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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明:針對人質外交 民間推動針對加拿大公民被扣為人質立法

—民間推動針對加拿大公民被扣為人質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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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1日星期四,位於渥太華的加拿大民間智庫麥克唐納-洛里埃研究所(MLI)發布消息說,為了更有效地與全球扣押人質行為作鬥爭,該所的法律專家起草了一份帶有法律框架文件。

這份文件題為《反擊全球劫持人質的行為:讓劫持人質的國家和恐怖分子承擔責任的法案》。主要的起草人是該研究所的高級研究員薩拉·泰奇(Sarah Teich)女士。她是多倫多大學畢業的法學博士,國際法專家,專長於國際人權和反恐事務。正是她工作的「加拿大反恐聯盟」與MLI共同發布的這一文件。

這兩家民間機構共同發布的新聞稿中說:加拿大人康明凱(Michael Kovrig)和斯帕弗(Michael Spavor)已經在中國的監獄中被關押兩年多,他們被殘酷地當作人質。這一事件在全世界引起關注。然而加拿大政府除了通過外交途徑交涉,沒有任何有效的手段來應對這種人質外交,也沒有法律武器應對那些不是由國家主導的綁架行為,不能依法追究劫持人質者的責任,給人質受害者的家屬提供支持。

起草這一「人質危機責任法」的泰奇博士說,加拿大人多次在外國被扣為人質,多數是沒有正當理由或正當程序的。他們甚至遭到綁架者的虐待、折磨和謀殺。她說:「劫持人質以前只是恐怖主義者使用的重要手段。但近些年來,已經演變成伊朗和中國等威權國家所採用的「外交」模式。。。而加拿大政府在人質危機發生時只能採取非常有限的行動」,這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外國政權和恐怖組織的劫持人質行為。

泰奇博士認為,加拿大需要採取進一步行動,尤其立法行動。加拿大目前唯一相關的法律條文是認定劫持人質是一種犯罪行為,那是幾十年前修訂刑法時加上去的。她說:「在加拿大人的安全面臨外國政府和恐怖組織的威脅時,我們不能繼續束手無策。我們要有相關的立法,它應是可行的,是符合長期需要的第一步」。

加拿大反對恐怖主義聯盟的聯合創始人丹尼·艾森(Danny Eisen)解釋說:「泰奇女士在我們與研究所共同發表的論文中,起草了新的人質危機責任法框架文件,它將成為加拿大在這方面重新調整相關法律的開始,值得加拿大立法者慎重考慮」。

MLI高級研究員,人質危機應對法案起草人Sarah Teich博士(MLI)

泰奇博士起草的這個「人質危機應對法規草案」共34頁,擬議的立法分為三個部分:制裁的措施,對人質受害者家庭的支持以及多邊合作。

第一部分的主要內容是,針對加拿大公民在國外被劫持為人質,制定一套專門的制裁機制,以追究那些不良行為者的責任。同時提出對劫持人質者的具體制裁措施,包括針對劫持人質的個人和搞人質外交的政府。

第二部分列出如何以人道主義原則支持人質受害者的家庭,確保他們得到政府的可靠幫助,包括提供相關信息,精神健康援助等。讓政府處理人質危機時將受害者及其家屬置於工作的中心。

擬議的立法第三部分是國際合作應對,主要是為加拿大如何與國際夥伴、盟國和外國民間合作、共同協調提供法律依據。這樣就可以為政府提供更多工具,以幫助人質獲釋。同時也認識到,在任何人質危機中有當地夥伴協作的重要性。

MLI的聲明說,這一針對人質難題的法律草案不僅具有創新性,也可為決策者提供處理人質危機和強制性外交的立法框架。如果得以實施,將能夠加大政府打擊人質劫持行為的力度,為最終遏制人質綁架行為帶來希望。這將有助於提高加拿大人在國外時的安全程度。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RCI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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