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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琳玲被拒絕入境 咬傷入境處職員

早前在法庭內拍照、被裁定刑事藐視法庭罪成的大陸女子唐琳玲,消息指,她27日乘坐飛機由北京抵港,但被入境處以"入境目的有可疑"為由拒絕入境,28日當局安排機位遣返她回北京時,唐琳玲咬傷一名,職員送院治理,並無大礙。

綜合媒體報導,唐琳玲27日乘搭飛機,由北京來港,被入境處以"入境目的有可疑"被拒入境,並按程序安排在28日由數名入境處職員押送遣返,期間唐琳玲情緒激動,咬傷一名女職員的手部,右手背被咬至流血。該名女職員被送往北大嶼山醫院治理,並在北大嶼山醫院警崗報案。警方證實接獲報案,案件暫列"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由機場警區刑事支援及情報組跟進。

由於案件現已列為襲擊案,據了解,若警方調查後,有合理懷疑有人干犯了某些罪行,而未能將該名人士緝捕歸案時,會列作被通緝人士,換言之,若唐琳玲被確認涉案後,而又被列為通緝人士,下次入境香港時,入境處可以通知警方拘捕。

責任編輯: 陳柏聖  來源:世界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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