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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密是陋習 親親相隱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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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密」這個詞因為含有變節和背叛的意思,向來帶有貶義;好在漢語博大精深,後來又有「檢舉揭發」等詞彙替代它。

揭發檢舉就是舉報他人的過失或違法情事。《西遊記》上有:「你在這荒郊野外,一連打死三人,還是無人檢舉。」

在我們接受的教育里,告密和檢舉揭發的區別是,告密往往是為了個人私利,比方說猶大為了30個金幣出賣了耶穌,就是告密;檢舉揭發似乎是為了捍衛真理和公義,比方說有這樣一個真實案例:一家三口吃飯,媽媽順嘴評論幾句時事,兒子放下飯碗就去向組織匯報,結果兩個月後媽媽被槍斃了,這就是檢舉揭發。

成都一大學女生去食堂吃飯,發現沒帶飯卡,就用微信轉帳給食堂阿姨,轉頭她就把阿姨給舉報了,因學校飯堂規定只能使用飯卡,用其他支付方式會被罰,結果好心的阿姨被罰兩萬,而該女生獲得兩千元獎勵。——這就是告密文化的衍生品。

把告密說成檢舉揭發,一定程度可以減輕告密者的負罪感,不必帶有愧疚的思想包袱,甚至有時還會披紅戴花大大地獎勵一下告密者,這種設計還是很貼心的。

史記》載有「崇侯虎譖西伯於殷紂」,這裡的「譖」就是告密。說的是崇侯虎對紂王檢舉揭發了姬昌行善事收買人心的事,紂王大怒,不但把姬昌關進羑里監獄,後來還把他的兒子施以醢刑,剁成肉醬、做成肉餅給姬昌吃。

姬昌逃跑途中吐出的肉餅都變成了小兔子。「煢煢白兔,東走西顧。衣不如新,人不如故。」姬昌可被告密者害苦了。

對待告密者的態度,在中國儒法兩個派系的爭執一直沒有停止過。

大魚以前的文章寫過,孔子是一個為儒家背起最大黑鍋的人,他的思想一直不停地被篡改,並沒有像耶穌那樣傳下來。到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時候,孔子思想和孔子本人基本已經沒有太大關係。

《論語》中記載這樣一個故事。葉公對孔子說:「我們楚國有個叫直躬的人,他父親偷了別人羊,他去舉報了他父親,然後請求代父受死。」孔子對這件事很不以為然,他認為這個直躬是個偽君子,為了自己撈一個好名聲,竟然出賣他父親。孔子說:「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即父親為兒子遮掩罪過,兒子為父親遮掩罪過,這才是坦率合理的行為。

西漢宣帝劉詢把孔子的這個思想用法律形式確定下來。《漢書》記載,劉詢頒布「親親相隱,均不論罪」的詔令,不提倡告密:「父子之親,夫婦之道,天性也。雖有患禍,猶蒙死而存之。誠愛結於心,仁厚之至也,豈能違之哉!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孫匿大父母,皆勿坐。」

看看,這和現代歐美法律中的「近親屬有作證豁免權,有權迴避證明近親屬有罪」完全一致。事實上,最初的孔子思想和現代理念有很多相通的地方。

像韓非子那樣的法家人物和孔子的態度是完全相反的,他甚至主張把告密者一起殺掉,這有點像「他罵了,你來告密,他該殺;你也聽到了,你也該殺」的意思。

把告密法律化的歷史人物是法家代表人物商鞅。「令民為什伍,而相收司連坐。告奸者與斬敵首同賞,不告奸者與降敵同罰」。這裡不但明確告密有獎,隱瞞者受罰,而且使用「連坐」的手段強化執行。後來商鞅作法自斃,他自己正是被人告密後受到車裂之刑。

商鞅的影響極其深遠,他制定的不少法律體系流傳至今,比如上世紀60年代不檢舉不揭發、知情不報就是罪過,現在父母負債不還、酒駕肇事、其他原因入刑等都可能影響子女入學、參軍、國考,這就是商鞅留下的一種株連、連坐制度。

研究歷史我們很容易發現一個規律,但凡號召我們崇拜的大人物,都很推崇告密。無論是行商鞅之法的秦王朝,還是後來的漢武大帝。

漢武帝連年征戰,國庫空虛,他頒布了一個「告緡令」,鼓勵百姓舉報周圍認識人的財產,便於皇家收稅撈錢。「告緡令」規定:凡被人告發隱匿資產、呈報資產不實之人,其資產將被全部沒收,沒收資產的一半將被獎勵給告密人。此令一出,民間告密之風大盛。

司馬遷記載,當時的中產階層幾乎全被告密搞破產,「民偷甘食好衣,不事畜藏之產業」,老百姓有錢藏不住,全都吃光花光,最後鬧得個越窮越光榮。

唐朝酷吏來俊臣編著過一本書叫《羅織經》,宰相狄仁傑、酷吏周興看罷都冷汗直流,不敢喊冤。武則天看罷此書,嘆道:如此機心,朕未必過也。殺機遂生。《羅織經》對告密的嫻熟運用可謂達到化境:「人皆可罪,罪人須定其人。罪不自招,密而舉之則顯。人無不黨,罪一人可舉其眾。」這些手段都被後人消化吸收,用於實踐。

武則天雖然殺了來俊臣,但是當時對告密還是很感興趣的。為激發告密者的積極性,武則天專門下旨:「有告密者,臣下不得問,皆給驛馬,供五品食,使詣行在。雖農夫樵人,皆得召見,廩於客館,所言或稱旨,則不次除官,無實者不問。」如此一來,告密之風盛行,人人自危。

史料記載,有一軍官在與同僚共飲時發牢騷:「早知今日得不到獎賞,不如去扶持廬陵王了。」席間一人馬上悄然離席,去向上司告密。酒席未散,羽林軍破門而入,所有人全被抓起來。經審問屬實,告密者官授五品,發牢騷者被處斬,其餘在場眾人「知反不告」,一律處以絞刑。

武則天顯然很清楚錯殺了不少好人,後來對告密不太感興趣了。偏偏有個臣子去喜得貴子的同僚家吃飯,發現同僚違反規定宰羊招待客人,就偷拿了一塊羊肉去向武則天告密。武則天赦免了他的同僚,同時告訴他:「請客要請對人喲!不要請這種來告你密的小人。」

明朝時因有錦衣衛、東西廠、鎮撫司這些專職機構監視、拿辦臣下,告密更得發揚光大。到清朝時,有一位尚書這樣總結為官之道:「「筆墨招非,人心難測,凡在仕途者遇有一切字跡,必須時刻留心,免貽後患。一切字跡最關重要……即偶有無用稿紙亦必焚毀。」可見對告密者的忌憚之深。

反倒是在蒙古元英宗的時候,有個叫蘇拉的人告發自己的父親犯法,被英宗訓斥:父母有過,不加勸阻,豈可告密!如此逆子,不可容忍——蘇拉就這樣掉了腦袋。

看起來告密也有肇禍的時候,畢竟算不上什麼光彩事兒。

告密是人性中最卑劣的行為。過去所有叛徒最怕的就是除奸隊。誰知道後來告密成為熱門行當,還獲得檢舉揭發有功這樣高大上的讚譽呢。

責任編輯: 李廣松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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