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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學生會遞交2500師生聯署 促撤回解僱戴耀廷決定

港大學生會3日向校方提交2500名師生及校友聯署簽名,要求校委會撤回解僱戴耀廷的決定。(鄭銘/SOH)

港版國安法」生效後,接二連三發生大學教職員不獲續約或被解僱,包括「占中三子」之一的戴耀廷。港大學生會星期一(3日)向校方提交2500名師生及校友簽名,要求校委會撤回解僱戴耀廷的決定。

港大學生會早前發起聯署,要求校委會撤回解僱戴耀廷的決定,學生會代表星期一向校方提交收到的2500名師生及校友簽名,校方派代表接收。

港大學生會會長葉芷琳表示,聯署信向校方提出三個訴求:「一是撤回解僱戴耀庭教授的決定;二是檢討及修改《香港大學規程》有關校務委員會校外委員任命程序;三是要求在8月10日之前,以書面解釋推翻教務委員會建議的原因。」她並批評,今次校方解僱戴耀廷是公然踐踏學術自由及院校自主。

港大校委會主席李國章上周四向傳媒表示,反駁外間指解僱戴耀廷是政治決定的說法。他聲稱戴是罪犯,港大不容罪犯為職員。

港大校委會委員李梓成質疑李國章的說法:「戴耀廷案件的上訴程序仍在進行中,任何人都沒有資格去斷定他有罪與否,在香港行使普通法假定無罪的情況下,他是否真的有罪,要交給法庭在幾個月後再定奪。任何現在階段的定性,我認為都是草率和不公平。」

他又認為校委會過往也有公開公布重大決定,保密協議並非藉口:「由此可見,公眾知情權十分重要,保密協議並非是黑箱作業的藉口。」

戴耀廷為港大法律系副教授,去年四月他因被控雨傘運動期間「串謀犯公眾妨擾罪」、「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裁定罪成,判監16個月。但自去年8月,戴一直保釋等候上訴中。

港大校長及師生組成的教務委員會在本月初指,戴耀廷有行為不當(misconduct),但未充分構成「好的因由」來建議解僱,但須由校委會作最終決定。

校委會則於本月28日開會,以大比數18票對2票通過即時解僱戴耀廷,並即時停止向他發放薪金及福利。校委會有三分之二委員並非大學成員,當中也包括政府任命委員。

戴耀廷曾表示,解僱事件標誌香港學術自由的終結,決定向香港大學校監、即特首林鄭月娥就校委會辭退他的決定提出上訴,強調絕不讓林鄭月娥在傷害香港學術自由的事上置身事外。

「港版國安法」通過後,近期接連有大學的教職員不獲續約或被解僱,當中包括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浸大社工系講師邵家臻及嶺大文化研究系助理教授葉蔭聰等。

責任編輯: 夏雨荷  來源:希望之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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