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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留美幼童被撤回後的命運

哪怕政府出錢,也沒人願去美國

按照清廷計劃,在美國成立「幼童出洋肄業局」,在上海成立「幼童出洋肄業滬局」,後者負責在國內甄選12歲至15歲的幼童,進「預備學校」學習,訓練合格後再派赴美國。計劃派遣四批,總計預算銀120萬兩。

沒想到,計劃剛一開始就在幼童招選這一環節上遇到了很大困難。當時風氣未開,學習西學為人鄙視,到國外讀書更是前所未聞,雖然所有費用由政府支付,但願意送兒子出洋的家長也寥寥無幾。

另外,在「天津教案」這場由「謠言揭開的文明衝突的序幕」之後,普通百姓對外國人仍有強烈的猜疑,一些聳人聽聞的傳聞依然在相對閉塞的地方流傳,使中國的家長們莫名驚懼。一位留美幼童後來回憶說:

「當我是一個小孩子的時候,有一天,一位官員來到村里,拜訪各住戶,看哪一家父母願意把自己的兒子送到國外接受西方教育,由政府負責一切費用。有的人申請了,可是後來當地人散布流言,說西方野蠻人,會把他們的兒子活活地剝皮,再把狗皮接種到他們身上,當怪物展覽賺錢,因此報名的人又撤銷。」

由於第一批留學生未能滿額,容閎又不辭勞苦,親自到香港,由英國政府設立的學校中挑選了幾個比較優秀的學生補充。總算湊足了第一批30人。

自1872年(同治十一年)起,至1875年止,中國共派出四批幼童計120名,最幼者10歲,最長者16歲,平均年齡12歲。以籍貫論,廣東84名,江蘇20名,浙江9名,福建4名,安徽2名,山東1名(此據台灣學者高宗魯之統計)。但無一皇室貴胄的幼童應募,一個政權欲倡導的事情,權貴們卻不響應,會給其他社會階層何種聯想?

從這個籍貫的分布,也可以看出當時中國各地不同的開放程度。敢於「吃螃蟹」,送兒子到異邦求學者,多為廣東、江浙這些沿海城市的家庭,他們或有家人、親友與洋人共事,或與西人有過較多接觸。如當時上海有名的買辦商人唐廷樞,就樂於送自己兒子出洋留學。後來在中國非常著名的鐵路工程師、廣東南海人詹天佑,他的留學則緣於一位在香港做事的鄰居的大力鼓動。詹父本希望兒子將來走科舉正途,猶豫不決,這位見過世面的鄰居再三勸說,並以將女兒許嫁作為保證,詹父才下定決心。

家長送幼童出洋,都必須親筆「具結」,並畫押,即向政府作出一種免責的法律保證。詹天佑的傳記中收錄了這份「保證書」:

「茲有子天佑,情願送赴憲局(幼童出洋肄業局)帶往花旗國(晚清時對美國的稱呼)肄業學習機藝,回來之日,聽從差遣,不得在外國逗留。倘有疾病,生死各安天命。……童男詹天佑,年十二歲,身中,面圓白,……」

後面還要開列祖宗三代本名,儼然是一紙賣身文書。

第一批招選到的幼童首先在上海預備學校集中,經過半年的培訓後,於1872年8月,由上海登船赴美。於是出現了本文開頭的那一幕。

當1872年首批幼童赴美之際,中美外交關係尚未正常化,美國在中國派有公使,常駐北京,而中國在外卻無使節。以幼童出洋肄業局正、副委員名義,常駐美國康州哈德福城,負責管理幼童事宜的分別是刑部候補主事陳蘭彬和容閎。1874年,李鴻章撥款美金四萬三千元,授權容閎在哈德福城建造寬敞的三層樓房一座,可同時容納幼童出洋肄業局的所有職員、教師和75名學生,餐廳、廚房、宿舍及浴室俱備,作為幼童肄業局永久性的駐美總部,這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駐外常設機構。

讓陳蘭彬、容閎出任肄業局的正副委員,出於曾國藩、李鴻章這兩位重臣的薦舉。陳氏雖仕途不順,卻是科舉的優勝者,曾點過翰林,他和容閎搭檔又壓後者一頭,有一點「中西合璧」、以中為主的味道,這可以少給保守派以攻擊的口實。李鴻章在致總署的信中說:「蓋以純甫(容閎字『純甫』)熟諳西事,才幹較優;荔秋(陳蘭彬字『荔秋』)老成端謹,中學較深,欲使相濟為用也。」

「相濟為用」四字頗能透露曾、李之苦心,然而事實之發展竟大謬不然。

「他生來只習慣於看到壓抑的青春」

青少年接受新事物、融入新環境是最快的。

關於留美幼童的學習和生活,後來成為卓越工程師的幼童溫秉忠1923年曾在一篇演講辭中回憶:「第二天,容閎先生分配他們給來自各地的美國老師。老師帶他們回去。在以後留美的歲月中,這些美國老師負起教養監護的責任。每一個美國老師家庭負責兩個或四個幼童。英文合格的幼童直接送入美國學校,不合格的在老師家接受個別補習,做入學的準備。最初,幼童均穿長袍馬褂,並且結著辮子,使美國人當他們是女孩。……為了減少困擾,數月以後,幼童向『出洋肄業局』委員呈准改穿美式服裝。當時幼童平均不及十五歲,對新生活適應很快,迅速接受了美國的觀念及理想。……中國幼童們與一同食宿的美國家庭及中學、大學同學們,均建立了深厚之友誼。……美國老師及監護人那種家長式的愛護,使幼童們久久銘感不忘。」

幼童「美國化」的速度驚人,不僅要求改裝,有的甚至希望剪掉被清廷視為忠君愛國象徵的辮子,有的還加入了基督教。怎樣應對這種趨勢,肄業局委員陳蘭彬和後任委員吳嘉善,與副委員容閎針鋒相對:容閎理解、同情幼童,陳、吳則斥之為數典忘祖。

雙方之分歧,容閎有詳盡回憶:

「我力爭為留學生作一些一勞永逸的安排,和解決一些必要的問題,例如學生的學費和個人費用;他們在假期中的費用;學生服的更換;參加寄宿家庭的祈禱;參加主日學校或去教堂;戶外運動和體育鍛鍊等。……陳蘭彬和學生之間經常發生矛盾,我只能充當和事佬兒,為他們從中調解,同時我也總是為學生們的一切合理要求辯護。在這種情況下,我即使不引起陳對我的痛恨,至少也使他非常不快。他有生以來,直到這次赴美國之前,從未離國門一步。他完全按照他的中國標準來衡量一切事物和人,尤其是對這些學生。……

像陳蘭彬這樣一個人,他生來只習慣於看到被壓抑的青春,不能發揮的活力和獨立精神,以及不能把真誠坦率形之於外的舉止。因此他對目前這些留學生的行為不能不感到奇怪,而且認為都是大逆不道的行徑。這些學生到新英格蘭以後,一旦解除了他們心靈上的沉重壓抑和約束,當然會因為得到自由而欣喜苦狂。」

「生來只習慣於看到壓抑的青春」的人,還不止陳蘭彬一人。

繼任肄業局委員的吳嘉善,這位同樣出身翰林的老爺,視留美幼童與國內私塾的學生無異,不料幼童們在其接見時,均不行跪拜禮,頓時大怒:小小年紀便目無尊長,這還了得?且不說現在還沒有成材,即使學業有成也不能為中國所用!立即上奏要求將幼童撤回。

國內攻擊幼童事業的聲音也一直沒有消歇過。光緒六年十一月(公元1880年12月),一位叫李文彬的御史上了一個摺子,彈劾留美幼童,「多入耶穌教門,其寄回家信有『入教恨晚死不易志』等語。……或習為遊戲,或流入異教,非徒無益,反致有損,關係實非淺鮮」。

總理衙門接連聽到對留美幼童事業不利的聲音,開始徵求重臣及相關人士之意見,有的主張全撤,有的主張半撤半留,有的主張整頓。而主張全撤者占據主流,尤其是藉助幼童留美事業擺脫仕途不順,登上駐華盛頓全權公使高位的陳蘭彬,給了這項事業最後一擊。他在奏摺中說:「外洋風俗,流弊多端,各學生腹少儒書,德性未堅,尚未究彼技能,先已沾其惡習,即便竭力整頓,亦覺防範難周,亟應將該局裁撤。」總理衙門即據陳蘭彬之奏,作出了「將出洋學生一律調回」的決定。

這一決定讓所有關心中國現代化進程的人深為失望。由耶魯大學校長波特執筆,美國多位文化名人聯名給總理衙門寫了一封信,力請中國政府收回成命。當時因華人勞工問題,美國國內興起排華浪潮,這些名人盛讚幼童的行為,「使許多無知者和不懷好意的人對中國的偏見逐漸消失,而代之以稱讚。」包括美國前總統格蘭特也積極遊說,但均未能讓清廷改變決定。光緒七年(公元1881年)七月,中國幼童奉命輟學撤退回國。當幼童由美國撤回時,全體幼童中,只有詹天佑等兩人大學畢業。誠如溫秉忠所言:「大多數再過一兩年即可畢業,中途荒廢學業,令人悲憤異常。」

好不容易邁出一步的腳又收了回來,誰該為此負責?

按照容閎的意見,首當其衝者是陳蘭彬和吳嘉善。他在回憶錄中憤怒地指責陳蘭彬是「對任何事都不敢負責任的膽小怕事的懦夫」,而吳嘉善則應該「送進瘋人院或低能者教養所」;其次則是在朝中位高權重、又是幼童留美事業主持人的李鴻章。容閎批評李鴻章「不曾挺身而出為學生說話,反而站到保守派一方,同意招回留學生。」

後來的研究者基本都沿襲了容閎的觀點,無論是撰《劍橋晚清史》的西方漢學家還是大陸學者,在他們筆下,陳蘭彬、吳嘉善卑鄙而自私,而李鴻章則首鼠兩端。細按史料,這種說法頗值商榷。陳蘭彬、吳嘉善並非頑固不化的人物,像吳嘉善還是個「精研數理」、撰有《算數二十一種》的數學家,從史料中也沒有發現他們在道德上有多麼嚴重的污點。而李鴻章在風波中的言行,置身異域的容閎哪能了解得十分真切呢?

以李鴻章的認識水平,他內心並不贊同將幼童全部撤回。光緒七年(1881年)正月,李鴻章還曾特地電告吳嘉善勿急於帶幼童回國。同年二月,朝中撤回幼童的呼聲甚高,他又函告總理衙門,說幼童「早歲出洋,其沾染洋習或所難免;子登(吳嘉善字「子登」)繩之過嚴,致滋鑿柄,遂以為悉數可撤,未免近於固執」,認為「十年以來,用費已數十萬,一旦付之東流,亦非政體」,並謂美前總統和駐華公使均函告留美學生頗有長進,「半途中輟殊屬可惜「,建議幼童「已入大書院(大學)者可留美卒業,聰穎可成材者酌留若干,此外逐漸撤回」。我們只能說李鴻章面對保守派的巨大壓力,不夠堅決,硬要說他見風使舵無疑並不公正。

容閎先生不愧為一位偉大的愛國者,但與他對立的一面,如陳蘭彬、吳嘉善,也並非就是卑污小人,雙方的對立主要還是緣於思想觀念的歧異。要而言之,在怎樣改造中國使之儘快現代化的問題上,容閎主張「全盤西化」的路徑,而在當時這純屬異端。其實,不僅是容閎不滿的陳蘭彬、吳嘉善、李鴻章,就是容閎景仰的曾國藩,在這個問題上恐怕也不會站在他的一邊。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加拿大華人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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