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國際新聞 > 正文

全鬥煥一審遭判8個月 韓光州事件射擊平民屬實

2020年11月30日,全鬥煥(中)抵達法院。

韓國在1980年發生「光州事件」,當時時任總統的全鬥煥事後涉嫌誹謗遇難者,光州地方法院今天(30日)一審認定軍用直升機當時射擊民眾屬實,判處全鬥煥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2年。

89歲的全鬥煥周一身穿黑色西裝,戴著禮帽和口罩出門,準備親自到光州地方法院聆聽宣判。在其走出位於首爾的住宅,準備前往光州出席庭審時,現場有抗議民眾不慣高呼:「全鬥煥應向全體國民謝罪」、「全鬥煥應該被當庭拘捕」,全鬥煥忍不住大聲怒斥說:「吵死了,這個傢伙!」

韓國聯合新聞通訊社報導,2017年4月,全鬥煥在出版的回憶錄中主張,已故神父曹皮烏斯聲稱目睹軍用直升機對民眾開槍的證言子虛烏有,並批評曹皮烏斯是「褻瀆神職的無恥騙子」。

2018年,全鬥煥因涉嫌毀損抗爭運動遇難者名譽遭起訴。

法院今天認定「光州事件」期間,軍用直升機的確曾射擊民眾,因此判處全鬥煥毀損死者名譽罪名成立。

依韓國現行法規,毀損死者名譽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萬韓元(約4845美元)以下罰金,檢方向全鬥煥求處1年6個月徒刑。

光州地方法院表示,希望在五一八事件中應負最大責任的全鬥煥真心對此承受莫大痛苦的眾多國民致歉。

不過,全鬥煥出庭期間仍與之前參加庭審一樣,多次打瞌睡。他也未回答是否承認開槍鎮壓民運、對此有無責任及為何尚未謝罪等問題。

2020年11月30日,韓國就「光州事件」開庭,警方嚴陣以待。

全鬥煥在朴正熙遇刺之後,利用雙十二政變奪權,成為韓國總統。他奉行新軍人權威主義的獨裁統治,鎮壓民主運動。

1980年5月18日至27日,全羅南道光州學生和平民示威抗議軍方戒嚴令,軍方派軍隊鎮壓,造成500多人喪生、3100多人受傷,稱為光州事件或五一八光州民主化運動。

1996年8月26日,全鬥煥因鎮壓光州民主化運動和貪污罪被首爾地方刑事法院一審判處死刑,後於1996年12月被首爾高等法院改判為無期徒刑,1997年12月20日被金泳三赦免。

2020年11月30日,韓國就「光州事件」開庭,警方嚴陣以待。全鬥煥準備前往光州出席庭審時,現場出現抗議民眾。

2020年11月30日,韓國就「光州事件」開庭,警方嚴陣以待。全鬥煥準備前往光州出席庭審時,現場出現抗議民眾。

2020年11月30日,韓國就「光州事件」開庭,警方嚴陣以待。全鬥煥準備前往光州出席庭審時,現場出現抗議民眾。

責任編輯: 時方  來源:新唐人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tw.aboluowang.com/2020/1130/15289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