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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科技CEO因虛假信息、缺乏問責制遭抨擊

圖為高科技巨頭、推特執行長多西(左)、谷歌執行長皮查伊(中)和臉書執行長扎克伯格

谷歌母公司Alphabet、臉書和推特的執行長周四(3月25日)在眾院公聽會上露面。在召開公聽會期間,兩黨議員均譴責說,社交媒體平台在控制美國人能看到的資訊上擁有太多影響力。

自1月6日國會事件以來,大企業CEO首次通過視頻出席眾議院小組討論會,他們面臨著包括有關社交媒體煽動爭端以及在封殺前總統川普的事件上扮演的角色的問題。公聽會暴露了兩黨對大公司在美國話語權方面的不安,也顯示了立法者在如何解決這一問題上有分歧。

俄亥俄州共和黨眾議員羅伯特·拉塔(Robert-Latta)在會議中說:「我對您以模糊、偏頗和幾乎沒有問責制的方式營運您的公司的決定深表關切。」他說,當社交媒體平台審核內容時,美國人「幾乎沒有申訴決定的權利」。

賓州民主黨眾議員邁克·多伊爾(Mike-Doyle)譴責大科技公司說,「國會暴力的場面在你的平台上泛濫。你的平台推薦人們參加的群體、他們應該觀看的視頻與想要的貼文,以驚人的速度和效率推動這一運動。」他稱,政府需要法規和「技術的審核權」。

《華爾街日報》指出,民主黨人和共和黨人都擔心第230條給大型科技公司提供了太多的權限來決定美國人所看到的信息,儘管雙方對此有不同的擔憂。

許多共和黨人認為,社交媒體平台正在第230條法案的掩護下刪除過多的保守派內容,而民主黨人則認為平台沒有刪除足夠的內容並允許「有害內容」傳播。

大科技公司高管們此前多次就類似問題出席國會聽證。臉書執行長馬克·扎克伯格(Mark-Zuckerberg)自去年7月以來已第四次出現在國會,推特執行長傑克·多西(Jack-Dorsey)和谷歌CEO皮查伊(Sundar-Pichai)也已經三次出席會議。

扎克伯格周四在委員會公聽會之前提交的書面證詞中說,國會應該考慮使數字平台贏得其託管第三方內容所享有的法律豁免權的問題,關於該領域的法律變革可能會影響一系列在線業務。

扎克伯格建議對第230節進行修改,該法律規定,臉書之類的平台通常對其用戶發布的內容不承擔任何責任。

他說:「應該讓平台證明其擁有識別非法內容並將其刪除的系統,而不是被賦予豁免權。」扎克伯格先前曾公開表示願意更大範圍地更改第230節。

第230條法律是1996年《通信規範法》的組成部分,通過使網際網路平台不受用戶、評論者、消費者和其他人在其網站上發布的評論的影響,從而推動了社交媒體的發展。

倡導組織「為未來而戰」的副主任埃文·格里爾(Evan-Greer)說,她的組織反對縮減230保護措施,理由是這樣做可能會破壞沒有科技巨頭資源的小型平台和網際網路初創公司。

格里爾女士說:「當然,臉書希望看到對第230條的修改。」「因為他們知道,這將只是鞏固其壟斷力量並壓制來自更小、更分散的平台的競爭。」

迄今為止,兩黨一直在試圖就如何更改第230條法案達成共識,目前沒有任何議案可以在國會山獲得重大關注。數月以來,臉書一直在公開表示支持這一網際網路法規,於此同時,它面臨著對涉嫌違反反托拉斯法及對其內容審查做法的調查。

《華爾街日報》說,推特與谷歌表示,願意與國會討論法律修改,但他們支持修改230條的程度不及臉書。

皮查伊在一份書面證詞副本在指出,「監管在確保我們保護開放式網絡的優點方面可發揮重要作用。」「但是,我們擔心,最近有關更改第230條的許多建議(包括完全廢除230條的呼籲)都無法很好地達到該目標。」

多西在作證時說,他同意「技術公司必須努力贏得使用我們服務的人的信任」的說法。他的證詞沒有提到第230條,但他之前曾警告過立法者,一些提議的修改可能最終會有利於有預算的大公司來應對更複雜的監管環境。

扎克伯格表示,第230條的保護可以「讓公司有能力採取最佳做法來打擊這種內容的傳播」,他指的是所謂「非法內容」。

他補充說:「如果平台的某一特定內容逃避了檢測,則平台不應當承擔責任——這對於每天擁有數十億個帖子的平台來說是不切實際的,但應該要求平台擁有適當的系統,」他說,「適當的系統」可以由第三方定義,並且可以與平台的規模成正比。」

責任編輯: 時方  來源:希望之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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