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大陸 > 正文

雲南李心草離奇溺亡 涉事男僅被判1年半

9月21日上午,雲南18歲女大學生李心草溺亡案宣判,涉事男子羅秉干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半。李心草母親表示,將提起上訴,追究其他兩人刑事、民事責任。

9月21日上午,雲南「李心草溺亡案」在昆明市盤龍區法院公開宣判,被告人羅秉干因過失致人死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並賠償李心草母親陳美蓮經濟損失63,257元人民幣。

此判決取消了批捕時的「強制猥褻侮辱罪」,因為羅秉干有俯身壓在李心草身上的舉動沒有與李隱私部位接觸,打耳光的事情是為了幫助李心草醒酒。

另外兩名應約到場的任姓女子和李姓男子,已被取保候審。

對此,網民質問:「才一年半?」「原來男的可以隨便壓在女的身上,也可以隨便扇別人耳光然後說為了醒酒?這後台是有多大?」「所以犯人說我沒有故意就沒有了?不能結合情節來看,真的沒有侮辱猥褻嗎?醒酒要用打巴掌?」「人都死了,你說打耳光不是侮辱是醒酒?身體都壓身上了不是猥褻?沒有接觸隱私部位?壓身上了?沒接觸?」

封面新聞稱,對於此結果,李心草母親陳美蓮表示將提起上訴。原因是事發當晚,除了羅秉干外,還有任某燊、李某某昊兩人在場,陳美蓮說,要追究他們的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

此事件要追溯到2019年9月8日晚,昆明理工大學大二物聯網專業學生李心草受室友任夢燊(女)邀請,與雲南開放大學學生李某某昊及在昆明務工的羅秉干在酒吧喝酒。9月9日凌晨2時許,李心草墜入盤龍江中,兩天後遺體被發現。

事後,李心草母親陳美蓮被告知,李心草「醉酒自殺」。但9月15日,陳美蓮及家屬第一次看到女兒落水前在酒吧里的監控錄影片段時,發現李心草被一男一女控制身體,另一名男子多次搧李心草耳光、並進行猥褻。之後,李心草搭計程車回家時,被同行的兩名男子阻止,隨後視頻中傳來「完了,完了,落水了」的呼喊。

該案發生一個月,警方不予立案,直到被輿論曝光。三名涉事男女背景不斷被網民人肉。

10月15日,有爆料指,涉事女子任某燊父親是紅河警察隊長任劍波,涉事男子羅某干父親是獄警,另一名涉事男子家庭為公務員。還有爆料指,疑似涉事女子曾威脅質問她的朋友:「就是把你推下江都沒人敢問我」。

責任編輯: 夏雨荷  來源: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tw.aboluowang.com/2020/0922/15035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