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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達科達州推法案 允許遭審查用戶起訴臉書推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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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達科他州六名共和黨眾議員1月8日就大科技公司的審查制度提出一項法案,允許帳戶被刪除或遭審查的美國用戶對推特和臉書提起訴訟。

2020年10月28日,臉書執行長馬克·扎克伯格(Mark Zuckerberg,左)和推特執行長傑克·多西(Jack Dorsey,右)遠程出席國會公聽會。

北達科他州六名共和黨眾議員1月8日就大科技公司的審查制度提出一項法案,允許帳戶被刪除或遭審查的美國用戶對推特和臉書提起訴訟。

這項新法案名為「允許對社交媒體網站審查言論提起民事訴訟」。該法案寫道,用戶超過100萬人的網絡平台將「在民事訴訟中,對言論受其限制、審查或壓制的人,以及任何按理說本來可以收到(被查封的)文字、言論或出版物的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此外,被審查的個人可以獲得相當於實際損害三倍的損害賠償金,包括補償性、間接性和附帶性的損害賠償。

北達科他州眾議員湯姆·卡丁(Tom Kading)是該法案的發起人,他​​對《大叉先驅報》(Grand Forks Herald)解釋說,推特、臉書和YouTube等社交媒體平台「禁止一位在任總統的(發言權)做法是錯誤的」,他補充,該提案旨在為北達科他州人提供法律保看護具。

卡丁進一步表示,推特和臉書因禁止或限制與政治有關的內容,而違反了自己與用戶簽訂的協議條款。

根據推特規定,該網站對暴力和威脅內容採取零容忍政策,如果一個帖子包含可能傷害特定個人或團體的宣傳性行動號召,推特就可以刪除這則推文。但一些批評者認為,推特公司自己創造了審查標準,並增加了關於「暴力威脅」可能是什麼的背景,這已經超越了它的職權界限。另有一批人則強調該公司對於審查制度管控時常是雙重標準。

但也有一些專家質疑,這項新提出的法案或對大科技公司不會造成影響。

律師阿基瓦·科恩(Akiva Cohen)在推特上表示,即使北達科他州立法機關通過了該法案,由於與聯邦法律的衝突,該法案也可能無效,而被《通信規範法案》第230條所取代,因為當法律出現衝突時,聯邦法律規定將高於州法律。

近期,《通信規範法案》第230條規定被保守派批評是在為推特和臉書提供免責保護。據第230條規定,這些提供網絡平台的公司不用為以下行為承擔責任,包括:任何出於善意採取的限制訪問行動,或者為內容供應者或用戶認為淫穢、猥褻、淫蕩、污穢、過度暴力、騷擾或其它令人反感的內容材料負責,無論這些材料是否受憲法保護。

川普政府和其他共和黨人一再強調,社交媒體平台對用戶內容進行不平衡審查,會帶來風險。川普表示,應該廢除該法,並認為大科技公司對內容進行審查是越權行為。

責任編輯: 夏雨荷  來源: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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