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中國經濟 > 正文

阿里京東爭奪「雙十一」商標 國家知識產權局被告上法庭

中國一年一度的「雙十一「購物節,在周三(11日)凌晨零時正式開始。不過,就在前一天的周二(10日),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開庭審理兩宗圍繞「雙十一」商標的商標行政案件,兩原告正是該購物節的「宿敵」阿里巴巴及京東,被告則均為國家知識產權局。

綜合國際媒體11月11日消息,2011年11月1日,阿里巴巴在第35類廣告等服務上,申請註冊「雙十一」文字商標,並於翌年12月28日獲准。至2018年,京東認為在2015年11月至2018年11月數年間,阿里巴巴沒有實際使用上述商標,遂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撤銷該商標。

今年5月,國家知識產權局覆審後認為,應維持涉案商標在廣告等服務上的註冊,但其餘多項服務上則應予撤銷。

京東、阿里巴巴均對覆審決定不服,其中京東不服維持註冊部分,阿里巴巴不服被撤銷註冊部分,雙方早前分別向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國家知識產權局重新決定。

兩案周二下午開庭審理,國家知識產權局表示,涉案商標於指定期限內曾作使用,使得公眾因而知曉促銷活動時間,具有廣告宣傳、推銷的作用,故覆審決定於法有據,應予維持

責任編輯: 楚天  來源:RFA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tw.aboluowang.com/2020/1112/15222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