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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福建副省長、中共省委常委張志南因不「維護習近平核心」遭清除

中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9月30日通告宣布,原中共福建省委常委、副省長張志南因嚴重違紀違法,目前已被立案調查。

通報羅列的罪名包括,張志南喪失「四個意識」,背離「兩個維護」,即所謂「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要求,在中共肺炎疫情關頭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不力,敷衍應付、作風漂浮,搞形式主義;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為家人、親屬在工作調動、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取利益;家風敗壞,縱容默許家人、親屬利用其職權及職務影響謀利;生活腐化墮落,搞權色、錢色交易;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給公共財產造成重大損失;把公權力當成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推進用地審批、獲取資金補助、申請銀行貸款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通報指控張志南嚴重違反中共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濫用職權犯罪,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決定給予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黨十九大代表、福建省第十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違紀違法所得,並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官方公布的簡歷顯示,張志南自2008年1月起任福建省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省發改委主任、黨組書記,併兼省委政法委副書記;2010年4月起任省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兼省委政法委副書記;2011年11月起任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長、黨組副書記。

責任編輯: 夏雨荷  來源:自由亞洲電台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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