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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無恥的非法集資「新政」 千萬金融難民咋辦

我們來說說中國最近出台的最無恥的非法集資「新政」。這些年,中國的金融創新產生了5000多家P2P網貸公司,其中絕大多數都是以慘烈的暴雷出局,同時這些出問題的公司很多都被定義為非法集資。暴雷產生的上千萬金融難民問題到現在一直都沒有解決。

2月10日,中國國務院頒布了總理李克強簽字的《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簡稱「條例」)。該規定將在2021年5月1日施行,之前發布的《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廢止,條例有不少值得關注的要點,其中「損失由集資人自行承擔」引起海內外的廣泛爭議。

如其說是爭議,不如說是痛罵。很多人罵中共政府的無恥,收割老百姓沒有下限。

這個條例總共有5章40條,這5章分別是:總則、防範、處置、法律責任和附則。該條例第2條對非法集資進行了定義,非法集資是指未經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依法許可或者違反國家金融管理規定,以許諾還本付息或者給予其他投資回報等方式,向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的行為。

條例第25條第1款規定,非法集資人、非法集資協助人應當向集資參與人清退集資資金。清退過程應當接受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的監督。

其實可以這樣理解,國家成立相關部門幫助集資參與人拿回資金,但不保證能全部拿回,對於集資參與人因自己參加非法集資而受到的損失,不應再找該處置部門,而應該通過其他途徑(刑事、民事)解決。這明顯就是推卸責任的說法。

這兩年,國內出了很多很多P2P暴雷的案件,其中很多平台開始都是打著金融創新的名義,以網際網路金融的名義營運的,而且很多都是得到了政府的合法批准才開始營運的,有的P2P平台甚至還有政府背景,還有一些官員的股份,比如說泛亞、團貸網等。在開始的時候都是合法的,都得到了政府的批准。但是一旦運作起來之後,這些平台是的實際負責人都是通過各種手法,和政府合謀,將資金轉移出去,平台負責人和政府官員坐地分肥,收割出借人的韭菜。之後東窗事發暴雷後,平台負責人跑路,地方政府扣上一個非法集資的帽子。這就是現在中國這麼多所謂非法集資糾紛,這麼多金融難民的源頭。

按理說,這個時候,政府和公安部門應該站出來幫受害的出借人積極追討資金,還大家一個公道。但是現在倒好,李克強一紙禁令,將政府和監管方的責任撇得乾乾淨淨,一句話:損失由集資人自行承擔。就是無恥推卸責任。當初集資的時候,如果是非法的平台就應該禁止集資,政府部門有不可推卸的監管責任。沒有非法集資的平台存在,就不會有非法集資的受害者。政府失職放任非法平台害人,出事後讓參與集資者自己承擔責任,意思就是雖然騙子平台當初是我們批准的,但是你們現在被騙了,主要是你們自己承擔責任。政府能幫你追回一點就算不錯了,追不回來也不能抱怨政府,不能給政府找麻煩。可以說這樣的無恥嘴臉,也只有中國政府監管部門做得出來。

可以預見,伴隨著中國實體經濟的衰退,未來這些所謂的非法平台集資的也會越來越多,各種詐騙也會花樣百出。不管是過去的上千萬金融難民,還是新產生的非法集資受害者,要想追討回自己的資金是越來越難了。

就像當初計劃生育,開始時候政府說「只生一個好,政府來養老」。而現在是「養老不能靠政府」。在這樣的國家,只能自己多長一個心眼,任何時候要提防被坑害。否則,總有一款產品讓你成為韭菜。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財經冷眼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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