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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文韜:香港「一國一制」初始階段來臨 如何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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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聯辦為了合理化其介入香港事務的做法,竟然提出一種詭辯的說法,「聲稱『兩辦』為中央授權專責處理香港事務的機構,並非《基本法》第22條所指一般意義上的『中央人民政府所屬部門』」。既然中聯辦是北京中央政府在香港的聯絡辦公室,怎麼可以不是第22條提到的中央政府所屬部門呢?

反送中」運動近月因中國武漢肺炎而被迫大幅降溫,不過香港民眾依然在特定日期如21日及31日參與零星的紀念活動以抗議去年的721及831針對「反送中」抗爭者的黑社會及警察暴力事件。由於「反送中」運動趨緩,北京政府趁著香港政府實施「限聚令」的同時對香港加諸越來越嚴厲的控制。近日港府大舉拘捕參與「反送中」的民主人士,當中包括李柱銘及楊森等香港民主派先驅,多國政府及國際組織表示關注並譴責港府打壓民主。

更令人擔憂的是中聯辦官員接二連三直接干預香港政治,近日批評郭榮鏗及「部分反對派拖延選出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主席的行為」跟「政治攬炒」無異,並質疑他們「違反宣誓誓言」,構成「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各式干預也得到港澳辦的和應。這種高調介入香港政治的做法引起公眾譁然,而香港大律師公會就兩辦的評論發表聲明,呼籲兩辦「保持克制」,並引用《基本法》第22條來間接批評它們違反「一國兩制」原則。

《基本法》第22條明定北京中央政府所屬各部門不得干預香港內部事務,而在香港設立的機構及人員都必須遵守香港的法律。比較令人擔心的是,港府就這次事件的回應前後不一,第一時間回應傳媒查詢時表示,中聯辦是根據《基本法》第22條設立的3個機構之一,中聯辦及其人員須按條文遵守香港法律。不久後就修訂新聞稿,刪除所有「《基本法》第22條」字眼,中聯辦的設立及遵守香港法律都不再依據《基本法》。之後政府再發稿補充,直接表明中聯辦不是《基本法》第22條所指的「中央各部門在港設立機構」,港府立場最終跟兩辦的說法吻合。政府在這件事之後就立刻出現人事異動,有著濃厚的秋後算帳意味。事情這樣的發展已經很清楚顯示中聯辦已經主宰了香港政府。

中聯辦為了合理化其介入香港事務的做法,竟然提出一種詭辯的說法,「聲稱『兩辦』為中央授權專責處理香港事務的機構,並非《基本法》第22條所指一般意義上的『中央人民政府所屬部門』」。既然中聯辦是北京中央政府在香港的聯絡辦公室,怎麼可以不是第22條提到的中央政府所屬部門呢?

這裡牽涉到三個議題,第一,中聯辦乃中央政府設立之機構一直都是港府及全港市民的共識,政制及大陸事務局2007年官方文件曾提到,中聯辦是中央政府根據《基本法》第22條設立的三個機構之一。這樣的定位從來沒有被否定,過去的中央政府也沒有否認。事實上,《基本法》第22條的立法精神就是為了令港人相信「一國兩制」,如果「一般」部門都要被限制,專責處理京港關係的中聯辦怎麼可能不在限制之列?

第二,其實大家都質疑中聯辦明顯干預選舉,中聯辦一直都被簡稱為「西環」,而個別受到欽點去參與選舉的政治人物都被謔稱為「西環契仔」,也就是說雙方之間乃乾爹與乾兒子的親密關係。2017年4月2日葉劉淑儀競選團隊總新聞主任彭仕敦在英文網媒「香港自由媒體」(Hong Kong Free Press)上撰文批評中聯辦干預特首選舉,在過程中處處打壓資歷最深也最豐富的葉劉淑儀。這次中聯辦的做法意味各種政治干預會檯面化,而且是在中央授權下所做的,大家也不容挑戰。

第三,中聯辦聲稱擁有對香港的監督權,但是所謂的監督權是指立法機構對特首林鄭月娥及行政機關的監督權,所有內部事務由香港人按照《基本法》自己處理,不容許中央所屬部門干擾,而中聯辦所說的監督權其實是對各種事務指指點點及下指導棋的權力,如果特首林鄭同意中聯辦的說法,即是說她甘願正式成為了傀儡,而「一國兩制」亦真正成了「一國一制」。

香港已經進入「一國一制」的初始階段,未來的民主自由之路會更難走,當這些帶頭的民主人士及更有主見的鼓吹獨立的年輕人都同受打壓,未來有可能出現一個狀況,就是不管政治立場為何,只要是反政府人士都會或必須團結在一起,就像當年台灣的反對派人士,不分統獨,他們都意識到要團結面對蔣氏獨裁政權,港人也會更團結來面對違反承諾及侵犯人權共同的敵人。

-梁文韜(台灣成功大學政治系教授)

(以上評論純屬作者個人觀點,並不代表本台立場。)

責任編輯: 江一  來源:自由亞洲電台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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