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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批空姐休「生理假」 航空公司CEO遭殃了

4月25日,韓國最高法院表示維持下級法院裁決,對韓亞航空前CEO金秀川(Kim Soo Cheon)罰款200萬韓元(約12000元人民幣),原因是其拒絕批准女性員工休受勞動法保護的「月經假」。

綜合韓國媒體報導,時任韓亞航空CEO金秀川在2014年和2015年共拒絕15名空姐的138項休假申請,他於2017年被起訴。

據報導,2015年6月,韓亞航空公司在沒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多次拒絕女性乘務員們提出的生理休假。之後韓亞航空工會向僱傭勞動廳舉報了公司。2年後,雖然檢方下達了簡易命令,對韓亞航空公司罰款200萬韓元,但韓亞航空不服判決,申請進行正式審判。

2019年10月8日,法院在一審中,正式宣判對韓亞航空公司CEO罰款200萬韓元。

據悉,從2014年5月到2015年6月一年時間裡,韓亞航空的15名女乘務員先後申請了138次生理假,但公司全部沒有批准。

自從1953年開始,韓國法律規定,在女性員工提出申請的情況下,公司必須每月允許1天的「月經假」。

在審判過程中,韓亞航空公司方面主張,女乘務員必須證明自己是真的處於「生理期」。尤其是當申請休假的日期集中在節假日前後時,公司方面懷疑,乘務員並不是因為處於生理期而要求休假,是「假的生理休假」。

法院裁判部也承認生理現象是生理休假的前提。但是,裁判部認為,女性的生理期周期都不固定,很難把所有的休假申請都看成是「假的」。如果不是絕經等生理上的明顯情況,公司應該接受勞動者的申請。

另外,法院還表示,要求員工提供月經證明可能「侵犯隱私和人權」,並創造一種「員工不申請休假」的文化。

法院表示,如果每次都要求證明是處於生理期,那麼勞動者的人權就會受到過度的侵害,生理休假制度也會失效。

法院因此裁定金秀川違反勞動法,並判處對其罰款200萬韓元。

韓亞航空工會和金秀川雙方都對此次判決提出上訴,庭審進入第二輪。據悉,韓亞航空工會方面認為罰款金額太低,金秀川則認為自己無罪。

2021年4月25日,韓國最高法院維持了先前法院的裁決,稱不存在法律錯誤或誤解。

韓亞航空成立於1988年,目前是韓國第二大航空公司,是少數被評為「五星級航空公司」的國際知名航空公司。不過,由於陷入財務危機和新冠肺炎疫情影響,2020年11月韓國第一大航空公司——大韓航空宣布收購韓亞航空。2021年3月,大韓航空社長禹基洪(Woo Kee-hong,音譯)表示,希望2021年底之前,此併購案能獲得九個國家的完全批准同意。約兩年後,與韓亞航整合後,大韓航空屆時可望成為韓亞航的母公司。」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航空圈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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