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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師微博曝刑訊逼供 遭司法局停業

北京律師周澤(圖片來源:網絡圖片)

北京澤博律師事務所律師周澤因在微博公開中共合肥市警局嚴刑逼供的證據,於12月21日遭中共北京市朝陽區司法局停業一年。

香港蘋果日報》,中共朝陽區司法局在給周澤的處罰書中列出「違法行為事實」,包括:

周澤於1月17日在微博發文《合肥公安辦呂先三律師的套路》,配有合肥刑事偵查支隊辦案區訊問三室二影片截圖,附上文字「警:我們現在要把他們幾個搞到位,領導批示的,按照上海那一套給他搞到位」,還疑犯被「罰站37分鐘」的照片,及標有「檢察院」水印的「梅泉的筆錄」;

另於3月20日在微博發文《周澤:呂先三案,公訴人問題大了!》,配圖標註「第九次按壓手銬持續23秒」;

及8月22日發表《周澤:合肥十幾個律師的僥倖》一文,披露中共合肥市檢察院的案卷材料中的筆錄內容。

司法局稱,周澤批評呂先三案辦案機關及辦案人員刑訊逼供、違法辦案的問題,是「以不正當方式影響依法辦理案件的違法行為」,作停業處罰。

但周澤自述,作為一個執業近20年的資深刑辯律師,碩士論文研究的就是司法與傳媒的關係,自認準確把握對律師言論與司法關係,及律師庭外言論的法律邊界,因此對朝陽區司法局的決定十分困惑:

「《憲法》關於公民有權對國家機關及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進行批評、控告、申訴、檢舉的規定,是否適用於律師對辦案機關及辦案人員違法、失職行為的批評?」

周澤提出:「這些年發生的若干重大冤錯案件,都是通過律師披露案情,對辦案機關及辦案人員違法辦案的問題進行批評,引起社會關注,從而在輿論推動下得到公正處理或相對公正處理的;聶樹斌案最後也是通過律師對當年違法辦案的揭露、批評,引起社會關注,並在輿論推動下得以平反的...如果將這些律師對辦案機關及辦案人員違法、失職行為的批評,認定為...以不正當方式影響依法辦理案件行為,而進行處罰,正當性何在?」

周澤被處罰一事在社交媒體引起討論。部分律師、法律界人士也發表議論,甚至發文為周澤抱不平。不過相當一部分已被快速刪除。

其中,張千帆教授說:「如今不解決違法問題,而是解決揭露違法的人。」斯偉江律師:「嗯,經了解屬實。州官可以刑訊逼供,百姓不能網絡揭露?」袁裕來律師表示:「鄙人以為,應該被追究責任的是違法辦案的公安機關,而不是揭露違法行為的辯護律師,況且法院生效裁決已經確認公安機關指控的主要罪名不成立。」

責任編輯: 夏雨荷  來源:希望之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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