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示威者共12人加控暴動罪
七一示威者共12人加控暴動罪被控者包括藝人記者
去年7.1衝擊立法會案,十多名被告包括前港大學生會會長孫曉嵐、民間集會團隊發言人劉穎匡及藝人王宗堯等人,被控「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的控罪,律政司周二(9日)改控刑期更重的暴動罪,案件周三(10日)下午於東區裁判法院審訊。現場約十名軍裝警員庭外戒備。(劉少風報導)
幾十名支持者到場聲援,除了一般市民,亦包括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鄺俊宇、香港眾志常委羅冠聰、香港大專學界國際事務代表團發言人張昆陽。
劉穎匡上庭前會見傳媒表示,不知道未來要面對的刑期有多重,亦不知道日後會否被當局以港區國安法追究,但對過去一年所做的事情不感後悔,強調要堅持五大訴求;而王宗堯多次向支持者表示感謝。
法官宣布,暴動案押後至8月3日下午2時半東區法院再審,被告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期間部分被告缺席聆訊,法官多次叫被告梁繼平名字,有旁聽者表示他在美國。
被控暴動罪名單:前港大學生會會長孫曉嵐、民間集會團隊發言人劉穎匡、包括藝人王宗堯、城大學生記者黃家豪、廚師羅樂生、車房工人周樂謙、運輸工人何俊諺、占旺女村長畢慧芬、畫家潘浩超、學生文家健(21歲)、熱血時報記者馬啟聰及地盤工人沈鏡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