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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是「破產公司」 軍隊已掌握國家 - 靠譜嗎?

圖為晨曦中的美國國會大廈。(圖片來源:AP)

近日,多家中英文自媒體頻道都在說,目前美國的華盛頓特區實質是一個「破產公司」,權力已經轉到軍隊手中,三月份會有重大變故,一時在網上沸沸揚揚。此事到底是真是假呢?本台記者採訪了資深媒體人、美國常識學者方偉。

方偉說,坊間最近流傳一種說法,指美國在1871年因為債務問題而向外國銀行舉債,而被外國銀行勒索,把美國首都華盛頓變成了一個被銀行控制的公司。自此美國並沒有政府,而是一家商業公司,受外國銀行操控,欺騙人民直至今天。以及川普總統離開華盛頓是離開這家美國公司,並且把權力交給軍方;三月份軍方會清理這家公司,重新恢復美利堅合眾國,云云。

方偉說,支持這項說法的人提供的證據包括,美國相關破產文件指出,美國多項政府部門都被稱為私人公司(private corporation),並有美利堅公司(「United State Corporation Company」)破產的紀錄,並且說1871年的國會通過的Organic Act of1870,把華盛頓特區「公司化」了。

對此方偉表示,以上說法並無根據。1871年的公司法確實incorporate了華盛頓特區,但是美國政府政治領域裡的incorporate不是指成立公司,而是指納為美國領土、享有美國領土的法權,和「成立公司」沒有任何關聯。

方偉說,美國的領土分為三級,第一級是unincorporated,即是美國的領土但未形成整體以得到法治權利;第二級是 incorporated,指該領土形成一體並擁有法權;第三級就是州,可以選舉聯邦議員,即民意代表享有參與國會的權利。

1870年的Organic Act of1870是把華盛頓DC的周邊地區整合成一個整體並且「法權化」,同時形成統一的地方(市)政府,用的詞是「incorporate」,但這裡的「incorporate」不是指的「成立公司」的那個incorporate,相關自媒體的說法,有張冠李戴之嫌。

至於說美國破產法中所稱的「美國的某些部門、甚至包括美國本身是一個公司」,這僅僅是在破產法領域內的用詞被解讀錯了,這些都不改變美國作為一個政府的性質。

關於「United States Corporation」這一家公司在佛羅里達州的破產記錄,不能說明什麼。美國很多州,允許民眾用任何名字命名自己的公司,叫「美利堅公司」,不說明什麼問題。

至於說外國銀行或梵蒂岡控制華盛頓特區,或者倫敦城,這種說法由來已久,但迄今沒有找到任何實質根據。

那麼這些說法為什麼能夠形成並流傳,並能影響到相當大的人群,以及它的後效應是什麼,方偉在他的2月3日的《走入美國》YouTube頻道的節目中有詳盡的分析解讀。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希望之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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