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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州娛樂大麻合法化 對入籍有何影響?

移民局規定持大麻超30克為道德不良但州級大麻犯罪記錄會被撤則有利之前因此被拒入籍者

律師朱偉表示,移民局「政策指南」規定,持大麻超30克會被視為「道德不良」影響入籍,但紐約州一級大麻犯罪記錄會被撤銷,這有利之前有州級但無聯邦一級大麻犯罪記錄人的人入籍。(林丹/大紀元

紐約州在3月31日經州長庫默簽署生效的成人使用娛樂大麻合法化法案,是否意味著在紐約州內持有大麻就沒有違法風險?該法案會對紐約居民的入籍帶來哪些影響?律師表示這項法案是屬於州一級的法律,而聯邦政府至今仍將大麻視為與海洛因是同級別的一級管制藥物。人們區分好州法與聯邦法,才能在入籍時減少風險。

紐約市律師朱偉表示,紐約州通過的這項允許21歲以上成人持有和使用娛樂用大麻的法案,人們應該在州法的層面來解讀它,要注意「一個是它規定的量,一個是法律的管轄權」。這項法律允許21歲以上成人持有不超過三盎司的娛樂用大麻,或不超過24克的大麻精煉物,允許成人在家種植娛樂用的三株成熟植株和三株未成熟植株,每戶最多有六株成熟植株和六株不成熟植株。

在聯邦政府層面,大麻仍然是屬於美國聯邦政府《管控物質法案》(Controlled Substances Act,簡稱CSA)中的一級管制藥物,規定涉及大麻的特定活動為觸犯聯邦法律的犯罪。朱偉舉例說,如果一位21歲以上的成人持有三盎司的娛樂用大麻搭乘紐約州的地鐵,他在州內沒有違反這項新法案。但他把三盎司的娛樂用大麻帶去乘坐飛機,他準備離開紐約州,這屬於跨州攜帶大麻,就屬於聯邦法律管轄。「跨州運輸大麻,乘飛機、公共汽車、火車,這種跨州的行為都受聯邦法管控。如果被聯邦安檢發現持有大麻,照樣可以在聯邦法院被起訴。」

《美國公民與移民服務局政策手冊》(USCIS Policy Manual)要求入籍美國的申請者必須具備「良好道德品質」(GMC),而違反任何管制物質的犯罪(包括持有大麻30克以上),會被視為有不良道德品格,將影響入籍。

紐約州新通過的娛樂大麻合法法案,提到對以前因大麻被定罪的人,其罪案將面臨被清除或重新判決。朱偉說,這意味著有的人以前因觸犯涉及大麻的輕罪,其定罪記錄可能因此被撤銷,那麼重新申請入籍就有機會被批准。但這個與大麻有關的定罪記錄若不在紐約州內的法院,而是在聯邦法院,那麼並不能清除聯邦法院中關於大麻的犯罪記錄。

所在州內娛樂大麻合法化後,居民因涉及大麻而影響入籍的例子,在別的州已有出現。2019年,美國科羅拉多州丹佛市(Denver)兩名在美國獲得綠卡多年的合法移民,在申請美國國籍時被拒,理由是他們從事了大麻行業的工作。科羅拉多州是全美第一個將娛樂用大麻合法化的州,2014年正式實行娛樂用大麻合法化,2000年開始允許醫用大麻合法化。丹佛居民奧斯瓦爾多・巴里恩托斯(Oswaldo Barrientos)2019年曾對媒體表示,他13歲就獲得美國綠卡,但他30歲時申請入籍被拒。他從移民局發來的拒絕信獲知,因為他在大麻田裡工作,該行為使其缺乏「良好道德品質」的證據。◇

責任編輯: 夏雨荷  來源:大紀元記者李霖昭紐約報導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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