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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信仰、拒絕放棄 劉愛君被構陷 檢察院不起訴

—錦州法輪功學員劉愛君被構陷 公安撤案

遼寧省錦州市法輪功學員劉愛君的被構陷案終被公安撤案。(明慧網)

2020年5月10日,遼寧省錦州市法輪功學員劉愛君被綁架,後被構陷到檢察院,劉愛君始終堅持信仰。8月中旬,凌海市檢察院作出了不起訴決定,隨後公安撤案。

明慧網報導,2020年5月10日上午,劉愛君在錦州太和區湯河子大集上講法輪功真相時,遭錦州市太和分局國保大隊蹲坑的便衣警察手機拍照、跟蹤,隨後劉愛君被綁架到錦州女兒河派出所。國保大隊警察在該派出所的協同下,搶走劉愛君隨身攜帶的鑰匙,在沒有其他人在場的情況下,強行入室非法抄家,搶走法輪功書籍等私人物品。

當日傍晚,劉愛君以「取保候審」一年的方式回到家中。

劉愛君,女,現年63歲,1995年,她的丈夫在一次工傷事故中雙目失明,食道被切除,後來精神也不太正常了。沉重的負擔使劉愛君精神到了崩潰的邊緣,後來,她開始修煉法輪功,才恢復了良好的身心狀態,從而能夠悉心照料丈夫,操持家務,一家人和和樂樂。劉愛君樸實、善良,對誰都好,在街坊鄰居中,她的口碑非常好。

2020年7月23日,錦州市太和區檢察院把劉愛君叫去,欲對她非法起訴。

7月30日,凌海市檢察院電話告知劉愛君去凌海市檢察院一趟。原來,自2020年7月末、8月份初起,錦州地區法輪功學員被構陷案到了檢察院和法院階段時,被全部交由錦州市所轄的凌海市(縣級市)統一處理。

8月3日上午,劉愛君見到了凌海檢察院檢察官周揚等人。他們勸說劉愛君寫所謂不修煉的「保證書」,稱如果說不煉了就放人,否則就把案子遞到法院,並恐嚇說她得被判刑,對此他們也沒辦法。

隨同一起前往的劉愛君的孩子當時給劉愛君很大的壓力,但劉愛君選擇了堅持信仰、拒絕放棄修煉。

8月12日,凌海市檢察院決定不予起訴,將該案退回到了錦州市女兒河派出所。

8月21日,錦州市警局太和分局撤案。

但是,錦州女兒河派出所片警田夢原聲稱還要非法行政拘留劉愛君,因而撤案後,撤案通知書和解除取保通知書一直不給劉愛君的家人。

8月26日,錦州女兒河派出所決定不拘留劉愛君。

至此,劉愛君被構陷一案,最終以檢察院不起訴、公安撤案劃上了句號。

然而,在這三個多月的時間裡,此案給劉愛君的全家帶來了巨大的壓力和痛苦,尤其是她的丈夫,寢食難安,有一點風吹草動就心驚、坐臥不寧。親朋鄰里也憤憤不平,甚至有的鄰居找到派出所,說:「如果你們把劉愛君關起來,我就把她老頭(老伴)弄來(到派出所)。」

責任編輯: 時方  來源: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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