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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場埋屍案兇手曾找"小姐"試迷藥 案發前已挖數坑

近日,在湖南新晃「操場埋屍案」宣判後,記者從被害人家屬代理律師周兆成處獲悉,在該案發生的十幾天前,杜少平就已安排工人在工地上挖了數個大小不等的坑,為殺害鄧世平後掩埋屍體做準備。

另外,周兆成還介紹稱,儘管被告人杜少平、羅光忠都當庭承認殺害鄧世平的事實,但在作案細節上,兩人說法有出入。「在庭審中,杜少平說,他用錘子打了鄧世平頭部時,鄧世平的身體還抽搐了一下,他後來讓羅光忠也用錘子去敲打了。」但羅光忠說在用膠布封臉、打擊鄧世平的過程中,他只是配合杜少平,頭都扭開,不敢看鄧老師的臉。

迷倒後膠帶粘貼口鼻

塑膠袋套頭、捆住手腳後錘擊頭部

2019年12月17日至18日,湖南省懷化市中級法院一審對被告人杜少平等人故意殺人案及其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進行公開審理並當庭宣判。湖南新晃「操場埋屍案」被告人杜少平犯故意殺人等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羅光忠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該案宣判後,被害人鄧世平家屬代理律師、北京市一法律師事務所周兆成律師向記者介紹稱,此次庭審中,公訴機關通過展示大量的證據,包括證人證言、勘驗報告、司法技術鑑定報告、犯罪現場指認照片及辨認作案現場的筆錄等,證實被告人杜少平、羅光忠在16年前親手殺害鄧世平的全部犯罪事實,而且兩被告均構成犯故意殺人罪,在犯罪地位上均為主犯。對於公訴機關的指控,被告人杜少平、羅光忠也當庭承認殺害鄧世平的事實,對公訴機關出示的大量證據均表示無異議。

周兆成介紹說,在庭審中查明,2001年12月31日,被告人杜少平承攬了新晃縣第一中學400米田徑場開挖工程。並聘請被告人羅光忠等人參與工程管理。總務處工作人員姚本英和被害人鄧世平代表校方監督工程質量和安全。在施工的過程中,杜少平因工地推土機致人死亡、爆破等安全事故和工程標高、堡坎質量等問題與堅持原則敢於說真話的鄧世平產生矛盾,杜少平認為其故意刁難,擋了財路,因此懷恨在心,最後下定決心要殺害鄧世平。

周兆成說,杜少平在位於彩印廠的家中、項目部、工人宿舍與羅光忠、高應中等人談論工程施工時,多次提議想「搞死」鄧世平,讓手下人想辦法,但不要聲張,「誰說出去殺了誰全家」。

在庭審中,被告人羅光忠交待杜少平要他找「迷藥」,並安排「小姐」去試驗藥效,但是沒有成功;隨後,羅光忠按杜少平的要求,找人給鄧世平「放蠱」也就是一種流傳在湘西一帶被稱為「湘西三邪」的詛咒巫術,但沒起到任何效果。

周兆成接著說,2003年1月10日左右,因工地部分位置有彈性土,需將淤泥置換出來並用硬物填充,杜少平藉機安排工人在工地上挖了數個大小不等的坑,為殺害鄧世平後掩埋屍體做準備。1月22日,鄧世平在項目部與姚本英下象棋,杜少平將事前準備好的數片藍色片劑「迷藥」(三唑侖),混入瓶裝獼猴桃飲料內給鄧世平喝;同時,讓項目部樓下的被告人羅光忠以送橘子為由支開姚本英;迷倒鄧世平後,杜少平用膠帶粘貼鄧世平口鼻處,並在嘴部纏繞數圈。其後,杜少平與羅光忠二人用塑膠袋套住鄧世平的頭部並用膠帶反覆纏繞,又用膠帶捆住手腳。隨後,杜少平用橡膠的錘子擊打鄧世平的頭部右側,導致鄧世平死亡。

周兆成說,他在庭審現場問杜少平覺得鄧世平是什麼時候死的,杜少平說是被自己夥同羅光忠錘殺後死的。

「杜少平說,他用錘子打了鄧世平頭部時,鄧世平的身體還抽搐了一下,他後來讓羅光忠也用錘子去敲打了。」周兆成說,但羅光忠稱自己在用膠布封臉、打擊鄧世平的過程中只是配合杜少平,頭都扭開,不敢看鄧老師的臉。

周兆成說,其後兩人商議,在下晚自習後將鄧世平屍體拋至新晃縣一中的操場深坑內填埋。

律師稱案犯杜少平當庭流淚懺悔:

悔恨、恐懼伴隨16年

周兆成說,可以說正是因為鄧世平狠抓工程質量,擋了杜少平的財路,因此得罪了杜少平,才讓他對鄧世平痛下殺手。「在庭審現場,我還專門就雙方是否有私仇詢問杜少平、羅光忠,兩人均說自己與鄧世平老師沒有任何私仇。」

「在談到他是否後悔的時候,杜少平長嘆了一口氣,含著眼淚說,自己縱有一萬個理由,也不應該做這種事,悔恨、恐懼伴隨著自己16年,如果有那麼一天法律對他嚴懲,他想鄧世平老師就可以安息了!」周兆成說。

20歲左右的鄧世平。

周兆成說,後來他又問羅光忠覺得鄧世平是個什麼樣的人,羅光忠說鄧老師是一個講原則、負責任的好人。他又問羅光忠是否為殺害鄧世平老師感到內疚,羅光忠帶著哭腔說,他不但感到內疚,他還傷心,對不起鄧老師,還有鄧老師的家人。

「羅光忠在庭審現場說每年的清明節和中元節(鬼節)的時候,他都會為鄧老師燒紙和燒衣服,因為鄧老師是被他和杜少平埋在操場大坑的水溝里,地下肯定會很冷。」周兆成說,聽到這個細節的時候,他非常難過,從內心感受到了鄧老師遭到的巨大殘害。

周兆成還提到,自從16年前鄧世平「失蹤」後,他的愛人譚師母在長達16年的精神折磨和摧殘下早已經心力憔悴,「為了防止在庭審中,譚師母聽到鄧世平老師被殘忍殺害的詳細過程而突然暈倒或情緒崩潰,我建議她最好不要出席庭審。最後家屬決定出庭的就是鄧世平老師的弟弟、兒子和女兒三個人。」

周兆成說,12月17日凌晨3點左右,他正在酒店的房間裡研究案卷,為第二天的開庭做最後的準備,鄧世平的兒子鄧藍冰還打來電話交流,「後來,藍冰告訴我開庭前他一夜無眠。」

在談到此次庭審當庭宣判時,周兆成說,他認為這不光有法律依據又有極大的現實意義。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刑事案件的宣判有兩種形式,一種是當庭宣判,即開庭當日當庭宣判,一種是定期宣判,是合議庭評議案件得出結果後,定期宣判。

「在我國司法實踐中,大多數刑事案件的宣判法院會選擇定期宣判的方式。我認為本案採取當庭宣判主要是因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周兆成說,對於這樣具有全國影響的惡性案件,在充分保障被告人權益的前提下,適當提速,是讓正義更早的到來,讓英雄的鮮血不會白流,讓沉冤地下16年的鄧世平老師早日得到公平和正義。既是對被害人鄧世平親屬的交待,也是滿足整個社會對公平正義的期待。

責任編輯: 時方  來源:大眾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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