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香港媒體8月21日消息,中共國家信息中心前副主任馬忠玉涉嫌受賄罪一案,由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方指控馬忠玉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起訴指控:被告人馬忠玉於2008年至2012年8月期間,利用其先後擔任寧夏回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自治區政府副秘書長及研究室(發展研究中心)主任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中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去年11月曾就馬忠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進行了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