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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小剛向房屋稅「開炮」 都交過稅 為何又要交?

3月8日,全國政協委員、導演馮小剛發言,針對「兩會」期間熱議的房屋稅話題,馮小剛認為應當「做廣泛的民意調查,也參照國外的方式,和我們的方式結合,它必須是合情合理的」。

「房屋稅」喊了八年,一直都是「狼來了」,然而今年兩會上透露出一個重要信號:房地產稅,真的要來了。

3月8日,全國政協委員、導演馮小剛發言,針對「兩會」期間熱議的房屋稅話題,馮小剛認為應當「做廣泛的民意調查,也參照國外的方式,和我們的方式結合,它必須是合情合理的」。

房地產稅

在詳細論述房地產稅之前,辨析兩個概念,房屋稅和房地產稅。

簡單說,房屋稅是房地產稅眾多稅種其中之一,但卻是人民群眾最關心的稅種。

房屋稅2011年時,已經在上海和重慶試點個人住房徵收房屋稅。

今年的兩會上,史無前例的提到了一直以來呼喊聲很高的房地產稅立法。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李克強表示: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健全地方稅體系,穩妥推進房地產稅立法。

新任發言人張業遂已經在新聞發布會上透露:房地產稅立法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委員和財政部牽頭組織起草,目前正在進行第一階段起草的工作。

馮小剛開炮

「我希望相關部門,一定要做廣泛的民意調查,也參照國外的方式,和我們的方式結合,它必須是合情合理的。」

馮小剛說的不無道理,房地產稅立法,痛點很多。

首先,房地產評估問題。

對於房產的評估,現在並沒有統一的標準,也不能實現標準完全統一。即使是發達一線城市,房屋的真實成交價也和評估價差距很大。

這在北上廣深等一線大城市或許不是很明顯,因為這些城市的房價暫時呈現穩定的狀態,但是在二、三線城市,表現的很突出。

一般情況下,地稅局的房屋估價會比真是成交價低30%-50%。

在許多已開發國家,為了解決此問題,會將評估和徵收分開,並且將房產進行分類,且將權利下放到下級機構。

其次,重複徵稅。

目前國內房地產徵稅不是對購房者徵收,而是對開發商進行徵收「土地出讓金(70年)」,已經相當於變相徵收了房屋稅,如果不解決這個問題的話,那麼就存在變相徵收的嫌疑。這顯然不是購房者所希望看見的。

最後,用何種形式徵收?

有專家建議,按套數徵收、按家庭人口徵收的、按人均面積徵收、按階梯稅率徵收……

按套數徵收的話,高產人群擁有一套豪宅和中低產階級幾十、一百多平方米的房子徵收的稅費一樣,也不是很合理,但是確實能抑制炒房客。按人均面積徵收的話,擁有住宅面積越多,稅費越高。

此外,對於剛需者來講,應該降低或者免徵稅,讓那些擁有多套、炒房的人來兜底。

試點推行是板上釘釘的事情,那麼一二線城市會首先試行,對於人口流出地、經濟欠發達的省份,會推遲試行或者不施行。

不論哪種形式,對於高槓桿炒房客來講,都是一個噩夢。

房價會下跌嗎?

一二線城市的房價,確實很高。很多人希望趁著房地產稅的來臨,讓樓市冷靜下來,以便能夠用更低的價格買到房子。

但是,出台房地產稅的根本目的並不是為了降低房價,而是建立地方政府財政收入的長效機制。

也就是,房地產稅的徵收,和其他稅收一樣,是為了獲得更多的財政收入,而不是或者不主要是降低房價。

以日本為例,1950年開始徵收房屋稅。在地方稅制改革中引進了固定資產稅,主要對土地、房屋等徵稅。

每年1月1日在房屋登記簿上登記的產權所有者,有義務向所在的市町村繳稅,標準稅率為1.4%。而東京都心23區的產權所有者需要將稅金繳至東京都而非各自市町村,這是一個特例。

但是日本依舊於1970年迎來了房價的飆漲,1980年更是抵達了泡沫的巔峰。

韓國徵收房地產稅的原因,是抑制炒房現象,但是也不是為了抑制房價。韓國從2005年開始徵收房地產稅,幾經波動,目前的版本是李明博版本。

從2008年開始實行減稅政策,調整了綜合不動產稅,把徵稅對象上調到價值9億韓元以上的住房,把稅率下調到0.5%至1%。

房地產稅對於大多數國家來講,都是為了增加財政收入,這一點不論是日本還是英國,都可以證明。

而房價上漲的因素有很多,單靠房地產稅的實施,是控制不了的,供求關係、房地產政策等,才是更深層次的因素。

而且,即使是房地產稅真的來了,買房的成本真的下降了,買不起的房子依舊買不起。唯有一種辦法可以抑制房價,在轉讓環節收重稅。

在房地產稅方面,真的要非常慎重,起征點起碼要惠及廣大人民的基本居住需求,讓更多的人住得起房

責任編輯: 秦瑞  來源:金融家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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