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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與淚的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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禍從天降

1957年間,我由公安機關調至中共城南區委宣傳部任宣傳幹事。反右運動在全國及本市早已開展,直到10月28日城南區委機關才召開全體工作人員會議,傳達毛澤東在最高國務會議上的講話,號召大家幫助黨整風,做到「知無不言,言無不盡,言者無罪,聞者足戒」。領導又特別對我說:「你是警局調來的,又是黨員,革命堅定,是最熱愛黨的,劃右派不會劃到你的頭上來,不要有顧慮,要大膽地提意見,起帶頭作用。」我天真地相信領導的話,在座談會上毫無顧慮地提出以下意見:

1、公安部門在鎮反中不應該事先作計劃、定指標,每個月、每季度要關管殺多少人,應該據實情按政策辦事。

2、本市土改中劃階級成份,對某些人劃得不夠準確,不是地主的劃成了地主。

3、本市對退伍軍人的安置工作做得不夠好,引起他們不滿意,有的沒分配工作,連飯都吃不上。

我的發言當場受到領導的表揚,號召大家向我學習。我當時很高興,感到沒有辜負領導的信任。不久後一天的上午,在食堂里、辦公室的過道內以及戶外,突然用麻繩拉起一串串的大字報,我一看嚇了一大跳:「打倒右派分子凌春華!」「凌春華是有綱領的反黨反人民反社會主義的階級敵人!」「凌春華必須老老實實交待自己的罪行!」緊接著就是大會、小會的鬥爭,連打帶罵,一連鬥了我一個多星期。我被鬥得昏天黑地,精疲力乏,怎麼也想不通我會被劃成右派。這天大的冤枉向誰能說得清?我被關了禁閉,由專人看守。一個星期天的上午,看守人員疲乏想休息了,我便請假,假說要去買早點吃。獲得同意後,我連忙走了出來,馬上搭車去了南嶽,其實我是想到南嶽山上去跳崖自殺,讓南嶽菩薩證明我是清白的。

可沒有想到,想死沒死成。在上山的路上遇見南嶽派出所所長,他是我在省公安幹校的同學,問我怎麼來到南嶽。我只好謊說是出差,順便上山看看。他忙說中央統戰部長李維漢來南嶽視察,做保衛工作的人手不夠,請我協助他們。我不好拒絕,只好同意。一共呆了三天。在這三天中我思想起了大的變化,心想這樣去死是不值得的,反害了自己和家人,冤枉總會有一天可申雪的,一定要堅強地活下去。於是我回衡陽,到了我原來工作的柴埠門派出所。在我去南嶽的幾天中,城南區區委派出大批人員四處搜查我,但他們做夢也沒想到我這個「右派分子」此時正在執行保衛中央首長的機密任務哩。派出所有人給城南區委打了電話,區委馬上派來幾個人,把我五花大綁戴上高帽,掛上牌子,押著我從中山北路到中山南路來回遊街示眾,又日夜採取車輪戰術搞逼供又跪又打,還在《衡陽日報》報導我的所謂罪行,想把我置於死地。為了活下去,對皮肉和精神上的折磨之苦,我只有一忍再忍。到1958年5月,區里宣布對我的處分:定為「極右分子」,開除黨籍和公職,送勞動教養。這是對右派的最重處分,還美其名曰「敵我矛盾作內部矛盾從寬處理」!

在株洲「湖南新生工程隊」

我和一批同類被警局派員統一押送至株州「湖南新生工程隊」勞教。所謂新生工程隊,實際是一個勞改場,簡陋的工寮周圍布滿了鐵絲網,高高的崗哨亭上架著巨型探照燈,荷槍實彈的衛兵晝夜看守。我們的任務是修築田心鐵路樞紐站路基。此處荒山亂崗,野樹雜草遍地,要將它在短期內整成平地並建成路基,任務是十分艱難的。早上5點鐘吃飯,從6時干到中午12時,中飯後下午1時接著干到6點,晚飯後再從7時干到晚上11點,一天勞動15個小時以上。初來的些同類們都是知識分子,從未乾過這樣重的體力勞動,不少的人病了倒下去,但為了爭取早日「改造好」脫掉「右派」帽子,不得不極力忍受著,我當然也不例外。晚上沒有電燈也要開工,我是近視眼,看不清路,挑著沉重的擔子不知摔了多少跤,摔得臉青鼻腫腳流血,爬起來又得繼續干。後來我被調到打夯組。三伏天氣,烈日當空,曬得大家都喘不過氣來,又不准休息,不時有人中暑倒下去。我們只好赤膊上陣,不時向身上潑水來降溫,堅持幹下去。這樣殘酷非人的生活,我們幹了近兩年,不少的人病倒,也有人病死和自殺。這樣的勞教何日是盡頭,誰也不知道。我突發奇想:這比勞改還不如,勞改還有個期限,倒不如去爭取勞改,只要我表現好,可能還能減刑,早日出獄回家。於是我在一次交心會上故意胡說:「我要成立一個黨,自任主席,與共產黨競爭,將來好當總統。」這下引起了同類的驚訝,更引起管教幹部的震動,我卻暗自高興,這下可達到我的目的啦!果然不錯,經過一場鬥爭大會,宣布對我逮捕法辦,判處有期徒刑15年,押送漢壽縣西湖勞改農場。這時我又有些後悔,沒想到竟會判這麼重的刑,但是已無法挽回了。

在勞改農場

西湖勞改農場土地肥沃,生產甘蔗、大豆花生、稻穀、棉花,在此勞動改造的犯人多是刑事犯,勞動強度卻沒有在株州那麼大。我想:我總算是幹過公安工作的,政治條件比這些刑事犯多少要好一些,只要積極勞動,做出一些成績來,可能會獲得減刑,早日出獄。經過一段時間,不出所料,我被任命為小隊長,小隊在我帶動下多次較好完成了任務,管教幹部對我有所好感,鼓勵我爭取減刑。

這裡我要說我曾做過的三件事。第一件:隊裡那年種了許多棉花,由於雜草叢生,棉花生長不好,管教幹部要求我們用鋤頭除草。我認為棉花剛出苗,根系不牢,用鋤頭去刨,必會傷壞許多苗,只能採取用手去拔草的辦法,因此時間不能要求太快。但管教幹部為了快些完成任務,堅持要用鋤頭刨。我不知哪來的勇氣,竟與他爭吵起來。他揚言要撤我的職,處分我,我便找上級說明理由,得到上級的認可,同意我的做法。在我們細心的照管下,棉花得到了豐收,我受到表揚。第二件:湖區夏天蚊子極多,過去犯人都沒有發蚊帳,晚上被蚊子咬得難眠,白天就勞動不好。犯人們要我向上面反映,我鼓起勇氣找領導說明情況和要求,領導最終同意發給每人蚊帳一頂,犯人都很感謝我。第三件:過去發給犯人穿的衣服上面都寫了「犯人」二字,這是對犯人人格上的侮辱。我大膽地向領導提出:這樣做影響犯人的情緒,不利於他們的改造……沒想到領導居然沒有加罪於我,接受我的意見,看來管教幹部中還是有好人。

我在農場呆了6年,多次提出申訴,但一直沒有回音,直到1965年四清運動中湖南省政法部門派四清工作組來場清理案情,沒想到我第一個改判為6年,期滿被釋放。在文化大革命的年月里回家後,才知道因我的問題連累了親屬,大哥從鐵路調到街道工廠,妹妹也從軍工廠調到街道辦的酒店當服務員。我孤身一人無處可去,只有靠妹妹安排我的食宿。我這個「右派」、「勞改釋放犯」沒有技術專長,很難找到工作,幸好遇上過去的老同事秦大慈(人民公社分社主任)介紹我到城北區泥木隊學木工,後又與一個農村姑娘結婚,總算有了一個安身的家。然而好景不長,文化大革命一來,分社的造反派把我揪出來,進行跪、打、遊街無情的鬥爭,最後把我全家押送農村老家衡陽縣渣江區赤石公社聯誼生產隊。老家同族叔伯兄弟們對我很同情,看我勞動力不強,收入難養活全家,便向隊長說好話,同意我回城裡打工,但每月要交30元給生產隊。就這樣我一個人又到城裡,但已是一個沒有城市戶口的「黑人」,憑著友人的幫助和自己學到的一點木工技術,東遊西盪,才勉強賺點錢交給隊裡換工分養家。可是不到一年,大隊幹部說我不老實,流竄城市,不在鄉下好好改造,又把我從城裡抓回,多次進行殘酷批鬥,逼我在天寒地凍時光著身體下水修水閘,結果大病一場,從此得了坐骨神經痛,再不能參加農業勞動。生產隊長羅義瑞見我留在隊裡做不了多少事,反增加隊裡的負擔,便找大隊求情,這才又放了我回城去打工。

回城流浪

回到城裡後,我先後在湘南紙箱廠、濂溪街煤店做工,1970年間,市打擊辦說我是倒流城裡的黑戶,多次將我的工資全部沒收,使得我家陷入極端貧困,有時連飯都吃不上。我只有在這個惡劣的社會中掙扎,求得生存。1971年,上面政策有所鬆動,在羅隊長的努力下,我全家才得重返城市。我到處做零工養家餬口,日夜在膽戰心驚中生活,挨打挨鬥是常事,漫漫黑夜,何時才能走到盡頭!直到1976年毛澤東死後,「四人幫」被打倒了,情況才有所好轉,終於盼到1979年,我的「右派」問題得到改正,恢復了工作。如今我早已退休,在家安度晚年。

當年發動反右派鬥爭,將55萬多名知識分子打入地獄,對我國的建設造成極其嚴重的損害,始作俑者將永遠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凡是尊重事實的明白人,都會得出這樣的結論。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往事微痕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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