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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綠卡也能領紓困金 關鍵看這一條件

沒有綠卡究竟會不會影響聯邦紓困金發放資格?甚至因此被要求繳回已收到的1200元紓困金,會計師郭越7日表示,領取紓困金是由報稅人在稅務年期間於美國居留天數決定,與有沒有綠卡並無關連;稅務年度在美國待了超過183天,且如期報稅者,就算是「稅務居民」(resident alien),可以領取紓困金。

不過,郭越也提醒,聯邦這筆補助是以2020稅務年為計算標準,假使今年在美國沒有待夠法定天數,2021年報稅時,需將已領取的紓困金退回國稅局。

郭越說,很多民眾都對於自己是否符合領取紓困金資格感到困惑,也搞不清楚無綠卡或公民身分能不能領到紓困金,但「稅務居民」的定義與有沒有綠卡無關;所謂resident alien是指稅務居民,non resident alien則是指非稅務居民,而是不是稅務居民,要以2020年在美國居留的天數是否超過183天來判別。

如果2020年在美國待了183天及以上,並如期申報所得稅的話,就屬於「稅務居民」,符合領取紓困金資格;反之,如果一年間待的天數沒有超過183天,那就算是「非稅務居民」,不能領取紓困金。

要留意的是,紓困金是以2020年的停留天數為準,所以現階段國稅局是以2019年的情況發放每個人1200元的紓困金,但假使今年2月因為疫情關係,該稅務居民離開美國回到海外家鄉,且2020年都沒有再回美,等於2020年未在美停留超過183天及以上,屬於「非稅務居民」,在2021年報稅時,依法必須將已經拿到的紓困金退還給IRS。

郭越說,大家要理解聯邦紓困金的發放,主要是根據2020年稅務居民情況來判斷是否符合資格,政府考慮到要協助民眾度過現階段疫情難關,所以將本來在2021年報稅後發放的補助,提前到今年發出。

國稅局因為不可能有大家2020年的報稅紀錄,所以現在是依據大家的2019年或2018年的報稅紀錄,發放紓困金。

他舉例,IRS根據2019年的收入來發放紓困金,兩夫婦如去年總收入是18萬元,那麼依照標準只能拿到900元紓困金,但2020年這對夫婦受疫情影響,總收入縮水成14萬元,已經符合2400元的紓困金發放標準,那麼國稅局就會在2021年該夫婦報稅時,補發短少的1500元紓困金。

他說, IRS的紓困金是以「少補多不退」的原則處理,例如有人在2019年收入低而拿到了1200元,但2020年這位稅務居民跳槽到新公司,年薪增加到30萬元,收入超過領取紓困金資格,但IRS不會去追討回這筆已經發出的1200元。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世界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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