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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冷靜期」 引發爭議 政府為何愛管家務事?

中國的民法新規"離婚冷靜期三十天"將在明年一月一日實施。這讓想要離婚的中國人,需要經過五個關卡、即至少三十天的等待。這個規定在中國引起了民怨。三十年翻了十倍的中國離婚率,會因此降低嗎?

離婚難?需過五關、三十天冷靜期

12月4日,中國民政部發布《關於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有關婚姻登記規定的通知》,正式規範明年起中國離婚的新程序。

根據新規,協議離婚的中國夫妻需要先經過申請、受理、冷靜期、審理、登記發證五個步驟。冷靜期三十天,期間任何一方不願意,即可撤回離婚申請。

民政部社會事務司司長王金華表示,離婚程序的調整,主要是為草率離婚的、衝動離婚的人增加一個門檻。

不過,這個法案在今年五月底第一次跟著《民法典》揭示在世人眼前,就已經引起廣大中國民眾的反彈。

當時,「反對婚姻冷靜期」上了微博討論的熱搜,達到超過四千萬的閱讀量。網民開玩笑稱,「謝謝政府又給了一個不想結婚的理由」。

「人們覺得任何公共政策,應該是基於民意來決定,很多人給全國人大寫了信,黨委也做了回答,但現在(仍實行冷靜期政策)的基本意思就是你們的意見我都收到了,但事情就是這樣。這非常無理。」來自中國的女權活動人士呂頻告訴本台。

中國人離婚有多衝動?有多草率?

全國人大代表、《羋月傳》、《燕雲台》的作者蔣勝男也曾公開反對,她批評這個規定是用極少數人的婚姻問題,強迫絕大多數人為此買單。因為根據《2016年中國婚戀調查報告》等相關調查,閃婚閃離、草率結婚離婚的人不足百分之五。

「其實很少人草率離婚,在中國婚姻非常重要。中國的婚姻捆綁的東西非常多,中國的婚姻很多時候不是個人選擇,是兩個家庭的事物。而且退出婚姻的潛在成本非常非常高,尤其是對中國女性。」呂頻說。

呂頻在中國從事女權工作二十年,是中國「女權之聲」創始人,但在2015年遭當局打壓後移居美國。

她解釋,冷靜期在中國之所以引起巨大的反對聲浪,主要是人們感覺自己的婚姻自由受到威脅,更有污名化的問題,離婚被視為一件草率或衝動的負面事件。

中國離婚率三十年翻十倍說明了什麼?

中國的離婚率正呈現持續走高的局勢。根據民政局數據,中國粗離婚率(年度離婚數與總人口之比)在1979年為0.3‰,到了2000年達到1.0‰,2013年為2.6‰,到了2019年已達3.4‰,三十年來離婚率翻了十倍多。

來自中國陝西的社會學家、現任美國智庫家庭研究所(IFS)研究總監的王文迪博士告訴本台,離婚率的數字背後,按照不同國家國情,有複雜解讀方式。

「如果一個社會中,80%都結婚,只有5%離婚,可能是穩定的社會,但同時很多中東國家離婚率很低,婚姻質量是怎麼樣又不一定。又或許,這(數字)背後是越來越多人不結婚。」王文迪提到做離婚研究及相關公共政策的困難。她認為,離婚率要和結婚率擺在一起看才有意義。

北京上海香港、台灣多地從事法務工作,現專門處理離婚官司的雷皓明律師,則分享了第一線的觀察。「(離婚)還是長一輩禁忌的話題,家醜不外揚、勸和不勸離。常常遇到已經有紛爭、外遇、甚至一定程度的動手的情況了,長輩還是會不希望(離婚)……,甚至自己的小孩(受到委曲)、而且還是女方的長輩去幫先生那邊說話。」

雷皓明說,現在他主持的喆律法律事務所一年會接到七、八百件離婚案件,而有七成以上都是女性提出。

中國最高法院日前發布的數據也顯示,在中國73.4%的離婚,是由女性提出,第一大原因是感情不和,占77.51%,第二大原因則是家庭暴力,占14.86%。

困在婚姻里的家暴受害者

人們擔憂,冷靜期是否讓家暴受害者處於更弱勢的地位。對此,中共官方給的解釋是,冷靜期只適用於協議離婚。對於有家暴情形的,當事人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呂頻批評,這種說法「非常不現實」。「在中國你要取得家庭暴力的證據是非常困難的。所以你(中共官方)說有家庭暴力不在此限,(事實是)很多女性她們沒有辦法拿出被政府所認可的標準。」

她還質疑這個公共政策背後的動機,包含三年前在共青團設立婚戀部,鼓勵人們結婚;現在又加入冷靜期,防止人們離婚。

「我的問題就是,(這些政策)是為了人民福祉嗎?是為了讓人們在家庭中生活的更幸福嗎?為什麽政府要把人趕進婚姻當中呢?」她連發了三問,然後自己給出了答案:「家庭對維穩是有幫助的,人們都被捆在一個一個家庭裡頭,婚姻對統治有利。」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自由亞洲電台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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