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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劫重罪變盜竊輕罪 舊金山華人怒吼:堅決反對SB82提案

屋侖華埠商會與大批華埠商戶、居民,13日舉行大型記者會,大聲抗議近期針對亞裔社區的暴力犯罪,並向社區和媒體傳遞強烈消息,堅決反對州參議員斯金納(Nancy Skinner)提出的、將一些搶劫重罪變成盜竊輕罪的SB82號提案,認為提案是縱容和鼓勵犯罪,懲罰受害者,社區將聯合其他族裔,通過簽名、寫信給州議員等多種方式,強力阻擊提案。

屋侖華埠商會、商戶、居民,13日舉行記者會,大聲抗議近期針對亞裔社區的暴力犯罪,並強烈反對SB82號提案。(記者劉先進/攝影)

屋侖華埠商會與大批華埠商戶、居民,13日舉行大型記者會,大聲抗議近期針對亞裔社區的暴力犯罪,並向社區和媒體傳遞強烈消息,堅決反對州參議員斯金納(Nancy Skinner)提出的、將一些搶劫重罪變成盜竊輕罪的SB82號提案,認為提案是縱容和鼓勵犯罪,懲罰受害者,社區將聯合其他族裔,通過簽名、寫信給州議員等多種方式,強力阻擊提案。

打人但沒嚴重傷害,輕罪指控?

近期,針對亞裔的犯罪明顯上升。9日早晨,75歲的香港移民何柏(音譯,Pak Ho),被嫌犯貝利(Teaunte Bailey)搶劫推倒在地,傷重不治。

而斯金納提出的SB82號提案,希望重新定義搶劫和盜竊區別。設立一級小偷小摸罪(petty theft in the first degree),對低於950元的盜竊,可能涉及武力或恐懼,但不造成嚴重傷害或涉及致命武器,將被處以最高一年的監禁和/或1000元罰款。將不涉及武力或恐懼的小偷小摸歸類為二級小偷小摸罪,可判處6個月以下監禁和/或1000元罰款。禁止將任何一類小偷小摸作為搶劫或入室盜竊罪起訴。提案將追溯既往,允許被判搶劫罪的人在符合標準的情況下申請重判。

屋侖華埠商會主席陳錫澎表示,堅決反對縱容犯罪的SB82提案。(記者劉先進/攝影)

華埠商會主席陳錫澎表示,和斯金納有過長時間溝通,對方以為他不是很清楚提案內容,「恰恰相反,我和不少檢察官有溝通,正是因為了解提案和起訴中的問題,才強烈反對。」

陳錫澎舉例說,按提案,只要沒使用致命武器或不造成嚴重傷害,就是小偷小摸罪,而非搶劫。在亞裔面臨無端暴力仇恨犯罪之時,將意味著罪犯可傷害受害者,讓他鼻青臉腫,致鼻子出血、眼圈黑、瘀傷、扭傷和其他類似的傷害,卻最多只受輕罪指控。更不用說,受害者除了身體損害,還有精神受害。按此標準,最近一名亞裔老人在舊金山洗衣店遭到暴力襲擊、被搶走數百元,僅僅是輕罪盜竊。提案還追溯以往,讓很多被判搶劫罪的人提前釋放出來,危害更多人。一級小偷小摸罪最高判處一年監禁,在實際操作中,會不到一年就釋放。如類似罪行被定義為輕罪,考慮到檢察官要忙著起訴謀殺等重罪,輕罪可能都不一定被起訴。「斯金納說,提案可以為加州省錢(監獄等費用),卻讓受害者和家人埋單付出代價。」

市民:新提案對維護治安毫無幫助

華埠金寶石餅店東主傅宏基(Weng Kee Fu)說,疫情爆發,加上警力不足,華埠治安一度堪憂。有人到商店搶劫,有人搶走婦女手提包,人心惶惶。市民Wendy甚至一個月內遭遇三次搶劫,自發加入義工巡邏。義工巡邏和警力回歸後,華埠治安好轉。「如今,SB82提案明顯是縱容犯罪,傷害守秩序的公民,我們華人一定要團結起來,大聲反對。」

華埠金寶石餅店東主傅宏基(左一)還拉著一月遭三次搶劫的市民Wendy(左二)現身說法,痛斥華埠罪案飆升。(記者劉先進/攝影)

市民余佩玉(Cheryl Ho)說,提案中的盜竊輕罪將被處以最高一年或六月下的監禁和1000罰款,是象徵性的處罰(slap on the wrist),對維護治安、遏制針對亞裔的犯罪毫無幫助。不希望嫌犯以小偷小摸的罪名脫身,卻犯下嚴重罪行,甚至殺死另一個受害者。

責任編輯: 楚天  來源:世界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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