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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警篩選傳媒採訪黎智英案 八大工會痛批踐踏新聞自由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楊健興到場了解事件,對於記者採訪要經過警方「篩選」,他表示沒法理解,警方以「地方不夠」為理由是不合理。(鄧穎韜攝)

香港警方周一(10日)大規模搜查壹傳媒大樓,包括翻查記者座位內的個人物品。被質疑侵犯個人私隱。期間警方又只安排部分傳媒進入封鎖範圍採訪,連串做法引起多個傳媒工會或組織強烈不滿,批評警方篩選傳媒、踐踏新聞自由,香港記者協會形容事件相當恐怖,警方的做法如同第三世界。(劉少風報導)

警方周一早上拘捕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人,並派近二百名警員搜查壹傳媒大樓,有戴上黑色手套的探員和機動部隊成員檢視壹傳媒大樓二樓部分職員的檯面和文件。據了解,當時警員檢視的地點包括《蘋果日報》港聞組、突發組和財經組的辦公地方。

警方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在行動期間亦身處現場,他對傳媒表示,進入壹傳媒大樓前有展示法庭手令,又指基於《蘋果日報》是傳媒機構,不會搜查編採等部門。

李桂華說:首先,我們將手令向當時的負責人展示,因為我們都知道是一家傳媒機構,恐防裡面有新聞材料牽涉其中,所以我和警司都做了初步的審查,主要目的是看看哪些單位和部門不能去搜,例如是編採和記者,可能很大機會有新聞材料的話,我們就不會去該處搜查。

不過,警方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後來又表示,由於有被捕人士的辦公室位於二樓編採部,所以在無辦法及必須的情況下都要搜查新聞材料,並已將25箱證物運到警署作初步調查。

警方搜查壹傳媒集團大樓期間,只安排部分媒體記者進入封鎖範圍採訪,被拒絕的媒體除了香港電台、立場新聞、獨立媒體的香港傳媒,亦包括路透社法新社美聯社等外媒機構。警方傳媒聯絡隊解釋,是因為位置不足。

警方傳媒聯絡隊人員說:位置沒有這裡寬敞,所以我們只能容許少部分數量傳媒機構去採訪。至於你問及準則的問題,我們會揀選本地知名度、規模比較大,而且在過往警方的行動中沒有對我們造成阻礙或安全構成威脅。

經過交涉後,警方近中午才容許香港電台記者進入範圍內採訪;但仍有大批傳媒被拒進入封鎖範圍。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楊健興周一早上到場了解事件,對於記者採訪要經過警方「篩選」,他表示沒法理解,又指警方以「地方不夠」為理由是不合理。他又對傳媒表示,香港警方大規模搜查壹傳媒大樓,情況史無前例,即使是在香港傳媒界打滾幾十年的行家,也未見過這樣的情況,認為事件相當恐怖。

楊健興說:我相信很多行內,就算做了幾十年,都從來未見過這個情況,可能一兩個月之前也沒有想像到,香港會出現這樣的情形,傳媒機構會被警方這樣搜查,包括記者,包括他們檯上的物件,我們見過第三世界地方可能有出現過,那些地方打壓傳媒,沒有新聞自由,但未想過香港會出現這情況,相當令人可悲。

楊健興重申,任何尊重傳媒第四權的政府,都不會這麼隨意去進入一間報館,然後還要每張檯去看記者的物件。他指這是很嚴重地踐踏了新聞自由和採訪自由,對記者造成巨大的心理威脅,是製造「白色恐怖」。

資深中國新聞工作者、香港浸會大學新聞系高級講師呂秉權周一對本台指,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後,當局動作頻頻,相信會有更多傳媒面臨類似打壓。

呂秉權說:有關方面在傳媒的動作頻頻,包括有線、NOW、TVB、壹傳媒等等,影響除了透過執法亦可以透過人事(變動)入手,而壹傳媒的特式是比較倡議型,希望帶給政府一定程度的壓力,加上一些外國的媒體,這些是很容易讓當局入手。

對於警方搜查壹傳媒辦公室,香港記者協會、攝影記者協會、獨立評論人協會、壹傳媒工會等八個傳媒組織發表聯合聲明,指傳媒作為第四權,肩負報導社會真相、揭露濫權和不公義等的責任,保護消息來源對傳媒十分重要,警方肆意搜查新聞材料,將引起寒蟬效應,令知情人士不敢向傳媒揭露黑幕,削弱傳媒的監察功用,嚴重踐踏新聞自由。警方搜查傳媒機構必須有凌駕性的公眾利益需要,要求警方儘快交代是次大規模搜查之目的及法律理據,否則應立即停止搜查。

聯署信亦對警方一度拒絕部分媒體進入採訪區,並解釋現場不寬敞,只能容納少量傳媒進內,故揀選一些本地、規模較大、過往警方行動中沒對警方帶來阻礙和威脅的傳媒入內,表示強烈不滿,指出警察公共關系科的做法與篩選傳媒無異,嚴重踐踏新聞自由。

責任編輯: 夏雨荷  來源:自由亞洲電台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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