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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鼓吹的英雄劉學保原來是一個殘忍的殺人犯

—文革中的劉學保「捨生護橋」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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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結果證實,李世白是被劉學保為製造假案而騙去現場殘忍地殺害的。當時李世白被劉以斧頭砍、石頭砸而致顱頂頭皮裂開、顱骨開放骨折,尚未斷氣,在與劉學保一起被送往醫院途中,因劉學保誣其是「反革命炸橋罪犯」,因而得不到醫護人員及時救治,還不斷受到「革命群眾」槍托捅搗,最終含冤去世。

在「文化大革命」年代裡,真可謂「英雄輩出」,「亂鬨鬨你方唱罷我登場」。政治舞台上如走馬燈似地不斷轉換著形形色色的各路「英雄」。常常今天是「英雄」,明天就成了「罪人」。今天是「無產階級司令部」的座上賓,明天就成了階下囚。但是許多人還是要爭當這個「英雄」,前仆後繼,樂此不疲。為什麼?那時節,體現人生價值的許多正當途徑都被堵死了:讀書求學是「書讀得越多越反動」(或者說得客氣點是「讀得越多越蠢」);勤勞致富是「走資本主義道路」;認真工作是「只埋頭拉車不抬頭看路」,「為修正主義賣命」……那時只提倡一種「鬥爭哲學」,一些人就到「階級鬥爭」、「路線鬥爭」的風口浪尖上去積極表現,拼命表演。這也算是「體現人生價值」的一種獨特方式吧。

於是,一些不可思議的怪事就應運而生了。這其中,有一件曾經震動國人的「英雄」事跡,頗有代表性。

1968年4月24日,《解放軍報》頭版頭條發表由《解放軍報》通訊員、《解放軍報》記者聯合採寫的長篇通訊《心中唯有紅太陽,一切獻給毛主席——記保衛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英雄戰士劉學保》,並配發評論員文章《千萬不要忘記階級鬥爭》。通訊是這樣開頭的:

「數風流人物,還看今朝。」

在奪取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全面勝利的凱歌聲中,我們懷著激動的心情,向大家介紹保衛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保衛無產階級專政的英雄戰士劉學保的事跡。劉學保同志是八一一O部隊某部三連副班長,他懷著對偉大領袖毛主席的無限忠誠,懷著對階級敵人的刻骨仇恨,隻身同反革命分子英勇搏鬥,冒著炸藥爆炸的危險搶救大橋,創造了驚天動地的業績,譜寫出又一曲毛澤東思想新時代的壯麗凱歌。

《解放軍報》還配合發表了一幅照片和一幅插圖。照片上是劉學保負傷後在醫院裡與前來看望他的指導員一起學習毛主席著作。兩人合捧著一本《毛澤東選集》,擺出正在讀的樣子,用如今的說法,就是「做秀」,做的是「學習秀」。插圖畫的是劉學保正抱著即將爆炸的炸藥包在奔跑的情景。

那年月唯一的官方通訊社新華社,於《解放軍報》發表的當天就把這篇通訊和評論員文章發給了全國各大媒體。《人民日報》次日也在頭版轉載了《解放軍報》的通訊和評論員文章。

這個「英雄戰士」到底創造了什麼樣的「驚天動地的業績」,譜寫了什麼樣的「毛澤東思想新時代的壯麗凱歌」呢?

從通訊可知,劉學保出生於陝西省三原縣馬額公社一個貧農家庭。1966年3月入伍,到他在1967年底成為「英雄」時,入伍還不到兩年。

通訊所介紹的劉學保「英雄」事跡大致是這樣的:「文化大革命」中,劉學保堅決響應毛主席、黨中央的號召,積極投入這場「大革命」運動。1967年7月,劉學保奉命來到甘肅省永登縣連城林場支左(即毛澤東所號召的「支持左派廣大群眾」的簡稱,當時所謂「左派」即造反派)。到林場後,劉學保就注意到了一個「曾經當過國民黨憲兵副連長」的「歷史反革命分子」,並按照毛澤東「千萬不要忘記階級鬥爭」的教導,同他展開了面對面的鬥爭。同時,他深入發動群眾,幫助一些受蒙蔽的群眾覺悟過來,揭發出林場「黨內走資派」和那個「反革命分子」的罪行,促進了革命大聯合,成立了革命委員會。12月17日,永登縣革命委員會成立,林場職工前去參加慶祝大會,劉學保留在林場執行警戒任務,他發現那個「反革命分子」偷偷閃出了大門,便立即叫上另一同志一起追出去。快到大橋的時候,劉學保斷定「反革命分子」是要破壞大橋,就叫同來的那位同志回去叫人,自己一人去制止「反革命破壞活動」。「反革命分子」發現劉學保追來了,反撲過來攻擊劉學保,劉學保與他搏鬥,並將他打死。劉學保發現「反革命分子」用來破壞大橋的炸藥包已經拉燃導火線,便「以驚人的勇敢」衝上橋墩,抱起炸藥包,往遠離大橋的河灘跑,邊跑邊高呼「毛主席萬歲!萬萬歲!」最後將炸藥包扔出去,大橋保住了,劉學保卻「失去了左手」……

通訊對於當時歌頌(用如今的說法是「炒作」)英雄人物的那一套方法是運用得很純熟的。為了突出劉學保在支左中的功績,通訊不僅寫他與階級敵人的鬥爭,還不忘「文化大革命」的特殊背景和主要任務,突出了他與「走資派」的鬥爭,將他描繪成一個既有階級鬥爭覺悟又有路線鬥爭覺悟的先鋒戰士。通訊中有這樣一段,寫到劉學保到林場支左後,經過艱苦細緻的思想工作,開始出現了新的氣象:

「階級鬥爭,一抓就靈。」林場的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烈火熊熊地燃燒起來了。掀起了革命大批判的新高潮。大字報鋪天蓋地而來,揭出了林場走資派大量反黨反社會主義反毛澤東思想的罪行。就是黨內走資派,把這個反革命分子在勞改釋放後收留在林場,並加以重用;就是黨內走資派,當這個反革命分子寫黑詩攻擊黨和社會主義時,百般庇護,還幾次寫報告要為他「平反」;就是黨內走資派,把這個反革命分子作為重點救濟對象,把職工救濟費親自送到他的家裡……

「英雄」人物除去要有驚人之舉外,照例還總是要說一些「豪言壯語」的。《解放軍報》通訊引用了劉學保的這樣一段日記:「失去一隻手算什麼,還有一隻手,照樣可以同階級敵人作鬥爭,照樣可以向敵人開槍,投手榴彈!保衛毛主席,保衛毛主席的無產階級革命路線,保衛社會主義江山!」

在當年5月25日出版的《解放軍文藝》1968年10期中,還發表了由八一一O部隊供稿、與《解放軍報》那篇通訊標題相同的連環畫。連環畫中對劉學保負傷後還作了這樣具有時代特色的描寫:「手術的第二天,劉學保醒來後的第一句話是:『祝毛主席萬壽無疆!』第一個要求是:『把《毛澤東著作選讀》拿來。』第一個行動是:和醫護人員一起學習毛主席語錄。」

今天的人們讀到這些記敘,也許會認為這是瘋狂,是愚昧,是滑稽,是變態。但在當時,卻是充斥報刊、書籍、銀幕甚至學生作文中的極為常見的時代「風景線」。

然而,劉學保的這一切言行都不過是在「做秀」,是在那個荒誕年月里做「革命秀」、「英雄秀」。只不過,這位農民出身的20歲士兵做秀的本領,恐怕要讓今天的許多做秀「大師」自嘆不如。

文革中進行辯論、批判時常用這樣一句「最高指示」:「假的就是假的,偽裝應當剝去。」劉學保的「英雄」偽裝,終於也在文革結束之後被剝去了。塵埃落定,水落石出,真相終歸大白於天下。原來,他不但不是什麼英雄,倒是一個十分兇殘的殺人犯!

其實,在這個所謂「英雄事跡」發生的第二天,就已引起有關部門懷疑了。據甘肅省甘南州委黨史研究室翟翔、郝德有所寫《「劉學保事件」及其思考》(載《黨史風華》1992年第一期)披露,當時永登縣警局勘察現場後即發現,並沒有「炸橋」的任何證據,便上報武威地區公安處軍管會和省公安廳軍管會,要求將該案「暫掛起來」。但在那個瘋狂的年代,這種冷靜的要求是很難得到贊同的。當時強調的是「革命需要」,是「大方向」,只要符合「革命需要」,符合「大方向」,就什麼「枝節」都可以不予考慮。

劉學保事件發生於1967年12月17日,18日,劉所在部隊便趕緊上報軍區為其請功。29日,永登縣革命委員會常委會議決定「慰問支左英雄劉學保」,並發動全縣群眾給劉學保寫慰問信。1968年1月10日(離事件發生不到一個月),蘭州軍區授予劉學保英雄稱號。22日,永登縣革命委員會發出《關於號召全縣廣大革命人民廣泛開展學習劉學保同志英雄事跡的通知》,並決定把那座被劉學保「保護」下來的池木哈大橋命名為學保大橋,組織幹部、群眾到大橋參觀。

1968年4月25日,當時「首都紅衛兵代表大會」中的「領頭羊」,著名的北京大學新北大公社召開的北大首屆活學活用毛主席著作積極分子代表大會,還發出了《關於學習毛主席的英雄戰士劉學保同志致全校革命師生員工的倡議書》,倡議書刊登於4月29日出版的《新北大》報169、170期合刊上。可見其「英雄事跡」影響之廣。此後,劉學保又「榮立一等功」,被提拔為副教導員,榮任蘭州軍區黨委委員、中國共產黨第九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

直到文革結束後,撥亂反正,對「劉學保事件」的懷疑才又重新被提了出來。有關方面組織了龐大的聯合調查組,搜集到大量足以推翻所謂「英雄事跡」的證據材料,然後由蘭州市警局立案偵察。最後得出了結論:劉學保自述的「英雄事跡」完全是一出編造的鬧劇,是一個精心策劃的假案。經專家們通過反覆實驗論證,劉學保自述的所謂「臉盆大的炸藥包」根本不存在,炸斷劉學保左手幾個手指頭的,充其量只是一個雷管或者是由雷管引爆的不到10克的炸藥。否則,劉學保早已粉身碎骨!

而被劉學保誣為「反革命」的林場幹部李世白,經大量證人證明,李世白在案發前並未離開過林場場部(不可能去安放炸藥包;實際上,當時已處於被監督管制狀態下的李世白,也根本不可能搞到炸藥包),晚上李世白出去未帶任何東西,行為正常。而劉學保則在案發當天曾兩次外出並去過大橋。當李世白外出時,只有劉學保一人「發現」可疑,但他既不向軍管會領導匯報,又不叫他人幫忙,卻只把一個炊事員叫上跟他一起去跟蹤。在距大橋一公里多的地方,他自稱發現了「反革命陰謀」,但他明知橋北有建橋工人,身後又緊靠人員密集的八冶工地,卻捨近求遠,強行命令炊事員返回林場去叫人……

調查結果證實,李世白是被劉學保為製造假案而騙去現場殘忍地殺害的。當時李世白被劉以斧頭砍、石頭砸而致顱頂頭皮裂開、顱骨開放骨折,尚未斷氣,在與劉學保一起被送往醫院途中,因劉學保誣其是「反革命炸橋罪犯」,因而得不到醫護人員及時救治,還不斷受到「革命群眾」槍托捅搗,最終含冤去世。

1985年7月,中共永登縣委作出決定,為李世白徹底平反昭雪,恢復名譽。同時,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劉學保無期徒刑。

別說是當年知道劉學保「英雄事跡」的人們了,就是文革後出生的年輕人,得知當年為了當「英雄」竟會發生如此荒誕和卑劣的事件,也定會大大吃驚的。那年月當「英雄」,所能獲得的主要是「精神獎勵」,既不會得到獎金,又不會得到其他物質獎勵——最多只能得到一套《毛澤東選集》。對於農村出來計程車兵來說,最大的好處也許是可以因此而「入黨」、「提干」,改變農民身份,轉為「城市戶口」。然而,為了當這個「英雄」,卻不但要挖空心思,精心策劃,尋找機會,製造條件,還要殘忍地殺人,還要自殘甚至甘冒自己的生命危險!

不知劉學保本人後來在服刑中是否對此事有過懺悔?說過些什麼?寫過些什麼?

對於今天的人們來說,更應該思索的是,為什麼在那場「文化大革命」中會發生如此荒唐、如此醜惡的鬧劇?為什麼在「最革命」的口號下人性卻會被扭曲到最愚昧最醜惡的地步?

責任編輯: 東方白  來源:民間歷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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