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聶樹斌冤案翻版?河北公檢法隱匿血案物證

郭占玲母親為子喊冤十一年。左圖為郭占玲母親李連珍,右圖為郭占玲。(受訪者提供)

聶樹斌冤案的老家河北,另一起郭占玲疑案近年來受到維權及法律界人士的關注。郭占玲的父母苦苦為子申冤,慶幸的是他們的兒子判了死緩,還活著;不幸的是狀告了十一年仍看不到希望。

郭占玲的老家在邢台隆堯縣,與廣為人知的冤案中聶樹斌的老家獲鹿縣(石家莊市鹿泉區)距離不算遠,大約二百多里地,聶樹斌再審前後,郭母李連珍曾多次前往聶家探望。聶母張煥枝花了21年為兒子拿到了一張無罪判決裁定書,李連珍希望有朝一日自己也能為兒子郭占玲洗清冤屈。

李連珍向記者講述了案發的經過。2010年8月19日隆堯縣南汪店村廟會上,郭占玲的表哥李某雷跟馬某發生了口角,引發鬥毆。

「郭占玲想拉走表哥,結果剛一到場,幾個人就圍住他了,郭占玲掏出身上水果刀,幾個人就退開了,郭占玲他們就走了。」李連珍說。

但之後李某雷又回來跟他們打起來,過程中李某雷的親戚李某傑用刀捅了馬某二刀,一刀是劃傷的,一刀是致命傷。但當時郭占玲已經不在場了。

李連珍介紹,這個「真兇」李某傑其實是她姨家的孩子,是個大胖子。死者馬某的未婚妻孫某第一份筆錄關於「胖敦」說得非常清楚,孫某是拉架的人,一直都在場。可是這個筆錄,法院沒有採信。

孫某的案發當天的第一次詢問筆錄中,清楚地寫著「胖敦用刀子扎了馬聽聽大腿根部一刀。胖敦用刀子扎了兩下,第一下可能沒扎著,第二下應該扎到了。」當時孫某離他們只有不到一米。

對於胖敦的特徵,她回答說,「特胖,身高1米7左右,長臉,短髮,上身穿黑色t恤,下身空短褲,穿著拖鞋,20歲左右,臉上有疙瘩。」

死者女友孫某的筆錄證據。(受訪者提供)

李連珍說,自己的兒子郭占玲是個瘦高個兒,特別瘦,100斤上下,「他怎麼能是『胖敦』呢?這麼明顯的錯誤。」

此外,村民張雲龍是目擊者。他也作證看見死者盟兄弟劉某抓住兇手小個胖子(李某傑)後說:「你把人扎了一刀就跑,也不去醫院給人家看看。」另一個大個胖子(李某雷)拿磚威脅劉某,他才將李某傑放跑。

在場證人指證是「胖敦」扎傷馬某,左圖為李某傑,右圖為李某雷。(受訪者提供)

「我帶了證人張雲龍去(開庭)的,未獲准進入法庭。」

李連珍說,出庭時,郭占玲當庭翻供,說「他們打我,我身上還流著血呢」,兩法警就匆匆忙忙把郭占玲帶下去。但旁聽的都可以看到郭占玲頭上有傷、兩個血痂。但「休庭後,庭審再未復庭,就判決了,好多證據都隱匿了。」

李連珍找遍了隆堯縣檢察院、警局、政法委、縣委、人大等部門,要求鑑定兒子身上的傷。

2011年5月,李連珍等人到隆堯縣警局拉橫幅,一家六口都被抓拘留,李連珍被打傷頭部拘留10天。

2011年6月15日,邢台市中院做出一審判決,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2011年9月13日,河北省高院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血跡DNA鑑定報告被隱匿

此案的另一個關鍵證據是一份血跡DNA鑑定報告。郭占玲被判刑以後,檢察院一位好心的工作人員告知:李某傑的血衣有一份血跡DNA鑑定報告未入卷。

李連珍不斷控告,一位「好心的領導」過問此事,隆堯縣檢察院才同意督促隆堯縣警局把這份「關鍵證據」提供給給律師。

「我拿到公安部鑑定意見書,上面說得非常清楚,郭占玲身上沒有死者的血跡。『李某傑蘭(藍)色褲子上的血跡來源於馬某的可能性大於99.999999%。』」李連珍說。

河北隆堯縣警局委託公安部做的鑑定文書,沒有入卷宗。(受訪者提供)

值得注意的是,這份2010年11月18日出具的鑑定書,被11月26日向邢台市檢察院提起訴的邢台市警局視若無睹。而在郭占玲案一審、二審階段,這份血跡DNA鑑定報告繼續被隱匿。

徐昕律師在接受看看新聞Knews採訪時曾表示,「僅此一項新證據便足以啟動再審,推翻原判。」

據陸媒報導,2016年知名法律學者、北京理工大學教授徐昕代理該法律援助案件,因冤情重大,且有可能解決,故納入無辜者計劃。但很遺憾此案一直沒有啟動再審。

徐昕等律師組成一個律師團。其研究認為,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冤假錯案,系河北邢台的警察和檢察官大肆隱匿、銷毀郭占玲無罪的關鍵證據。真兇另有其人。本案應當立即啟動再審,改判郭占玲無罪。但這個證據一直未獲得採納。

李連珍說,郭占玲無罪的證據都被抽出去了,隆堯縣警局把證據隱匿了。

「人家有關係,托的隆堯縣警局局長張五軍和檢察院副檢察長張永春,製造的冤案,為了坦護真兇。他們是親屬關係。」她說,「我告到哪,他們關係找到哪,一直拖了這麼多年。」

法院不受理沒奈何

2012年4月,河北省高院駁回郭占玲申訴。2013年,河北省檢察院不予提請最高檢抗訴。

2016年12月1日最高法院向河北省高院發出調卷函,調卷審查曾讓李連珍看到一絲轉機。但是2017最高法的通知書顯示,經審查,他們的申訴不符合重新審判條件,決定不予重新審判通知。律師認為,本行政行為實屬職務違法或職務犯罪。

2017年12月29日,最高法稱郭占玲案不符合重新審判條件,駁回申訴。(受訪者提供)

2017年,李連珍控告隆堯縣警局副局長張五軍等人刑訊逼供、隱匿證據,但還是沒有立案。

李連珍要求調出警局的審訊錄影,郭占玲做第一份筆錄時間是2個小時45分鐘,結果警方只調出了37分40秒和二個片斷。

李連珍控告隆堯縣警局副局長張五軍等人刑訊逼供、隱匿證據,檢察院承認存在相關證據未入卷,不立案。(受訪者提供)

李連珍說,「郭占玲現在監獄裡還是不認罪。他們想一切辦法讓我勸他認罪,說認了罪減減刑,幾年就能出來。像這樣不認罪永遠出不來。我兒子不要求減刑,就要求無罪釋放,他沒有殺人。」

她透露,「2017年9、10月份,邢台中院的人跟我談,叫我別告了,停2年,他們出20萬。他們都知道是個冤案。給我200萬我都不要,我要的是依法公正,要的是證據。」

郭占玲不認罪被獄方折磨多次調監獄

談到郭占玲在監獄裡的遭遇,李連珍忍不住說,「我遭的難太大了!」

郭占玲最初在滄州監獄,因為不認罪,頭半年不讓接見,被打得渾身是傷。後來李連珍苦苦哀求,一個隊長才讓見面,對她說「你兒子郭占玲不聽話,你勸勸你兒子。」

李連珍答應了。「沒想到他們調了一車獄警來,是犯人把我兒子抬出來的,身子是熱乎的,動彈都不能動彈了。我這輩子死了,下輩子也永遠忘不了大隊長的這句話:你兒子身上是肉,生鐵我叫他化成水!」

「又過了三月,把我兒子治得受刑不過,手腕都割了。監獄反說郭占玲要調監獄,威脅隊長。郭占玲在裡面無奈地掙扎,他敢威脅隊長?兒子在裡面受折磨,就是說看你的肉硬,還是他們的手段硬。」

李連珍後來寫信到司法部告狀,後來郭占玲被調到衡水監獄。「去年邢台檢察院說要見當事人郭占玲詢問刑訊逼供的情況。疫情不讓家人見,這個當口把我兒子調了幾個監獄,後來在哪兒我都不知道,聯繫不上了。」

「我一直就是告,活要見人,死要見屍。他在衡水監獄為啥沒有蹤影了,後來得知又調回滄州去了,我更擔憂。我就不停地告,又調到保定監獄去了。」

告狀十一年被迫害被跟蹤

李連珍說,郭占玲進監獄時才19周歲,在裡面受盡折磨,他們老倆口在外面也受盡折磨,被迫害,被跟蹤。

「我是農村人,2018年,他們把我地里莊稼削掉,澆地的設備砸壞,家裡門鎖用膠灌了,這都是他們幹的。我打電話報案,沒人破案,說沒有證據。」

到北京上訪,則被不明身份的人一直跟蹤。

「頭幾年告狀沒地方住,在橋洞裡住、馬路邊住,他父親腿已經不行了,靜脈曲張太厲害,做過手術了,落了後遺症;我得的是內風濕,渾身疼痛,就這樣也得堅持,兒子在監獄裡受著冤,沒有辦法。」她說。

除了開「兩會」或有行動在家待幾天,他們從來沒有停止過上訪、上告,找高法、找高檢,向各個部門反映。

「我沒有一點辦法,只有求助正義的人關注,查清郭占玲的案件」,李連珍表示,自己的訴求很簡單,就是要求拿出證據來。「把郭占玲犯罪的證據拿出來,只要有了證據,我就填協議不告了。我手裡拿著郭占玲無罪的證據,要求立案,重新審查,公開開庭。但是我要求無用啊,我是個老百姓!」

責任編輯: 時方  來源: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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