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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股市最大敵人:赤裸裸的欺詐和掏空

我大A股這些天天天天雷滾滾,帳上貨幣資金太多的爆雷(康得新、康美藥業……)、商譽太高的爆雷(A股商譽接近1.5萬億,攤下來平均每家有4個多億,爆雷太多,不舉例了)、遭豬瘟的爆雷、搞娛樂的(按說是輕資產公司)也爆雷……,公司太多,大A股的段子手都忙不過來了。

「預虧78億的天神娛樂,是借殼科冕木業上市的,老闆一上市後就瘋狂併購,各種高溢價買買買,自己本人還1500萬拍了一頓巴菲特的午餐。至於他個人持有的股份全部被司法凍結,但問題不大,因為98%都已經質押出去套現了,就算跌爆倉了也是機構虧錢,他本人還從上市公司辭職了……

天底下就有這麼好的事,用上市公司往場外輸送利益,用上市公司的錢豪賭,賭輸了自己的籌碼還都提前跑光了,一個上市公司的殼價值真的是被用到淋漓盡致,太會玩了!」

「雛鷹牧業這公司發公告說自己養豬沒錢買飼料,把豬餓死了!餓死了!!!然後還導致了29-33億的虧損,真是太可氣了!豬豬做錯了什麼?為什麼要餓死豬豬,虧30個億,那得餓死多少頭豬啊?」

市值風云:「你們也不想想,哪家養豬場能蠢到把豬餓死?發現飼料不夠的時候,你不會把豬賣掉嗎?難道春節期間豬肉滯銷賣不掉了?

一群大活人每天眼睜睜看著豬在那餓得慘叫,想不出辦法?你們知道餓死一頭豬需要多長時間嗎?期間豬要製造多少恐怖的噪音嗎?死豬怎麼處理?賣了?還是埋了?如果死了都能賣掉,為什麼不活的時候賣?如果埋了,這麼大動靜,沒人提前知道?

這明顯是謊言,好嗎?而且編謊話的人明顯不帶腦子。」

這次上市公司集中大額預虧,有不少公司趁機「洗大澡」,把虧損釋放出來、把帳上的虛構資產、難言之隱都一洗了之。

造成這種商譽或各類虛構資產,說到底,是背後的「財務造假」或「掏空」。掏空,上市公司通過高價收購,把利益轉移到上市主體之外,君不見,經常有上市公司花大價錢收購各類包裝得很好的資產,這些收購方難道是傻子?當然不是,背後的利益勾當就不好說了。

或者通過財務造假帶來巨大利益,利用上市公司融資、大股東股票質押、股東減持。

掏空或造假後,上市公司報表形成大量虛構資產,遲早是要爆雷的,只是這次集中大爆發了。

有人把A股市場的問題歸罪於商譽會計處理,或歸罪於併購,也有歸罪於監管機構監管不力。

商譽也好、併購也好,各國資本市場都有,為什麼在我國演變成這樣局面?說白了,是因為這麼多年來,在我國,欺詐一旦成功,可以獲得巨大利益,就算被發現,付出的代價也很小;在二級市場上,有人質疑財務造假,往往質疑者要背負巨大壓力,甚至造假者沒事、而質疑者卻被追究刑責(大家可搜索「天地俠影」質疑新疆廣匯的案例),質疑造假者也無法通過做空來獲利,質疑造假風險巨大卻沒什麼收益,使得很多人明知道上市公司有財務問題,或併購價格虛高,但沒有相應機制來遏制這類行為。

國外資本市場也一樣存在財務造假或掏空,海外上市的中概股也曾大量被曝造假。怎麼破?指望監管嚴把關,效果並不大。會計處理也好、收購兼併也好,當中真真假假、虛虛實實太多,不能一棒子打死,指望監管人員、審核人員有火眼金睛,看穿一切,顯然是不現實,還是要藉助市場力量和法治威懾。

前些天,有市場傳言說新任證監會主席要推做空機制,對資本市場而言,其實是個好事,但證監會出來闢謠了。

現行監管對IPO上市、對併購重組等都有相對嚴格的審核機制;為了維持股市穩定,也禁止惡意做空,但這些措施,恰恰是保護了惡意欺詐和掏空的。

對審核者來說,並不直接承擔審核失敗的後果,而那些欺詐者,有著強烈動機去尋租,最後反而是劣幣驅逐良幣,因為良幣要進入市場成本太高,而劣幣則無所謂,進入市場就是奔著大肆騙錢目的而來的,一旦矇騙過關,就不擇手段騙錢,就算被抓,付出的代價也不大。

根據現有《刑法》,涉及上市公司財務造假的主要是下面兩條:

第一百六十條在招股說明書、認股書、公司、企業債券募集辦法中隱瞞重要事實或者編造重大虛假內容,發行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非法募集資金金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一百六十一條公司向股東和社會公眾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會計報告,嚴重損害股東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對上市公司來說,欺詐發行股票、債券,最高是五年有期徒刑;如果不涉及欺詐發行的財務造假,則最高是三年有期徒刑(譬如利用財務造假,進行高價減持獲利)。

相比來說,盜竊、詐騙罪、虛開發票等犯罪的代價,遠遠大於資本市場的欺詐。

筆者去年寫過一篇:

爾康製藥董事長承諾賠償到底,劈財務造假的雷會在何方?

樂視為例,有沒有財務造假不好說,大股東賈躍亭當時股票減持時,公開承諾減持資金免費借給上市公司使用,結果減持完成後,很快把資金都拿走了,對這種赤裸裸的欺詐,除了譴責,賈會計並沒有受到什麼實質性的懲罰。

當然,類似的案例很多,各種欺騙、各種奇葩、各種爆雷,層出不窮。日光之下,並無新事。

A股最大敵人不是巨虧,不是商譽,不是會計處理,而是赤裸裸的欺詐和掏空!

要治理欺詐和掏空,方法也是老生常態。

欺詐和掏空,在各國資本市場都有,就和腐敗一樣,其他國家也照樣存在,區別在於程度不同而已,要杜絕是不可能的,但至少要大大減少,資本市場才有希望。

治理欺詐和掏空,也不必摸著石頭過河。成熟資本市場,比較有效方法,還是通過做空機制、媒體監督,再加上民事索賠機制完善,讓欺詐或掏空的法律責任主體承擔高額賠償,並對惡意欺詐者追究刑事責任。

責任編輯: 秦瑞  來源:馬軍生 博士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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