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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禁中資OTT 「愛奇藝條款」生效 違法最高罰500萬

台灣禁止陸資OTT網路視聽服務業來台規範3日生效。(圖/中央社)

為防止中國大陸地區的OTT TV,如愛奇藝以及騰訊等大陸地區網路視聽服務業者在台灣非法經營,台灣經濟部上個月已經預告訂定「在台灣地區從事商業行為禁止事項項目表」,禁止台灣業者代理或經銷中國大陸OTT及相關商業服務,昨天(3日)公告生效,代表「愛奇藝條款」正式上路。

據報導,愛奇藝目前在台灣的有效用戶高達200萬,為避免出現可能的消費爭議,包括陸委會、經濟部、文化部、NCC及台灣各縣市政府消保單位,將於近日緊急召開跨部會協調有關愛奇藝訂戶的權益問題。

依照台灣經濟部的公告,代理或經銷中國 OTT及相關商業服務將納入禁止範圍,9月3日正式啟動,封閉愛奇藝及騰訊 WeTV等中國地區 OTT在台代理服務的管道。台灣NCC可以依法查證,最高可處違法業者500萬元罰鍰。

律師黃帝穎受訪時表示,對於有線電視第四台業者,台灣早已有規範,禁止播放具有中共政治宣傳的戲劇,但是網路影音平台則缺乏規範。由於台灣法規過去無法充分因應網路新興科技的營運模式,現階段正在強化機制,對涉及可能來自於中共的變形商業行為予以管制與防範,此措施同時也符合民主防衛的精神。

黃帝穎認為,台灣對於愛奇藝的管制只是邁出第一步,未來還會針對更多的中資平台、商業團體有更進一步的規範,「台灣鄰近中國,長期遭到嚴重滲透,因此對此必須嚴肅以對。」

黃帝穎還表示,美國走的比台灣更快,目前正在處理抖音海外版TikTok的收購問題。美國已意識到中共假借商業行為的滲透手法,且不只是TikTok,還有孔子學院對學術滲透,這是美國近2年在積極處理的問題,而台灣下一步勢必會跟國際接軌。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希望之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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