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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與低收入國家簽訂貸款協議:將債權作為影響力的工具

法國《世界報》日前發表了該報記者Julien Bouissou的文章,文章指出:3月底公布的一份報告揭示了世界最大債權國對低收入國家提出的借款條件。

文章說,美國和德國的研究人員剛剛發現了一個寶藏。他們在網上和公共管理部門檔案中,深入挖掘出了2000年至2020年間,中國與24個低收入國家簽訂的一百多份貸款協議,總金額高達366億美元(310億歐元)。這些文件價值連城,因為人們對世界上這個最大的債權國所要求的借貸條款知之甚少,而這些條款一直是很多研究的主題,或者說,是很多猜測的主題。

最近的一份研究報告認為,中國的借款是一個陷阱,旨在獲得破產國家在地緣戰略的讓步。也有人認為,中國借款給被債權人拋棄的貧困國家,是向它們提供了喘息的機會。這一報告由美國威廉-瑪麗學院AidData實驗室、全球發展中心和彼得森國際經濟研究所、以及德國基爾世界經濟研究所等4家研究中心聯手進行,報告希望能夠推動二十國集團國家之間的討論。二十國集團本周舉行會議,討論了貧困國家的債務問題,自從新冠疫情引發的經濟危機開始以來,這些貧困國家的債務很危險地大幅增加。

根據3月底發表的研究報告,中國債權人起草的保密條款遠遠超出了債權國或是開發銀行通常提出的要求。不僅借貸條件要保密,而且款項金額也要保密。這種保密性給透明度帶來了嚴重問題,因為借款的政府必須向他們的納稅人隱瞞這些遲早要償還的金額。這種不透明也使集體債務的重組程序變得複雜。如果一個瀕臨違約國家的債權人缺少某些信息,他們又是如何評估借債國的支付能力或償還能力呢?

在其他債權人的視線之外,北京還提出了其他不同尋常的要求。三分之四的合同中包含了不參與巴黎俱樂部規定的債務重組條款。多年來,這個由世界上的主要債權國組成的俱樂部,耐心地制定了一套協調債務重組或取消債務的規則,其中有一條就是不能偏袒一個債權人而不是另一個。中共把這一公平原則毀之殆盡,一旦出現問題,可以要求債務人首先償還。

202011月,在加入20國集團建立的窮國債務重組共同框架時,中國是否改變了立場呢?研究人員懷疑這一舉動的誠意。據他們說,許多中國債權人可以逃避這一共同框架,理由是他們只是私人商業機構,而不是依附於國家的 "官方債權人"

最後,中國把債務作為一種影響力的工具。中國國家開發銀行簽署的借貸協議中有規定,債務國有關任何對 "中華人民共和國實體 "不利的行為都可能導致提前償還借貸款項。還有一條規定,破壞外交關係等於違約。而在90%的協議中,都允許中國債權人在債務國發生重大政治或法律變化時要求還款。中國的債務外交是現實。

責任編輯: 楚天  來源:RFA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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