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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楊美案「追蹤,揭開「法治」的面紗

實施2016年深圳11·15大抓捕的深圳市警局。有知情人士說:「大家都以為只是被公安抓起來關幾天而已,沒有想到因為吃飯而如此重判。」(圖片來自網絡)

一年前的2020年1月13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2016年11.15大抓捕,也稱「楊美案」的部分被拘押者5到12年徒刑,罪名是「顛覆國家政權」。稍晚的2月份,該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同案的另一名被拘押者馬志權有期徒刑3年6個月。至此,「楊美案」中被抓捕的十多人大多數都被處以「煽顛」重罪。

深圳龍崗區坂田的「楊美案」

「政權顛覆者」馬志權(圖片來源於網際網路)

楊美是楊美村的簡稱,位於深圳市龍崗區坂田街道。深圳地鐵5號線一個使用中的站點楊美地鐵站也以此命名。

2016年11月15日開始、持續到當年底的草根大抓捕,就是起因於楊美村的五和餐廳。

2016年11月14日中午,數名並非精英的維權人士,包括馬志權、鄧洪成、肖兵、王威、李南海等人在楊美村五和餐廳聚餐。席間,這些人討論時政,也有批評抨擊之言論。他們沒有注意,其中的李南海與肖兵已經被人偷拍了照片。

第二天中午,深圳市警察拿著李南海、肖兵的照片,到五和餐廳調查,要求工作人員指認。午後,參加聚餐的馬志權、鄧洪成、肖兵、王威、李南海即失聯「斷線」。這是第一批失蹤者。

網名為「尖刀」的民主倡導人士也參加了當天的聚餐。他告訴美國之音:「那個時候我剛剛『出來』兩三個月;上面告訴我『少在深圳跟這方面的人交流』。我在裡面待了18個月,罪名是『煽動顛覆政權』。也許因為剛出來的緣故,他們這次沒有找上我。」

曾經在深圳經營裝修石材生意的企業家王應國告訴美國之音,接下來出現了第二批失蹤。這些人都與第一批聯繫頻繁。其中之一的王軍當時在東莞打工,聽說情況後趕到深圳了解虛實,結果在前往鄧洪成、馬志權等人居住的坂田楊美村方向後「自己也失蹤了」。

王應國還說,第一批失蹤的鄧洪成兩個侄子同樣前往楊美村尋找叔叔,不過在路上,「走在前面的侄子鄧劍峰被抓走,後面那個僥倖逃脫」。

因為尋找第一批失聯者自己也失蹤的還有劉卓華、山東人宋立前、深圳鵬程醫院醫生董凌鵬等。其中的鄧劍鋒被警方關了個把月之後獲得釋放,警方沒有給出任何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七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因此,非法拘禁是一種嚴重剝奪公民身體自由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規定,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閉或者其他強制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為。

王應國說:「武漢人程石,是2016年11月15日在廣州火車站被抓捕的,被送到韶關看守所關到第二年三四月份,只是因為他當時剛在楊美村待過兩天。當局也沒有任何說法,最後只是讓取保候審。」

王應國自己也因為同情弱勢群體、經常自費援助社會上一些需要幫助的人,被強制離開並被限制進入深圳。他在深圳的居住地和公司地點都被政府指稱為「窩點」。

「楊美案」中被抓捕的10多人都是彼此頻繁交往的相識,其他與這些被捕者多少有些聯繫的外圍人士都被「喝了茶」。

中國「權利運動」網(China Human Rights Campaign)稱,這是深圳當局打壓公民同城聚會活動的升級。

批評中共的媒體稱,被抓捕的人士遭受的殘酷對待超過709抓捕案的律師們,但是,外界卻知情不多。

軟體技術人員變身詩人和「政權顛覆者」

網名「沈力」的馬志權是2016年11月14日飯局的參與者,也是第一批被捕的。此前,他借住在阪田街楊美東四巷。前文說過,他2020年2月才被正式判刑,7月28日刑滿獲釋。不過,官方從來沒有公開過他的起訴書和判決書。

馬志權目前獲得了身體的自由,但還處於「政治審查和剝奪政治權利期間」;「如果表現不好,他還會被再度關進去」,他的一位朋友對美國之音說。

見到他的人告訴美國之音,馬志權已經離了婚,「希望太太過上正常的、不受干擾的生活;他的腿瘸了,腦袋也受過傷,經常頭疼欲裂。

那天被抓走後,馬志權於同年12月15日被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指定居所監視居住;2017年5月12日,他被以相同罪名逮捕,羈押在深圳市第二看守所。

深圳市警局逮捕通知書(圖片來自網絡)

2017年5月19日,深圳市警局發文「不准予會見犯罪嫌疑人決定書」,稱「因馬志權等人涉嫌顛覆國家政權案,屬於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不准予」辯方律師陳進學「會見犯罪嫌疑人馬志權」。

深圳市警局文件

5月23日,馬志權手寫「解除授權委託書」,稱「不同意陳進學律師作為我在本案中的訴訟代理人」。

馬志權解除授權律師信

5月31日,陳進學律師手寫「關於要求面見馬志權確認解除委託關係的要求書」。

陳進學律師要求面見當事人的申請信

關押期間,審訊進行了五個多月,馬志權左腿致殘。一些知情者稱,馬志權的左腿被用鐵鏈吊掛,背部被警棍和椅子強壓,左邊胯部被強行旋轉後錯位。

2019年11月7日,馬志權被控顛覆國家政權案在深圳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他拒絕認罪。家屬看到,原本身高1米75的馬志權身材佝僂,個頭明顯變矮。他的太太說,丈夫在庭上說遭受酷刑,被刑訊逼供,腿部重傷無無法長時間站立,因此獲准坐著開庭。

自由亞洲電台當時說,「官方禁止所有被捕者會見他們的律師,並強行給他們指定所謂的援助律師。」

中國公民網稱,深圳大抓捕發生後,被捕者家屬委託的律師無一獲得會見,最後都被強行解聘。

馬志權有一本詩集流傳在社交平台上。這本名為《普選詩集》的自創作品,據說成為當局給他施壓和定罪的「鐵證」。

馬志權的詩作(圖片來自網絡)

其中的一篇詩文中說:「我,活一百歲,終有一死……我的死,要讓中國人活得像個人……我的死,要讓中國人年老的時候都能體面的生活;我的死,要讓中國人沒有錢的時候也都能在醫院裡治病……」

現在44歲的馬志權20年前在北京中關村從事軟體開發,沒有想到自己有朝一日會寫詩,更沒有想到會「顛覆國家政權」。

馬志權的朋友向美國之音透露,2002年,在中關村,一群流氓打劫一個七八十歲的老大爺,馬志權出手相救,但被對方打到幾乎喪命。事件發生在海淀區上地的社區醫院旁邊。恰巧路過的社區醫院院長把他拉到醫院救了他。

警方調查這起暴力事件時,關鍵證人老大爺不承認遭到打劫,警方予以採納,把事件定性為「打架鬥毆」。馬志權從「見義勇為的英雄」淪落為「打群架的流氓」。儘管當時的《新京報》報導了他,讚揚他見義勇為,但改變不了證人的背叛和警方的結論。

不過,馬志權並不遷怒於老大爺,因為,老大爺的女兒說了實話,並表達歉意----他們擔心,如果「救命恩人」身負重傷,甚至命喪黃泉的話,他們無法承擔醫藥費和更多的經濟責任,因為自己也捉襟見肘;他們只能被迫做出只利於自己的選擇。

這件事改變了馬志權的人生軌跡。他開始上訪和維權,放棄了工作;他也目睹更多不公和不平,踏上了追求人權、法治和公平的道路。

他的詩「幸福村老人的幸福」這樣描述,某鄉有三個村,「幸福村的農民來自於國有農場,光榮村和勝利村的農民來自於農民公社……幸福村的老人60歲以後,每月有1000元養老金和醫保;光榮村和勝利村的農民60歲以後,每月只有50元的政府補貼和農村合作醫療……幸福村的老人基本上是和兒女住在一起吃飯生活;光榮村和勝利村的老人基本上是和兒女分居生活;幸福村的老人這幾年很少有兒女和老人吵架的;光榮村和勝利村的老人和兒女吵鬧的就從來沒有停過」。

深圳楊美村東四巷9號二樓的出租屋

2016年11·15大抓捕的被捕人員都與這個出租屋有某種聯繫。維權網說,2016年11月15日下午一點失蹤的鄧洪成、肖兵、馬志權、李南海、王威五人,此前居住在深圳楊美村四巷的這個地址。

11·15案中的首批被捕者鄧洪成,是這套房子的租戶。他被捕後被指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先是被執行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然後是被正式批捕,直到2020年1月13日才被判12年有期徒刑。

知情者王應國告訴美國之音,房子是坂田的城中村,在二樓,從很深的巷子進去,又黑又破。水泥地上有清不乾淨的油污,牆上黑乎乎的,「不過收拾得沒有臭味;而且,深圳大部分時間不冷,冬天容易過。夏天連電風扇都沒有」。

2016年11•15深圳大抓捕中獲刑12年的鄧洪成。他也是深圳坂田楊美村那處出租屋的租戶。(圖片來自網絡)

鄧洪成身邊的朋友說,現在53歲的鄧洪成離過婚,到深圳之前曾在海口當過小老闆,主要承包拆遷爆破之類的項目。他看到體制的黑洞,很不滿意,誓言要致力於維權、促進中國的民主事業、要改變現狀。

他結束了承包生涯,2013年來到深圳,用每月數百元的價錢租下這套僅能遮風避雨的出租屋。

鄧洪成的朋友對美國之音說:「他這個地方接待那些在圈子裡認識的人。他們到深圳如果剛好沒地方住、或者突然經濟上陷入困境,都是免費借住;很小的地方有時幾個人打地鋪,十天半月或者個把月。鄧洪成每月房租也就是幾百元。這樣的屋子在深圳實在是老舊而簡陋。不過,一個人是住,十個八個也是住,大家要求不高。」

知情者說,楊美村這個簡陋的住所成了後來11·15大抓捕的核心,此前沒有誰想到過。前文說過,沒有參加聚餐而被抓的,多數都是在前往那裡的途中被「收拾」的。鄧的侄子鄧劍鋒也是因為前往楊美村找叔叔被抓,儘管只被拘押了個把月,「出來後對過程一句話也不敢說,估計是受盡了折磨」。

深圳11·15大抓捕中鄧洪成侄子鄧劍鋒也被深圳警方指涉嫌「顛覆國家政權」。(圖片來自網絡)

楊美村牽出的一些人和事

知情人士王應國說,估計警方是在楊美村抄家搜走電腦後順藤摸到了王建華。

王建華是河南信陽人,在深圳有自己的生意,公司在深圳西鄉萬駿匯大廈。他原本除了雇用員工、養家之外,也有能力接濟一下有需要的人。他因11·15案於2020年1月13日,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刑期至2021年11月。

2016年深圳11•15大抓捕中目前仍在服刑的王建華。(圖片來自網絡)

王建華的一位朋友告訴美國之音:「本來王建華約了別人見面談生意,結果對方提前一天找他確認時,打電話沒人接。那人然後打電話給我,說不見人。我一愣,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情,打聽之後才知道可能是被抓了。」

這位朋友說,王建華有一女一子,男孩兒當時大概兩歲左右。王建華被抓後,一家人的生活坍塌了,妻子無法繼續在深圳生存,帶著孩子們回了老家信陽,「但是,我們儘量不聯繫,為了各自安好。」

知情人王應國告訴美國之音,11·15大抓捕時,他正好違反深圳警方的禁令,偷偷潛入回到深圳。他說:「應該是11月16日,王建華跟我聯繫上了,約定晚上跟我見面。我們談了大概一兩個小時。主要是他勸我離開深圳,覺得最危險的應該是我,讓我趕緊藏起來。我也提醒他要注意安全。他說打算躲回老家信陽,不過沒有馬上走,好像是到東莞朋友家待了幾天。」

「權利運動」網說,2016年11月24日下午,居委會打電話給王建華在深圳西鄉萬駿匯大廈的公司,稱需了解哪些人上班,要挨個統計;王建華回辦公室後隨即來了十多個便衣,他們核對身份證確認後將他帶走,並搜查了他的住處。

「維權網」說,王建華失聯後,他妻子和律師等多方打聽,才了解到他已於2016年12月15日被深圳市警方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執行指定居所監視居住。

王應國說:「王建華被突然失蹤之後,老婆孩子很可憐。老婆是農村女子,一家人本來全靠王建華。這時,兒子還得了大病沒錢治療,又沒什麼朋友,因為被公安國保警告要與別人保持距離。像王建華這樣被抓後,銀行帳戶都被凍結、銀行卡失效,公司也一夜被封。他老婆和孩子當時可以說是貧病交加,十分悲慘。我自己也在警方黑名單上,不能公開進入深圳,所以也沒有辦法關心到他們。」

王應國還告訴美國之音,11·15之前,有一對年輕夫婦經常到深圳,落腳在鄧洪成在楊美村的住處。這就是王軍和妻子嚴均均。

深圳11·15大抓捕中被指定監視居住三年後取保獲釋的王軍。(圖片來自網絡)

王軍被拘押三年後,於2019年11月28日取保獲釋,這時他29歲。

王軍的一位朋友對美國之音說,王軍是孤兒,自小由祖父母養大。成年後和老婆嚴均均在東莞打工。兩人工余時到深圳玩耍,都借住在鄧洪成的楊美村出租屋。

王軍2016年11月被抓時,嚴均均懷孕大概兩三個月。嚴均均家境好於王軍,加上國保到女方家做工作瓦解親情,嚴均均的父母、家人都施壓反對她生下孩子,要她離開王軍。但是,她沒有離開,而且想辦法四處為王軍鳴冤。

王應國告訴美國之音:「嚴均均寧願捨棄父母也要繼續追隨丈夫,並堅持生下孩子。這期間,她經受了很多折磨。由於身體越來越不方便,加上國保的封鎖,她無法長期在一家工廠工作。她居無定所,只能靠不同的朋友接濟。」

深圳11·15大抓捕中王軍的妻子嚴均均申請丈夫取保候審。(圖片來自網絡)

嚴均均的一位朋友說,一次,嚴均均在佛山一位朋友家暫住,用火柴棍在地上擺出「六四」兩個字,並把照片發到網上。結果,國保追蹤而至,不僅把嚴均均攆出了廣東,也查封了那位朋友經營的小食品店。那位朋友被喝茶並從此被警方如影隨形到處驅趕。

自由亞洲電台說,甚至嚴均均2017年6月在佛山一家醫院生孩子期間,官方都沒有放鬆警惕。她看到有既不是醫護人員、也不是病人或者家屬的男子全天候在她病房門口輪流「值班」。她說:「我現在做完手術,是在一個自由非常小的情況下,他們還要找人來監控我。我不知道他們為什麼要這麼做。」

王應國說,王軍2019年底取保獲釋,不過,回家後性情大變,「三年的牢獄之災已經完全改變了他的精神狀態,他的妻子在他眼裡似乎成了敵人。這對嚴均均的打擊可想而知。」

記者致電嚴均均,她的手機始終在關機狀態。

監視居住與各方恐懼

­­11·15大抓捕中被逮捕、關押、判刑的有將近20人。除了被失蹤,被阻斷律師保護,以及起訴書和判決書缺失等現象之外,他們幾乎都被「指定監視居住」過。

深圳11·15大抓捕中王軍被深圳警方指涉嫌」顛覆國家政權」被監視居住。(圖片來自網絡)

王應國對美國之音說:「中共警察把被指監居人員,關在一個與外面隔絕,四面封閉的房間裡,被指監居人員甚至戴刑械,整天坐著,被數個警察二十四小時輪流看著,洗澡和入廁都受到監控,沒有任何活動空間,警察可以肆意妄為地施虐,比如,毆打,禁止睡覺和吃飯,以及人格侮辱。律師難以介入,外界根本不知道被指監居人員受到的嚴重的人權迫害。而且,被指監居人員在指監居期間,一天只能抵半天刑期。」

2020年6月,人權觀察組織的中國部主任索菲·理查森說,中國許多人權捍衛者僅僅因為說出了真話就付出了終極代價;她還說,各國應該尊重對人權的承諾,並追究中共政府的責任。

筆者相信,11·15大抓捕中的每一位,無論已經獲釋還是仍舊深陷囹圄,甚至是他們的家屬,都積累了大量與執法和司法打交道的各種經歷與感受,有相同的,也有獨特的。由於篇幅有限,更因為採訪條件受限,本文僅展示了一部分人的一部分故事,不足以呈現所有人受到的身體和精神震撼的全部內容。

有分析稱,劉曉波、任志強蔡霞等精英人士讓中共的統治者恐懼。11·15案中被抓的那些許多住廉價租屋、收入微薄的草根階層,也同樣讓中共的統治者恐懼。與此同時,統治者又讓其統治下的從精英到草根的階層都生活在恐懼中。

英國哲學家培根說,恐懼是粉碎人類個性最可怕的敵人。

責任編輯: 時方  來源:美國之音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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