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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好警察應得到嘉獎而不是辭退

警察也有信仰的權利,按「真善忍」做人是信仰。(網絡圖片)

查卓琳警官是河南禹州市警局工業園區派出所民警,今年57歲,在保家衛國和保護人民生命財產的職業中為國家、為人民貢獻了大半輩子,立過功,受過獎,經歷過危險,承受過壓力,無愧於「人民的好警察」之名。但是,因為他堅持按照「真、善、忍」做好人而被禹州市警局辭退。

查卓琳在申訴書中寫出了他的心聲

我本人今年已57周歲,在保家衛國和保護人民生命財產的職業中為國家、為人民貢獻了大半輩子,我立過功,受過獎,經歷過危險,承受過壓力,但更多的是我的職業帶給我的榮耀和自豪。回首往事,我感到仰無愧於天,俯無愧於人民。我馬上就要到退休年齡了,現在將我辭退,這種做法是否太過份?我將以何謀生?這不是等於剝奪了我的生存權嗎?而剝奪的理由僅僅是因為我堅持「真善忍」的信仰。一個連好人都不能容的社會不危險嗎?我認為這不僅僅是對我個人的迫害,更是對「真善忍」普世價值的犯罪。真的希望有關領導三思。

查卓琳被辭退的消息一經傳出,立即在社會上引起了不小的震動,很多人都在議論,也有很多認識他的人為他不平。

在部隊和地方屢屢立功

查卓琳19歲應徵入伍,曾在部隊服役17年。在祖國東北邊陲守衛邊疆,為國防事業貢獻自己的青春。期間歷任士兵、軍校學員、排長、副連長、連指導員、團政治處幹事。因帶兵有方,紀律嚴明,多次受到各級嘉獎、獲集團軍「優秀指導員」榮譽稱號、三次榮立三等功,所在連隊被評為「先進連隊」。1996年和1998年在內蒙古月亮泡抗洪救災中,各榮立三等功一次和「先進工作者」稱號。

1999年查卓琳從部隊轉業到禹州市警局刑警隊工作,因工作突出,受到大隊領導表揚。2001年被調到禁毒大隊擔任中隊長,破獲「三省五市」特大販毒案。2003年到褚河鄉派出所任副所長,期間多次被調入河南局專案組,帶領專案組偵破「6.19」寨子搶劫殺人團伙案,被禹州市警局報請三等功;偵破順店鎮尹崗村姦殺幼女案,偵破花園臘八殺人案,打掉萬英魁惡勢力團伙案等等。

因病走入法輪功修煉

由於長期超負荷的工作和不良的生活習慣,查卓琳的身體亮起了紅燈,他患上了多種疾病:高血壓偏頭痛、鼻炎、痛風、肩周炎、前列腺炎、腰椎間盤突出,每天都需服藥。鼻炎嚴重時,整晚睡不成覺;腰椎間盤突出造成腰背酸痛,有時記完筆錄後,站不起身,走不成路;最折磨他的是痛風,一發作大拇腳趾頭劇烈疼痛,腳面紅腫,整晚睡不成覺,直接影響到工作和休息。他曾到處尋醫問藥,都沒有好的效果,只好無奈地煎熬著……

2013年查卓琳在萬般無奈中,聽說法輪功祛病有奇效,就抱著試試看的心理開始修煉法輪功。沒想到修煉不久,折磨他多年的各種疾病都不翼而飛,全好了。

天方夜譚般的奇蹟真切的發生在他身上,這個事實給查卓琳帶來極大的衝擊,以前所接受的無神論教育被徹底顛覆。在見證了法輪大法的神奇的同時,他開始認真閱讀法輪大法的書籍,嚴格按照大法「真善忍」的要求做人。

群眾公認的好警察

查卓琳嚴格要求自己,在工作、生活中事事用「真善忍」的標準約束自己,不計較得失,吃苦在先,享受在後。工作中堅決不吃拿卡要,不收受禮金紅包,接觸群眾不耍態度,在群眾中有極好的口碑,無論他到哪個單位都受到領導、同事的歡迎。2013年,查卓琳因工作需要被調走時,時任所長不願意放人,連夜找負責考評的領導,希望把他留下,最終也沒有說妥。

有一次查卓琳送一個吸毒人員到許昌市戒毒所強戒,吸毒犯家裡沒有人管,可是他的腰腿痛發作了需要買藥,他懇求查卓琳借給他400元錢,查就給了他400元錢。這在別人看來是不可思議的,因為誰都知道吸毒的人言而無信,誰都敢騙。可是查卓琳覺得自己是煉功人,要善待他人,尤其這些迷失的生命才是最可憐的。

還有一次,查卓琳警官現場處理一個酒後打架的警情。其中一方喝酒了,借著酒勁對查又吵又罵,甚至動手動腳要打。連同事都看不下去了,可是查卓琳警官勸止住同事,控制住自己的情緒,平靜地對待那個人。查卓琳沒有因為被辱罵而對那人耍態度,而是妥善地給當事人雙方作了調解。那人的家人看到查卓琳警官的舉動很受震動。這樣的事情還很多。

多年來,查卓琳所在派出所只有一輛警車,有時急需出警或辦事時,查卓琳就開自己的私家車去。天長日久,領導多次要給他加油,可他從沒加過公家一滴油。

最能體現查卓琳道德人品的還有一件事:2013年河南省禹州市梁北鎮發生了一起震驚全國的特大搶劫強姦連環兇殺案,兇手在短短一年內竟連續搶劫姦殺6名少女與2名男子,並將8人活埋。出事家庭多次到公安機關報案都找不到兇手,最後一名少女驚險出逃報案後,兇手才被鎖定。主凶就是禹州市梁北鎮人,而且是個慣犯。

可是這個慣犯卻沒有被梁北鎮派出所建檔立案,也就是說,兇手在警察眼皮子底下殺人,警察卻不知道。這是嚴重失職的行為,如果被上級知道,禹州市警局相關領導都要被問責,甚至會丟官問罪。當時查卓琳剛從某鄉派出所調到梁北鎮派出所時間不長,而主犯就在查卓琳的轄區。按理說,這個責任他完全可以推給前任,撇清自己,可是他沒有那樣做,他知道如果那樣的話,禹州市警局領導和相關同事就要背處分、受損失。他什麼都沒有解釋,默默地背了黑鍋,他的職務被撤銷,受到了處分。事後許多知情人都為他鳴不平,他卻一笑了之。

因起訴江澤民而遭迫害

2015年,查卓琳抱著對政府的信任,向最高檢察院郵寄信件,控告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犯下的罪行。

2016年,禹州市警局、政法委、610辦聯合騷擾、迫害訴江民眾,610辦主任吳慶旭拿著查卓琳的訴江信找到警局,要求處理查卓琳。隨後查卓琳受到行政處分,並被扣發每月的績效工資兩年。兩年後,查卓琳要求撤銷處分,警局相關領導卻逼迫查卓琳必須寫放棄修煉法輪功的保證,被查卓琳拒絕。從2016年一直到2020年,查卓琳的處分一直未撤銷,績效工資一直被扣發(共計約10多萬元)。

警局不撤銷對查卓琳的處分,據說是國保大隊的人向局長葅軍民和崔國輝(主管迫害法輪功)告了什麼黑狀,說查卓琳是什麼活躍分子等等。因此,查卓琳多次被領導找去談話。2019年警局局紀委書記陳建民、副書記蔣保民、宋海濤、國保大隊長李紅偉等曾集體跟查卓琳談話,內容是:只要說不煉,還是咱們自己隊伍裡面的人,煉就辭退;並威脅說,辭退了連你老婆一塊兒處理。

2020年6月,查卓琳被通知到局紀委談話,在場有副書記宋海濤、所長徐貴和國保大隊的王曉偉等。查卓琳被要求表態,查卓琳說:這是信仰問題,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沒有錯。國保大隊的王曉偉說:你是警察身份不一樣,警察法第一條是對黨忠誠。查卓琳說:憲法規定信仰自由;法律沒有明文規定不讓煉法輪功。王曉偉說:不談法律,就談對黨的忠誠問題,煉法輪功就是對黨不忠誠。

2020年6月,查卓琳被停止執行職務兩個月,所有警察配備裝置被要求上交。2020年8月查卓琳收到《辭退通知書》,被正式辭退。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希望之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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