友開了飯館請我去吃,那我一定捧這個場,而不會要求對方給自己免單打折,更不可能沒心沒肺地帶一群人去吃大快朵頤,還要求人家送冷盤。

正是由於我和對方是朋友,才更體諒他做生意不容易,知道他經營有成本,不會讓人家倒賠白送。」

錢債好還,情債難償。

做事先談條件,醜話說在前面。要解決錢的事,就不要在人情上貪便宜。

借錢要有原則

可人在江湖飄,誰能不挨刀。

被粘在人情的大網上,別人的一絲動靜,總會對自己產生影響。即便堅持從不向好友借錢,也難免會遇上別人有需要,不得不幫一把的時候。

去借錢與被借錢,都要求「巧」。

1、救人於水火,而非「享樂」

這類似於很多人理解的「救急不救窮」。很多人按照字面意思理解,是說要在突發事件發生時伸出援助之手;若是只是因為「想買的買不起」,就不能幫。

但這句話的原意是,「只能救一時的急難,不能從根本解決問題」。

所以如果想跟別人借錢,自己要記得「救急不救窮」。海明威說,借錢就是乞討的開端。一味依賴借來的錢,只會讓人愈發懈怠;

而對於被借錢的人來說,不把錢借給只為滿足私慾的人,才是明智的。

2、決定前先識人

哪怕有能力借給別人錢,也要在做決定前三思。

這個人品行如何?是否有常向別人借錢,但是沒有能力歸還的情況?他是不是個吃軟飯的「無底洞」?

除此,還要如評論家梁宏達說的,你得做一次評估。

他不是向我借,他是向我要,這時候能不能給他?如果他向你要錢,你都能給他,你再把錢借給他用;要是不行,那你就別借。

本來這個人是你的朋友,借完他不還你,你想要,兩個人再有個矛盾,錢弄不回來朋友還丟了,何苦呢?」

3、力求「雙贏」

這是「絕境中的上上策」。如果被逼無奈,真的遇上特殊情況,必須得借錢,又過不了心理關,那就給自己定個上限。

在這個數額以內,做好準備,哪怕不能收回,都不能讓心裡對和借錢人的情誼產生威脅。

不要讓自己因為借錢,被糾結和面子捆綁得不得安寧。先在心裡打個預防針,那人還了你的錢,不會慶幸到反覺得他是恩人;那人還不了,就權當是為情誼交了一份自我感動的稅。

感情和錢,總得自己守住一個。

責任編輯: 宋雲  來源:新浪看點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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