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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國公民販毒案重審判死刑 學者認為對孟晚舟事件回應

遼寧省大連市法院周一(14日)重審被控走私毒品的加拿大公民謝倫伯格,並當庭宣判,以「走私毒品罪」判處謝倫伯格死刑,並沒收他個人全部財產。有學者認為,謝倫伯格被判重刑,是中國對加拿大抓捕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的回應。

遼寧省大連市法院周一(14日)重審被控走私毒品的加拿大公民謝倫伯格,並當庭宣判,以「走私毒品罪」判處謝倫伯格死刑,並沒收他個人全部財產。有學者認為,謝倫伯格被判重刑,是中國對加拿大抓捕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的回應。(劉少風報導)

根據遼寧省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周一(14日)晚公開的文件顯示,加拿大籍被告人謝倫伯格(Robert Lloyd Schellenberg)走私毒品案,依法重審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

文件指,檢方指謝倫伯格受人指派,在2014年11月到大連,準備分裝一批存放在貨倉里、共重222公斤的冰毒,並通過海運從大連走私到澳大利亞。謝倫伯格當日抵達大連後,曾到貨倉查看,還在一名許姓中國男子協助下,購買分裝工具和輪胎,準備把毒品藏入輪胎走私出境。

檢方又指,該批冰毒從廣東運抵大連,由許姓男子接收。其後許姓男子懷疑當中涉毒品,向警方舉報。警方其後在貨倉搜出20噸塑料顆粒,查獲藏匿其中的毒品。而謝倫伯格在事情暴露後,企圖從廣州轉機逃往泰國曼谷,在廣州落網。該批毒品市值超過約88億元人民幣。

謝倫伯格的辯護律師張冬碩曾指出,一審判決沒有排除多項重大懷疑,屬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充分,又指謝倫伯格未有著手實施走私毒品,要求改判驅逐出境。他亦強調,不排除許男有公安特勤人員身份,要求他出庭作證。

法庭文件又指,審判官在宣告判決時,當庭告知被告人如不服判決,有權在接到判決書第二日起十日內向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案件審理期間,人民法院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在訴訟過程中的辯護、翻譯等各項權利,加拿大駐華使館派員到庭旁聽,多名中外媒體記者,50餘人亦到場。

上海政治學者陳道銀認為,中國及加拿大正在打「法律牌」,法院對謝倫伯格判重刑,是中國對加拿大抓捕孟晚舟的一個回應。

陳道銀說:實際上,從中國的應對策略來說,加拿大是打出這個法律的牌,那麼從中方的角度出發,勢必也會打一張法律的牌,所以加拿大這個走私毒品的(公民),他是2016年被判的,結果隔了兩、三年之後又重審,實際上是在打這個法律牌,主要是中方對加拿大抓捕孟晚舟,從法律上的一個回應。

大連市中院2016年3月15日公開審理有關案件,在兩年八個月後的2018年11月20日作出一審宣判,裁定謝倫伯格走私毒品罪成,判入獄十五年、沒收個人財產十五萬元人民幣,以及驅逐出境。謝倫伯格不服判刑,提出上訴。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在上月29日進行二審,裁定一審判囚15年並驅逐出境的判決,屬於判刑過輕,明顯不當,下令發還重審。

責任編輯: 夏雨荷  來源:自由亞洲電台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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