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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選舉|譚耀宗指反對國安法要被DQ 林卓廷斥違基本法

譚耀宗指,議員和參選人如果反對為國家安全立法,就是違反《基本法》,應被取消資格。

港版國安法」最快本月由人大常委通過立法,雖然北京尚未公布具體條文,然而殺機漸露,隨時成為選舉DQ利刀。全國人大常委、民建聯譚耀宗「威嚇」,議員和參選人如果反對為國家安全立法,就是違反《基本法》,應被取消資格。民主派指此說法等同反對任何政策都被視為反對政權,斥中港兩地政府將「紅線」無限延伸,如同廢除立法會功能,旨在令社會噤聲。

特首林鄭月娥今天率領官員赴京聲稱就「港版國安法」反映意見前夕,譚耀宗在最新一期《紫荊》雜誌撰文,表示要積極引導和號召市民支持及遵守國安法,特別表明若想參與香港建制的人,無論是議員或參選人,都不應該反對為國家安全立法。譚未有提及是否涉及「行為」和「活動」才被DQ,只稱這些人若提出反對就是違反《基本法》,應被取消參選資格。

譚又提到,一定要完善國安法的執行機制,不能讓立法決定成為「無牙老虎」。他指,很多香港市民或對在港新設立的國安機構感到陌生和擔心,因此要增加市民對執行機制的理解;至於如何增加理解、是否與特首需推行國安教育有關,他沒有詳細說明。

堅稱不能讓立法決定成為「無牙老虎」

民主黨主席胡志偉回覆指,譚耀宗的說法反映中共為落實所謂「全面管治權」,不惜再自製「紅線」,限制香港人對某些事情的看法。他認為,若按譚耀宗歪理延伸,議員日後可能只要反對政府任何政策都會被視為「反對政權」,從而成為被DQ的藉口,「即系日後(政府)DQ定唔DQ你,全部都系一個政治的判斷,唔需要任何實在理據」。

胡志偉亦指,譚的說法若成真,如同廢除立法會功能,「佢(譚)嘅諗法,就系香港最緊要無聲,只要社會不存在任何異議聲音,佢哋就覺得可以安安樂樂」,胡警告,香港若變成「無聲」之城,明顯不再是國際城巿,「香港嘅價值亦會自自然然地被『收檔』」。

民主派繼11.24區選後,圖再下一城光復立法會,稍後會辦初選投票,向「35+」取得議會過半數目標進發。而早前政府公布臨時選民登記冊,多個民主派欲搶攻的功能組別選民亦激增,「35+」不是夢,北京視之為奪權,料民主派面對的打壓亦增加。

林卓廷質疑譚耀宗違《基本法》

民主黨林卓廷也斥譚耀宗的言論是迫令議員支持國安法,以協助破壞「一國兩制」,他引述《基本法》第73條指,議員可「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和廢除法律」,批評譚的說法違反《基本法》賦予議員的權力,強調議員可根據意願投票,「以後立法會個投票掣,系咪將『反對』掣移除咗,只能夠投『贊成』或者『棄權』或者『出席』呢?」又質疑人大會議早前通過「港版國安法」時,亦有1票反對,「人大系出曬名嘅橡皮圖章,佢都可以有反對票,我哋咪仲衰過人大呢個橡皮圖章?」,反問是否中央一聲令下,港人只能「say yes」?

林續指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19條,任何人都不能「強迫任何議員宣布贊成或反對立法會或任何委員會的待決動議或事項」,批評譚耀宗製造寒蟬效應,恐嚇議員,要求政府徹查譚的說法有否違法。

張昆陽批說法「荒天下之大謬」

有意參選立法會九西選舉的國民外交網絡發言人張昆陽批評譚耀宗的說法是荒天下之大謬,指港人擁有對法例、政策表達贊成與否的權利,「唔能夠因為法例或者《基本法》上列明憲制責任要立國家安全法,就連談論資格都冇」,反指法例本質對港人、持分者都有禍害,「共產黨應該聆聽呢啲聲音」。

責任編輯: 秦瑞  來源:蘋果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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