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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不可不知的定律:憐新棄舊 自取滅亡

1.費斯法則

費斯法則:憐新棄舊,自取滅亡。

費斯法則由美國管理學家P·S·費斯提出,其定義為在拿到第二個以前,千萬別扔掉第一個。步步為營,方可百戰百勝。

無論是做人還是做事,都要求穩,不要輕易地做決定,要三思而後行;更不要為了還未到手的東西放棄自己已經擁有的。作為競爭者,一定先鞏固到手的利益,再開拓新市場。對於個人來說,先把手頭的工作做好,再做下一步;先把到手的買賣做好,再去接下一個。

比如,有些剛畢業的大學生,好高騖遠,領導交給的任務還沒完成就急著處理新任務,結果往往是兩個工作都難完成。有些員工在面對一些90%可以談成的小客戶和30%可談成的大客戶之間,選擇了全力拿下大客戶,結果竹籃打水一場空。我們應該先拿下90%小客戶,然後再步步為營全力圍攻大客戶。

再比如,可口可樂公司,曾經世界飲料的霸主。結果在新飲料還未在市場站穩腳,便過早宣布停產老口味,結果以慘重的代價輸給了後來居上的百事可樂。

費斯法則告誡我們:千萬不要急功近利、好高騖遠,不要一味地追求別人碗裡的,而丟掉了自己曾經擁有的。最愚蠢的人莫過於對未來一片未知,而肆意放棄手中的寶貝。

2.史密斯原則

史密斯原則:沒有永遠的敵人,只有永遠的利益

史密斯原則,是美國通用汽車公司前董事長約翰·史密斯提出的一條著名的策略型原則。即「如果你不能戰勝他們,你就加入到他們之中去」。沒有永遠的敵人,只有永遠的利益。

在新的形勢下,企業為了自身的生存和發展,需要與競爭對手進行合作,建立戰略聯盟,為競爭而合作,靠合作來競爭。

競爭與合作從來不是對立的,它們相互依存,相互合作。比如曾經的滴滴與優步,以前的競爭者,互相之間暗地拼殺。而如今則聯手合作,共同面對危機和共享利益。我們人也是一樣,沒有永遠的敵人,也沒有永遠的朋友,大家都是在互相競爭與學習中不斷進步。

史密斯原則告誡我們:我們如果一味地固化我們思維,把競爭者當作死敵對待,相信我們很難進步。要想不斷進步,就要學會競爭的同時互相合作,在不斷刺激的競爭中完善自我。

3.羅傑斯論斷

羅傑斯論斷:居安思危,你才是命運的主宰。

羅傑斯論斷由美國IBM公司前總裁P·羅傑斯提出。他指出成功的公司不會等待外界的影響來決定自己的命運,而是始終向前看。

美國瑞默斯教授曾說:「成功人士必須堅持的原則之一,就是對意外要有充分的準備,成功的策略必須對可能出現的問題有防備,做到有備無患。」比爾蓋茨也曾說:「微軟離破產只有18個月。」

不懂居安思危,不知防微杜漸,不將不利因素消滅在萌芽中,人或企業終將衰落。歷史上著名的亡國之君都是不居安思危,終至滅亡。「富不過三代」的忠告,也是驚醒那些身處富貴的人們,不要忘掉憂患意識。

羅傑斯論斷告誡我們:沒有永遠的安逸,只有無盡的深淵。要想長足進步,就要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根據變化隨時調整自己的計劃。未雨綢繆,才能把未來緊握手中。

責任編輯: 葉淨寒  來源:成功哲理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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