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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點:外商在中國投資的十大陷阱

圖為中國工人在宜家民族用品公司的工廠做帽子,該公司生產的阿拉伯風格商品主要銷往中東。

近日,中共國企一名「軍師」踢爆中共對外企實行「養套殺」策略內情。而《大紀元》則揭露外國企業在中國投資,最大的風險不是來自市場競爭,而是來自中共所設10大陷阱。

3月31日,《大紀元》報導說,外國企業在中國投資經常遇到各種陷阱,許多投資者往往是人財兩空。前湖南省副省長于幼軍有句名言:官員們在招商引資時裝孫子,而且還甘當「三陪」(陪吃、陪喝、陪玩)。

當外資引進後,官員們就開始裝大爺,外商(傷)就會被打成內商(傷),內商(傷)就會被打成重傷。于幼軍的這句名言充分反映了外國企業在中國投資的真實狀況。

以下是中共政府招商引資的十大陷阱:

一,民企設立黨組織陷阱

2018年11月,中共公布了《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其中包括民營企業、外企等在內的所有企業以及其它行政和社會組織、社區、學校、科研院所、軍隊等基層組織設立「黨支部」的規定。

據中國共產黨新聞網報導,截止2019年12月,中國的民營企業超過3,200萬家,個體工商戶超過7,600萬戶。按照該工作條例規定,凡是有固定經營場所,人員在3人以上的企業(包括個體工商戶)都必須要建立黨組織。截止2020年10月,中國民企(包外資企業)的黨組織覆蓋率已達到90%以上。

中共在民企設立黨組織的目的就是為民企國有化做準備。此舉比當年委內瑞拉把私企變國企的手段更加高明,委內瑞拉是直接徵用或兼併,而中共是先在企業設立黨支部,後派中共官員進駐企業擔任黨支部或黨委書記、公司董事局顧問等職務,對企業實行先摸底後掌控,優質民企最終都要被國有化。

二,官員換屆陷阱

在中共治下的中國,往往是新官不理舊帳,一任父母官一個新主張。每當官員換屆時,就要對產業發展定位做出重大調整,這對投資者來說就是一種致命的打擊。

如:2013年,中共在全國推行網絡經濟,在各地政府的大力推動下,一大批網絡金融企業應運而生。當年某美國上市公司在河南某市投入巨資與政府合作建家居採購總部基地(線上線下模式),當該企業投資近3億元將產品展館建好時,該市市委書記換人,新市委書記到任後,他認為前任市委書記建家居採購總部基地的決定是錯誤的。

於是,他當即廢除與企業的合作協議,導致該項目直接破產。事後,一切損失都由企業承擔。這種案例在中國不在少數。

三,政府強征強拆陷阱

在中國,政府對企業或個人實施強征強拆的案例是不勝枚舉。2015年,有一位加拿大華僑在天津買了上千畝土地準備建物流園(土地為工業用地),當物流園剛動工不久,當地某房地產開發商便看上了該地段。當地政府為了將這塊土地賣個好價錢(商業用地比工業用地的價格貴10倍以上),便強行中止物流園項目的建設。

事後,當地政府只是將購地款原價退還給投資人,但其它損失一律不負責,導致該投資人直接損失五千多萬元。後來投資人以政府違約為由準備去法院起訴,可當地法院根本就不受理。

四,政府統計數字造假陷阱

在中國,GDP數字造假早已不是什麼秘密。為了完成上級政府下達的年增長率,各地方政府往往都會要求企業配合政府虛報產值。例如:某公司當年實際銷量為1億元,政府可能會要求公司上報2億元或3億元,甚至更多。

在產值統計過程中,政府要求企業法人必須在《企業產值申報表》上簽名並加蓋公司的公章。

對於企業來說,這就存在法律隱患。因為企業納稅與申報數字明顯不符,政府需要企業配合造假時,他們會說這與漏報稅收無關,可當政府要侵害企業財產時,公司每年填寫的《企業產值申報表》就成了偷稅漏稅最有力的證據。

五,人質外交陷阱

在中國,人質外交是屢見不鮮。2017年3月,中共為反對韓國政府同意安裝美國「薩德」反飛彈系統,官媒便煽動民眾在全國抵制韓國樂天超市。

中國樂天各地超市都被當地政府開罰單、被執法部門「重點關注」,其中共官方網站也遭到黑客攻擊而癱瘓,在中國的112家樂天瑪特賣場全部遭到停業,後來被迫退出中國。

2021年3月,因中國與美歐關係緊張,中共為報復美歐等國,在官方媒體引導和策劃下,在中國掀起一場抵制洋品牌運動。瑞典知名品牌H&M、美國運動品牌耐克、阿迪達斯等一大批外國品牌在中國市場都受到打擊。

一些所謂的愛國網民在H&M等分店外抗議,情緒激動,高呼抗議口號。甚至連港、台藝人也捲入這場抵制洋貨運動,許多藝人被迫表態解除為這些品牌代言的合約。

官媒指責外國部分品牌「吃中國的飯、砸中國的鍋」,還稱「中國網友憤怒了」,事件引發國際社會強烈反感。

這種人質外交對投資者來說無疑是致命的風險。如今中共在國際四面樹敵,許多外國投資者在中國往往都是躺著中槍。

六,中共統戰陷阱

中共竊國有三大殺手鐧,即:槍桿子(暴力)、筆桿子(謊言)、統戰(利益誘惑)。習近平執政後更是變本加厲。

2020年9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加強新時代民營經濟統戰工作的意見》。規定統戰工作要面向所有民企和民營經濟人士,工作對象主要包括民企主要出資人、實際控制人,民企中持有股份的主要經營者,民營投資機構自然人大股東,以民企和民營經濟人士為主體的工商領域社會團體主要負責人,相關社會服務機構主要負責人,民營仲介機構主要合伙人,在 大陸投資的港澳工商界人士,有代表性的個體工商戶。

對於外商投資者來說,要麼與中共同流合污危害世界,要麼退出中國,如果投資者既不配合中共統戰,又不退出中國,其後果可能是人財兩空。

七,官員貪腐被查陷阱

在中國,無論辦什麼事都要講人情關係,企業做得越大,靠山就要越大,若是沒有靠山,企業辦事是寸步難行。但一旦某個官員被查,就必然會牽扯出一大批行賄的投資者。

而中共的紀檢部門就會藉機向投資者發難並實施敲榨,投資者若是不肯破財,就要承擔刑事責任,所以投資者只能破財消災。類似案例,幾乎所有在中國的企業家都經歷過。

八,中共國家安全法陷阱

在中國,國安的權力大過天。2015年7月1日,中共安全法正式實施,凡是在中國境內的港台及外國投資者都會受到重點監控,其郵件、微信,包括在境外的通訊軟體都會受到監控,投資者的個人隱私及商業機密都會一覽無遺地曝露給中共。

如果發現有人對中共或中共領導人不滿的言論,其後果將會很嚴重。這對投資者來說,幾乎是毫無安全感可言。

九,軍民融合陷阱

2017年11月23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動國防科技工業軍民融合深度發展的意見》開始實施,凡是與軍工需求對口的企業信息、人才、技術、設備設施等都是被融合對象。為此,凡是被中共看中的企業或個人就必須要服務中共軍方,如果不配合就會麻煩不斷。

十,智慧財產權陷阱

強制技術轉讓是引發中美貿易戰的重要因素。2019年5月,中共出台了《外商投資法》,外資企業普遍反映中共藉助《外商投資法》強行要求外資企業進行技術轉讓。儘管中共對此不予承認,但事實卻不容否認。

2019年4月,美國在華商會發布年度白皮書指,美中兩國如果要達成雙方都滿意的貿易協議,就必須解決包括強制技術轉讓在內的「結構性問題」。

可見,在美中貿易戰中,減少貿易逆差並非美方唯一目的,這反映出美方對於中國的強制技術轉讓、歧視性經濟政策和網絡盜竊問題有多麼重視。

總之,在中國投資,最大的風險不是來自正常的市場競爭,而是來自中共政府。中國是一個人治社會而非法制社會,其出台的各種法律都是為了維護中共專制統治,而不是為了保護廣大投資者。

因此,投資者稍有不慎就要面臨各種投資陷阱,並落得人財兩空。

責任編輯: 時方  來源:新唐人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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