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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沒有司法管轄權?加檢方駁斥孟晚舟律師新說法

華為財務總監孟晚舟在加拿大的引渡案新近庭審中,其新辯護律師提出新論據,指控美國在此案中沒有管轄權,因為孟晚舟是中國公民,遭指控的案件案發地點在香港,美國沒有司法管轄權;而美國要求加拿大逮捕引渡孟晚舟,嚴重違反國際法,是非法行為。此案加拿大檢察官Robert Frater駁斥指,美國完全有管轄權。

據報導說,加拿大檢察官Robert Frater駁斥了華為高管指控美國沒有司法管轄權的指控,但該檢察官Robert Frater說,如果孟晚舟遭判,美國是否有權引渡,將在美國判決。

孟晚舟引渡案最近3天開庭審案,孟晚舟的律師團提出,孟晚舟是中國公民,受指控的案發地在香港,與美國沒有直接的關係。根據他們的理解,美國沒有司法管轄權,加拿大如果引渡孟晚舟去美國,那將違反國際法。

美國指控孟晚舟向滙豐銀行方面撒謊,隱瞞了華為向伊朗出售美國禁售的產品事實。根據加拿大檢察官Robert Frater的說法,孟晚舟在香港咖啡茶坊里的謊言,法律上通過一間銀行將美國置於危險中。是由此美國有了追究孟晚舟的罪責的可能。Robert Frater對法庭法官說,至於辯方所說的司法管轄權,不是由你們來決定有沒有。

加拿大司法部最終有權決定是否引渡。在此議題上,加拿大司法部將首先做出裁決。如果加拿大司法部判定引渡,孟晚舟的律師辯護方面正確的做法是可以提出異議,但只能由美國的案審法官裁決。Robert Frater還指控,他看不出來哪兒有孟晚舟的律師團所指出的巨大的司法錯誤與漏洞。

法新社說,孟晚舟的律師團在新近的庭審中,第一次承認,加拿大與美國簽訂有引渡協議,2018年底所能做的只有逮捕孟晚舟。中共官方至此拒絕承認加拿大的做法。孟晚舟2018年12月初被逮捕以後,一直在溫哥華她的豪華宅邸中受保外監視居住。根據孟晚舟的律師 Gib van Ert指控,孟晚舟的受監視居住完全違法,因為這是美國毫無司法管轄權的行為所造成的後果。

法新社說,孟晚舟引渡案庭審將再於4月26日開庭,直至5月中旬結案。法新社還說,2018年12初在加拿大溫哥華逮捕華為孟晚舟事件的幾天後,中共方面逮捕了兩名加拿大人,並指控他們犯有間諜罪,上述二人最近先後被庭審。這些事件使中共與加拿大關係陷入嚴重危機。

責任編輯: 夏雨荷  來源:溫哥華港灣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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