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坑死崇禎的「光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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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公元1644年,農曆甲申年,明崇禎十七年。

這是一個天崩地坼,山河巨變的動盪時代。

外有滿清虎視眈眈,內有「流賊」攻城略地。《明史》稱「潰爛而莫可救」,兩百七十多年的大明王朝已經進入生命倒數計時。

是年正月,李自成西安稱帝,建國號「大順」。一個新政權的成立意味著敲響舊政權的「喪鐘」。

從飄忽不定的「流賊」到建立政權,從無政治主張的農民到明確「爭天下」的集團,李自成已經向崇禎亮明了「掘墓人」身份。

崇禎十七年二月,李自成開始渡過黃河進攻山西,所向披靡,官民迎降。下一個目標十分明確:將革命進行到底!進京趕考去!

擺在崇禎面前有兩條路:一是死守京師,號召天下兵馬「勤王」,不成功則成仁;二是南遷,做戰略性轉移,遷都南京,重振旗鼓再圖一戰。

無論是崇禎,還是群臣,其實內心都很明白,第一個方案無異於痴人說夢。

繼崇禎十六年(1643年),「農民軍克星」孫傳庭潼關兵敗身亡後,最後一支「聽指揮,能打仗」的明軍主力已經不存在了。

分鎮各地的左良玉、劉澤清、吳三桂等將領雖然掌握有兵馬,但朝廷實際上已指揮不動,他們已經成了各懷鬼胎,有奶就是娘的地方軍閥,只考慮自己的利益和後路。

後來的事實發展也證明了這一點。李自成逼近北京時,山東總兵劉澤清公然拒不奉詔出兵,反而說:「天下變,山東不為他人有耳!」後來,清軍一南下,他立即投降。

與死守北京的方案相比,「南遷」方案顯然更具可行性。

明朝實行「兩京」體制,明成祖遷都北京後,南京作為留都,保留了全套的中央國家機構。平時看起來是安排閒職官員的清閒之地,若一旦北京有失,就可以發揮政權「備份」作用。

而且,南京所處的南直隸所轄區域相當於現在上海、江蘇、安徽,是大明帝國最富庶繁榮的地區,賦稅居全國之冠。

黃仁宇在《十六世紀明代中國之財政與稅收》一書中估算:「長江三角洲地區的稅率要高於其他地區通行稅率的五六倍。南直隸松江府3個縣的田賦加在一起與整個廣東省持平,而廣東省有75個縣、1個州。」

此外,在長江流域及江南地區,還有大量明軍,僅盤踞武昌的左良玉部就達20萬人。

一句話,「南遷」有錢、有糧、有兵,有現成的政府班子,如果不能東山再起,最不濟也可劃江而治,保住半壁江山,不至於亡國亡天下。

02

「南遷」雖然好,對於崇禎而言,卻隱含著一個巨大的道德風險。

堂堂一國之君,大明天子,竟然棄都城而逃,喪師失地,置黎民於水火,而且很可能一去不回,如南宋一樣偏安一隅。這既需要痛下決心,更需要群臣的配合,給個理由先,給個台階下。縱觀中國歷史,正常的表演程序應該如下:

群臣進諫:「形勢危急!奔跑吧,皇上!」

皇帝大義凜然:「不走,天子守國門,國君死社稷!」

群臣再次進諫:「有一種失敗叫占領,有一種勝利叫撤退。奔跑不是逃跑,是為了拯救國家和蒼生!」

皇帝若有所思:「這真的不是逃跑?而是利國利民的戰略轉移?」

群臣反覆進諫:「絕對是。如果不是,黑鍋我們背,就說陛下是被我們蒙蔽南遷的--說好去郊遊,結果一下游到南京了。」

皇帝面露喜色:「那就別磨嘰了,咔咔的趕緊走啊!」

這是正常的劇本,可悲的是,崇禎朝的群眾演員從來不按劇本來演,反而像陳佩斯一樣搶正面人物的戲。

明朝末年,文官集團已經徹底淪為「精緻利己主義」群體,高智商,世俗老到,善於表演,更善於利用體制達到自己的目的。

無論是東林黨與閹黨,還是浙黨、楚黨與齊黨,大家都只看立場站隊,不問是非對錯,揮舞著「道德」與「正義」的大棒互相攻訐。不少人一開口就是「民族大義」「國家興亡」「仁義道德」,實際卻是為一己一小團體的私利,更沒有人願意為皇帝背黑鍋。

比如,面對遼東後金(清)、國內李自成「兩線作戰」被拖垮的困境,明廷務實的選擇是「攘外先安內」,與後金和談,集中精力先對內。

但每次一準備和談,群臣都像打了雞血一樣群情激奮:和談就是「漢奸賣國賊」,寧願大明不長草,也要收復遼東半島!

但真要派人上遼東前線擔任薊遼督師時,這些人又慫了。

03

對於南遷,兩三年前,崇禎其實就動過念頭,並讓閣臣們研究,但因各種因素影響,未能決斷。

1644年二月,山西陷落,李自成兵鋒已近京畿。火燒眉毛之際,左諭德李明睿、都御史李邦華、戶部尚書倪元璐等一批人先後上疏南遷。

崇禎很動心,繞著宮殿邊讀奏疏邊考慮南遷。《明史》記載:「帝得疏意動,繞殿行,且讀且嘆,將行其言。」

但是,在崇禎召集的御前會議上,一個官職僅七品的「處級幹部」卻拍案而起,「大義凜然」地痛斥這種逃跑主義、投降主義行為,認為擾亂了大明人心,應當殺李明睿以安天下。

他叫光時亨,安徽桐城人,時任兵科給事中。雖然品級很低,但「光處長」官微言不輕,因為他代表了明朝最具殺傷力的「言官」群體。

明朝官制中,負責「諫言、監察」六科給事中雖然品級很低,但權力很大,從監督六部百官到政務運行,甚至有權「封駁」奏章。

最重要的是,他們牢牢掌握大明輿論話語權,占據著道德制高點,罵人是本職工作,罵的人級別越高越有成就感,皇帝越惱羞成怒越證明我敢於「捨身以諍」,越容易青史留名。

尤其到了明末,言官群體往往以「諍諫」為名謀取政治資本,或者揮舞著「道德」的大棒衝鋒在黨爭第一線。皇帝如果懲罰「噴子」只會讓其一舉成名,自己反而落個不能納諫的惡名。

因此,「光處長」的發言把崇禎逼到了死角。不僅沒給皇帝找台階,反而把梯子抽了。

進入三月,李自成就快到北京了。李邦華等又提出了一個退而求其次的方案,即:崇禎不跑,送太子到南京監國,以免被一鍋端。

關鍵時刻,「光處長」又站了出來,一腳把大明最後的星火徹底踩滅。《明史紀事本末》等記載:「兵科給事中光時亨大聲曰:『奉太子往南,諸臣意欲何為?將欲為唐肅宗靈武故事乎?』」

唐肅宗李亨是唐玄宗李隆基第三子,安史之亂爆發,李隆基西逃入蜀。馬嵬坡之變後,李亨北上朔方軍大本營靈武(今寧夏靈武),直接登基繼位,尊李隆基為「太上皇」。後李隆基被迎回長安,完全喪失權力,實際上被軟禁起來,父子相互防備,玄宗鬱鬱而終。

光時亨這一招太狠,直接點中崇禎死穴:「你不怕你兒子到了南京直接搶班奪權?」同時,還惡狠狠地捅了南遷派一刀:「你們南遷是想迎立新君,用心險惡!」

崇禎徹底無路可走,唯有向群臣表示:「國君死社稷,正也,朕志定矣。」

通俗地說,誰也不准跑,那就大家抱著一塊死吧!

04

崇禎君無戲言,吊死煤山,殉國大明。

被光時亨痛斥為「投降派」的李邦華自殺殉國,死前題詞於閣門:「堂堂丈夫,聖賢為徒,忠孝大節,之死靡他。」

令人大跌破眼鏡的是,痛斥別人不愛國的光時亨不僅沒有殉國,反而極可能投降了李自成。

後來,安徽桐城籍文人和地方史紛紛給光時亨叫屈,稱其性剛直,絕對沒有投降,而是自殺未遂被尼姑救了,遂南下投奔南明。但這種出自老鄉的文章,形象越高大越有「洗地」嫌疑。

在諸多史料中,散落著大量「光處長」的生動故事。《甲申傳信錄》記載,光時亨投降後繼續干老本行,被李自成任命為「兵諫議」。

最精彩的是,他寫信給在南方的兒子:「諸葛兄弟,分仕三國;伍員父子,亦事兩朝。我以受恩大順,汝等可改姓趙,仍當勉力讀書,以無負南朝科第也。」

余每次讀史於此都不禁感嘆,「光處長」真是大明朝精緻利己主義者中的極品,善於從天下大勢的縫隙中,尋找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空間。

明末清初,政治形勢雲詭波譎。崇禎吊死煤山後,中國大地上同時並列四個政權,北方李自成的大順政權,關外東北的滿清政權,南方的南明弘光朝廷,還有西面四川的張獻忠大西政權,你方唱罷我登台,誰主浮沉一時很難看清。

「光處長」的精明之處在於多方下注,把雞蛋放在不同的籃子裡面:自己投降李自成繼續做官,教育自己的兒子改名換姓,在南明朝廷中謀個一官半職,不管誰上台,光氏一族都是贏家。

05

「諸臣誤我。」

「文臣個個可殺!」

「朕非亡國之君,諸臣盡亡國之臣爾!」

據史書記載,崇禎最後的歲月對臣下充滿怨恨,估計「光處長」在這份咒怨名單里排名靠前。

後來,光時亨南下投奔了南明弘光政權,結果被馬士英彈劾論罪,最終被斬首,罪名是「力阻南遷,致使先帝殞命社稷」。

出來混,遲早是要還的,哪怕你打著「愛國」的旗號。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周淮安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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