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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時期的下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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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話說得好,人分三六九等,說明人可能還是有個高低上下的差別。但是何為上等、何為下等,標準是什麼?每個人心裡那桿秤恐怕不盡相同。

翻看民國的報紙,可以看到很多關於上中下等人的議論,判別的標準五花八門,非要概括歸類的話,大致有衣食住行、思維認知和道德觀念幾個方面。

衣食住行的內容最豐富,如上等人熱衷穿長衫,下等人為便於勞動多穿短衣。畫家陳乃超為了涼快穿著白紡綢的短衫出門,進了一棟大廈的電梯,操作工竟視而不見,及待其他衣冠楚楚人士進入,才啟動電梯上下運行。陳畫家受到嚴重傷害,專門撰文《穿短衣的反響》對此進行評論,稱自己平時穿長衫來到此處,不論有沒有乘客,電梯都是扶搖直上,這一次穿了短衣,「那司機者便將眼睛放在額上」,並進一步概括「上海人是看不起穿短衣的,以為是下等人」。

其他文人亦有此類呼聲,在報紙上呼籲「下等人其階級果然分別在長衣和短衣麼?」並開門見山指出,若是有人格,就是穿短衣恐亦無傷大雅,若毫無人格,即使衣服十二分漂亮二十分道地,總是「下作」。

好在風水輪流轉,隨著西風東漸,西裝革履又把長衫打得滿地找牙,取而代之成為上等人的標配服飾。

吃的方面更加明顯。上等人吃白米,下等人吃高粱,上等人的零食里有巧克力冰淇淋,下等人撈到西瓜吃都不容易。然而,即使下等人在食物上幾乎沒什麼選擇空間,仍被貼上「下等人大都貪吃」「貪吃懶做」「腦滿腸肥」的標籤,甚至將貪吃作為決定下等人命運的決定性原因,並據此提出了「爐火論」,該理論將胃口比作爐子,稱適當加入燃料則爐火旺盛,若將大量燃料傾入,爐火便壓熄了,藉此批判下等人之所以下等,就是源於「亂吃多吃」,搞亂了頭腦。

在住的方面,有篇題為《都市中的遊牧生活》文章,用艷羨的語言描述上等人「住的是前有花園,後有草地的大洋房」,此外還有飯店、姨太太的公館、舞廳。中等人則住在房屋、曬台、弄中、旅館裡。至於下等人,夏天棲身小菜場、冬天躲在弄堂口,此外還有粥店、老虎店(開水鋪)、鴉片館、小客棧等等,雖然選擇很多,但顯然是一蟹不如一蟹,度日如年。

交通方式上,汽車自不必說是上等人的座駕。但公共電車也分等級,坐頭等車廂的是上等人,乘三等車廂的是下等人。由此出現了極為奇怪的現象——縱使頭等車廂里的人滿得像罐頭,這些「上等人」也要咬牙堅持,死活不願移步到寬鬆的三等車廂。

以認知和反省能力為標準的觀點較為客觀。如1948年5月,《申報》的自由談欄目,探討上等人和下等人的分別,認為「不是因地位的高低,亦不是因職業的不同,而應當用他們反省的程度為標準」,稱「所謂反省,就是回憶過去的行為而辨別他們的是非善惡」。能夠勤於反省自新,就是上等人,沉溺於現狀不思反省進取,則是下等人。也有一些悲觀的觀點,如編劇蔡楚生的劇作《王老五》,用貧窮、頑強、有著阿Q的氣質來定義下等人,描述下等人在極其困苦的境遇中掙扎著,希望生活安定,而結果卻大抵在生活壓迫與時代苦難中悄悄地死去。

最為一致的判決標准應數道德觀念。1939年,汪精衛媚日投降,其言行遭到媒體界猛烈炮轟,罵其「背叛人民」,稱其行動無恥、罪無可逭,是「漢奸」和「下等人」。

縱然人們在以吃穿用度為標準來定義人等上會存在分歧,但稱呼賣國賊為下等人想必是全票通過。即便有反對的聲音,肯定是嫌唾罵的還不夠痛快。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博客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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