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港台 > 正文

五警毆打曾健超終極敗訴 受害人:判決對警暴無阻嚇力

在香港,七名警員被控在2014年「占領運動」期間,毆打社工曾健超案,當中五名警員罪成,他們周二(7日)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被裁定終極敗訴。當事人曾健超對本台指,遲了六年的公義已不算公義,不認為判決對警暴有阻嚇力。而人權組織認為,由占領運動到「反送中」運動,警暴問題已達到另一個層次。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指,上訴方不應斷章取義。(路透社資料圖片)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指,上訴方不應斷章取義。(路透社資料圖片)
 

香港,七名警員被控在2014年「占領運動」期間,毆打社工曾健超案,當中五名警員罪成,他們周二(7日)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被裁定終極敗訴。當事人曾健超對本台指,遲了六年的公義已不算公義,不認為判決對警暴有阻嚇力。而人權組織認為,由占領運動到「反送中」運動,警暴問題已達到另一個層次。(劉少風 報導)

2014年占領運動期間,七名警察執勤時涉在金鐘添馬公園,將公民黨前成員兼社工曾健超抬到「暗角」圍毆,於2017年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各被判監兩年。七人其後就定罪及刑期上訴,上訴庭裁定其中二人上訴得直,其餘五人的定罪上訴遭駁回。五名上訴人周二(7日)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聆訊由終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常任法官李義和張舉能審理。三位法官最後一致駁回上訴申請。意味五人終極敗訴,法庭稍後頒布書面判詞。

七警案當事人曾健超周二接受本台訪問,他不認為判決對警暴有阻嚇力。

曾健超說:現時2020年,已經過了六年的時間,遲來的公義已經不是公義,看到漫長的司法訴訟程序,就算證據確鑿都好,由七個警察到有兩個警察,無罪釋放,而且納稅人要賠錢給他們,讓他們復職,我想如果這個判決早六年、公正的展開,香港現時法治、警暴的情況不會淪陷到今時今日這樣。我看不到香港是在進步,警察濫用暴力的問題,我看不到有希望。

民權觀察發言人王浩賢對本台指,相比2014年占領運動至今,警暴問題已達到另一個層次,在過去大半年的「反送中」運動,警員使用過分武力但未受到制裁,有罪不罰的情況不斷發生。

王浩賢說:我們現在很擔心有罪不罰的情況,即使警務人員違法、使用非法武力也好,警隊管理層為了警隊士氣而拒絕作出跟進,當七警圍毆被捕示威者的事件曝光後,警方雖然不是即時,但都有程序上將有關警員停職調查,作出檢控,今時今日,我們見到很多事件,比七警案更嚴重,但都見不到警方有採取任何行動。

王浩賢指,警方現時的問責制度完全失效,促請高層及官員不要再包庇,必須嚴肅跟進警員濫權,否則會繼續影響警隊公信力。

聆訊期間,上訴方代表資深大律師郭兆銘指,在刑事審訊中,辯方一定有權測試控方所依賴的證供否可靠,但在原審時,拍攝用作呈堂新聞片段的攝影師沒有出庭作證,形容案中有最好的證據但無交出。他又質疑呈堂影片缺乏連續性,當中有數十秒的空檔,未知是否做過手腳。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指,若上訴方認為有最好的證據,對公平審訊十分關鍵,原審時便應提出;原審法官已聽取很多證供,決定有關影片是否可以呈堂並作裁決,上訴方不應斷章取義。

另一代表上訴方的資深大律師蔡維邦就表示,部分片段從公開渠道找到,這類影片任何人都可上載,指有虛擬片段仿真度高,如果以有人相信作為標準,就可呈堂便會很危險。

終院常任法官李義認為,原審法官決定影片可否呈堂時有考慮所有證供,才裁定證據表面上真確並接納呈堂,上訴方的說法不公道。

五名上訴人中,只有時任總督察黃祖成到庭應訊,他離開法院時大批記者追問,是否堅持自己無錯、有無後悔、會否向曾健超道歉等等,他一概未有回答。其餘上訴人包括時任高級督察劉卓毅、時任警長白榮斌、時任警員關嘉豪及陳少丹。五名上訴人去年向高等法院提出定罪上訴被駁回,但獲准減刑,由兩年扣減至15至18個月,他們早前已服刑完畢。

責任編輯: 夏雨荷  來源:自由亞洲電台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tw.aboluowang.com/2020/0408/14336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