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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爽涉嫌偷逃稅被調查 律師:最高判7年加數億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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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01如果張恆確實有教唆行為,且偷稅漏稅成功,那麼在這起刑事案件中他和鄭爽是共同犯罪,一旦追究刑事責任的話,張恆也需要承擔相應後果。

02如果鄭爽不是初犯,除了要補稅和繳罰金之外,以她所涉及的金額來看,判到最高7年的刑罰概率很大。

03鄭爽在超市喝完東西不結帳就走了的行為,可以理解為盜竊,行為是偷竊行為,不因金額小而改變性質。

4月28日報導4月底了,萬萬沒想到不僅鄭爽代孕的開年大瓜沒完結,她還被扯出了偷稅漏稅的大料。托前男友張恆的福,鄭爽拍戲77天片酬1.6億的驚天收入被曝光了,讓無數網友知道原來日賺208萬真的不是夢……

4月28日,據央視新聞報導,針對前期群眾舉報鄭爽涉嫌偷逃稅問題,上海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已予受理,正在依照稅收法律法規進行調查核實。除此之外,北京市廣電局已啟動對相關劇目製作成本及演員片酬比例的調查。

4月26日,張恆曬出一段視頻曝光了自己與鄭爽一家人的聊天記錄,內容涉及鄭爽方偷稅漏稅、棄狗、在超市吃東西不結帳等行為。網友們說這是鄭爽粉絲求錘得錘的結果,而鄭爽粉絲依然堅信這是張恆的胡亂攀咬。

張恆曝光鄭爽偷稅漏稅(來源:網易娛樂)

那麼針對張恆的這則微博內容,網易娛樂獨家邀請到京師律所創始合伙人封躍平律師進行法律解讀。

一、張恆網絡舉報有效如有教唆行為將被視為共同犯罪

在視頻被曝光後,勁爆的內容迅速引起了新一輪的熱議。不少鄭爽的粉絲吐槽張恆沒有真憑實據去官方渠道舉報,所以才在微博上虛假爆料;另一部分網友則認為張恆是在承擔風險實名舉報鄭爽。

對此,封躍平律師告訴網易娛樂:「一般情況下,啟動整個稅務調查有兩種方式,一種是通過官方渠道舉報,比如在線上撥打12366,在線下通過稅務局稽查進行舉報等,都可以依申請來啟動調查;第二種就是依職權來啟動,國家稅務機關發現線索,認為你有偷稅漏稅的行為時就可以進行調查,之前的大規模明星補繳稅事件就是這種情況,而張恆的這個爆料對稅務的稽查、查處是有提供線索幫助的,能夠起到一定作用。

張恆稱自己曝光這條視頻的原因,是鄭爽律師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指控自己教唆鄭爽偷稅漏稅,而鄭爽還拒絕了。張恆為了自證清白,只好曬出鄭爽一家主動想辦法偷稅漏稅的對話。

封躍平律師對此解讀道:「如果張恆確實有教唆行為,且偷稅漏稅成功,那麼這意味著在這起刑事案件中他和鄭爽是共同犯罪,後續需要再去認定誰是主犯,誰是從犯的問題,一旦追究刑事責任的話,張恆也需要承擔相應責任。如果張恆教唆了,但是鄭爽拒絕了,偷稅漏稅的行為沒有得到實施,那麼從刑罰角度來說,這是教唆犯罪未遂,但未遂不代表無罪,可能會減輕處罰。

二、范冰冰補繳稅款罰金近9億,鄭爽卻可能被判7年並處罰金

在提到明星偷稅漏稅事件時,不少網友都想到了2018年范冰冰補繳稅收及罰金高達近9億數額事件,以及後續明星大規模主動補繳稅收的行動。

當時范冰冰雖然在經濟上得到了行政懲罰,但未受到刑事處罰,網友們也在猜測一旦偷稅漏稅的罪名被坐實,鄭爽會受到什麼樣的處罰?

封躍平律師解釋說:「國家政策是這樣的,明星有偷稅漏稅的行為時,補齊稅款是第一步,追繳滯納金和罰款是第二步,刑事處罰是第三步,『初犯』情況下可以免去刑事責任,正常補繳稅款和罰金就可以,范冰冰當時沒有被判刑的最大原因就在這;但如果是有多次偷稅漏稅行為,大概率就會接到刑事處罰。所以鄭爽會受到什麼樣的處罰,取決於她是否是『初犯』。」

『初犯』從法律的角度上來說,是初次被相關部門稽查發現,例如鄭爽偷稅漏稅十次,但是這是她第一次被相關部門查到,那麼這就算『初犯』;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范冰冰事件爆發後,2018年明星大規模主動補繳稅款時,鄭爽也是其中一員的話,那麼這次曝出來的事件時間在2019年,再次被查處為偷稅漏稅的話,她就不算『初犯』了,追究刑事責任的可能性就很大。同樣,如果在有關部門近期的稽查過程中,鄭爽方不配合調查,或者銷毀證據,也有很大的可能性會受到刑事處罰。」

拍戲77天得到1.6億的片酬,鄭爽208萬的天價日薪讓網友們驚嘆不已,對比當時范冰冰近9億的數額,鄭爽可能會面臨的又是多少金額?

封躍平律師告訴網易娛樂,「如果鄭爽是初犯,她所面臨的罰金大概率會以范冰冰當時的4倍罰金為參考,甚至更高(最多5倍),應該也是很驚人的;如果鄭爽不是初犯,除了要求補稅和繳罰金之外,依刑法還會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她所涉及的金額來看,屬於數額特別巨大的情況,判到最高7年的刑罰概率很大。」

從視頻里所提供的對話證據來看,鄭爽母親採取了變更報稅方式、做陰陽合同、將收入做成公司增資款等行為以達到偷稅漏稅目的。

封躍平律師為網易娛樂科普道:「通過陰陽合同將1.6億拆成4800萬薪金所得,然後將其放到公司里做勞務所得,這是隱瞞了實際收入的具體來源和形式。正常情況下,薪金所得按國家累計制稅率來進行繳稅,最高繳到45%,那麼鄭爽報稅是個人所得(正常上班工資)的話,以她的收入需要繳納45%的稅;如果當成是勞務所得(兼職)的話,所需要繳納的稅是20%,這就有了一個25%的差,4800萬元就會有1200萬元的稅收差(月收入在8.5萬元以上部分的個人所得需要繳納45%的稅)。」

「此外,陰陽合同、開公司等都是典型的偷稅漏稅行為,他們是希望把這個事情做到表明合法。鄭爽母親提到的將隱瞞收入變成公司增資款的行為,是企圖用合法的手段掩蓋非法目的。

隨著爆料事件的發酵,張恆的聊天記錄截圖等也被質疑有造假行為,鄭爽粉絲吐槽張恆因為沒有實際證據所以才只敢在網絡上叫囂,不能對鄭爽造成實際舉報傷害。

封躍平律師稱:「不一定要張恆有太多證據,鄭爽方究竟有沒有偷稅漏稅是很好調查和證明的。從國家政府的角度而言,所有的進項和出項都是有名目的,別人無端端給公司增資1.2個億,占10%的股份,那麼也就是說公司估值12個億,鄭爽方是需要證明公司值這些價值的,需要證明增資的目的是什麼。同時,所有相關人員的聊天記錄、磋商記錄都要作為證據;如果說不做增資,用貿易的方式來做的話,要證明出項是什麼,比如用發票來頂等等,那麼發票是否真實,出項一定要和公司的營運匹配的。此外,相關部門對劇方人員的調查求證內容也都會成為證據,他們也不敢說假話。可以說只要國家想查,就非常容易查到。

張恆和鄭爽在分手後在公眾面前撕扯得如此難堪,這則爆料僅僅只會給鄭爽帶來傷害嗎?作為當時的經紀人,一旦鄭爽被坐實了偷稅漏稅的罪名,張恆可能也無法脫身……

封躍平律師透露:「主要看在整個偷稅漏稅的過程中,張恆有沒有參與、幫助或教唆行為,這些是衡量他需要承擔什麼責任的重要依據。從這個視頻曝光的內容來看,張恆是知道並參與的可能性比較大,在簽陰陽合同的時候,張恆可能就是實際操作人,那麼也就意味著張恆是已知的,即使他開脫說自己不懂法,也不能開脫掉他在這個過程中有違法行為。

張恆的爆料行為就是『傷敵一千自損八百』,至於他會受到什麼樣的處罰,取決於對鄭爽偷稅漏稅行為的認定,如果無刑事處罰,那麼鄭爽承擔主要罰款,張恆則依據他從中獲利多少來判斷被罰款多少;如果鄭爽要被追究刑事責任,那麼張恆也可能被一起追究,不過張恆作為舉報人、或有自首行為的話,都可以得到法律的從輕量刑;除了張恆之外,鄭爽的父母一定也會被牽連其中,考慮到他們家的情況,到底鄭爽是主犯,還是其父母是主犯,還沒法確定。」

在張恆的這條視頻中,還提到了鄭爽偽造機票報銷、在超市喝東西不結帳等行為,這些事情又是否觸及到了法律紅線呢?

封躍平律師表示:「看鄭爽以什麼樣的方式去偽造報銷,如果這個機票從頭到尾都是假的,連印章都是自己私刻的,那事情就大了,可能會構成單獨的罪名;如果只是去買了一張發票抵稅,或者P了一個購買截圖,那麼事情就不會太大。」

「至於鄭爽在超市喝完東西不結帳就走了的行為,可以理解為盜竊行為是偷竊行為,不改變性質,只是可能金額小,不構成刑事責任。」

無論鄭爽是否真的偷稅漏稅,她和張恆從你儂我儂到接連對簿公堂,兩人昔日的情誼早已煙消雲散,這一場持續數月的「戰爭」不知何時才可以停下……

責任編輯: 趙麗  來源:網易娛樂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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