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誓詞(清末—1998)

護國之役雲南起義誓詞(1915)

擁護共和,我輩之責。興師起義,誓滅國賊。

成敗利鈍,與共休戚。萬苦千辛,捨命不渝。

凡我同人,堅持定力。有渝之盟,明神必殛。

宣誓人:蔡鍔、李烈鈞、任可澄、羅佩金等

宣誓畢,各人飲血酒一杯,焚化誓詞,大呼「中華民國萬歲」三聲。

大刀會誓詞(清末)

①不敢為非作惡,如為非作惡,炮打穿胸。

②孝順父母,敬重師長。

③地方有事,合力對付。

④每日功課,虔力奉行。

資料提供者:王居全,中學教師,現居海口。

北京青年志願墾荒隊誓詞(1955)

面對著祖國的河山,腳踏著邊疆的荒地,背負著人民的希望,我們宣誓:第一,堅持到底,不作逃兵,要把邊疆變家鄉。第二,勇敢勞動,打敗困難,要把荒地變樂園。第三,服從領導,遵守紀律,決不玷污墾荒隊的旗幟。第四,完成計劃,爭取豐收,為後來的青年們開闢道路。倘若我違背了自己的誓言,辜負了黨的領導,我願意受集體的制裁;我一定要全心全意實現我的誓言。

資料提供者:羅崗,記者,現居北京。

新婚夫婦誓詞(1998)

近年台灣流行《結婚人盟誓》,其內容為:

新郎:×××

新娘:×××

我們二人謹定於×年×月×日(農曆×年×月×日)×午×時,在×地舉行結婚典禮,寫下海誓山盟,終身遵守,在婚姻路上,共同經營,災難病痛,互相扶持,永不分離。並就下列事項,立下承諾,即令滄海化為桑田,桑田再經為滄海,也要攜手共進,相關相愛,直到白頭。

一、我們宣誓從結婚這一天開始,不但成為夫妻,互相敬愛,分擔對方的快樂和憂愁,也同時成為朋友,而且是諍友,互相勉勵、互相規勸、互相批評。

二、我們領悟愉快的共同生活,全靠心靈溝通,所以,我們一定善用言語,不僅表達愛心、關心,也使彼此借語言加深了解,一起成長。絕不粗聲叱責,絕不用肢體代表言詞,絕不允許發生婚姻暴力。

三、我們認知家庭與事業是夫妻共同經營的果實,夫妻對家庭的貢獻等值,在家庭內或社會上,價值完全相同,社會工作薪俸無論多少,家務工作的薪俸都與其相同。

四、我們同意將來我們有子女,管理上如果有不同的意見甚至有尖銳對立的意見,一定要克制自己,去請教專家,絕不把孩子當成實現自己希望的工具,也絕不用孩子來炫耀自己。

五、我們認為一夫一妻制,是社會安定的磐石,是孩子們成長最安全的溫床,我們喜愛並尊重這種制度,並用事實和行動,維護它的尊嚴。

六、我們警惕婚姻生活並不多彩多姿,它不但平凡,而且瑣碎,如果不滋養珍惜,容易使生命憔悴,心靈粗俗,所以生活之中,我們一定保持適度的假期,與孩子一起長大。

七、我們謹記我們孝敬自己的父母,也孝敬對方的父母,不僅是回報養育之恩,也是培養自己人格的完整,為我們的下一代立下榜樣。

八、我們了解我們將來會老,所以,我們從結婚這一天,就培養專業之外的其它藝術興趣,如書、如畫、如音樂,使我們的生命永遠充實燦爛。

總結以上八點,我們雖不能馬上做得完美,但我們會耐心追求,永不沮喪,永不停止。資料提供者:吳天雄,職員,現居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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