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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曉農:「國家安全」可剝奪私人財產?想起當年槍決上海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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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國安法入人以罪,本系北京定調、港府執行。至於何人被北京盯住,港府其實無權過問。如此就必須關心一個問題,北京究竟可能把國安法擴大到什麼程度?在這方面,港人可能未充份關注全國人大常委會去年的國防法修法事件。國防法之修改,似乎與香港無直接關係,但劃定了香港國安法在經濟層面可能擴大的範圍,那就是,香港國安法未來可能擴展到與北京的「經濟發展」算盤相關的任何領域。

香港保全局最近凍結了黎智英的部分財產,林鄭月娥也代北京發聲,認為此舉「鞏固香港金融中心地位」。林鄭的代言把問題的性質說反了,此舉實際上是一個具指標意義的訊號,標誌著從此香港改變了私有財產不可侵犯的傳統法律,開啟了以國安法剝奪私人財產的進程。

國安法是北京擬定的法律,著眼之處並非香港,而是北京的考量。什麼是國家安全?並非指香港的市面或輿論本身有所謂的安全問題,而是指任何讓北京覺得不安全而又與香港有關的事項。香港保全局表示,根據國安法43條實施細則之附表三,保全局局長懷疑某人所持有的任何財產屬於入罪相關財產,可指示警務人員撿取該財產。

眾所周知,以國安法入人以罪,本系北京定調、港府執行。至於何人被北京盯住,港府其實無權過問。如此就必須關心一個問題,北京究竟可能把國安法擴大到什麼程度?在這方面,港人可能未充份關注全國人大常委會去年的國防法修法事件。國防法之修改,似乎與香港無直接關係,但劃定了香港國安法在經濟層面可能擴大的範圍,那就是,香港國安法未來可能擴展到與北京的「經濟發展」算盤相關的任何領域。

全國人大常委會去年10月13日審議國務院、中央軍委提出的國防法修訂草案,對原有的12章70條作了大修訂,特別是加入「發展利益遭受威脅時」要實行戰爭總動員或局部動員。所謂的戰爭總動員,通常包括擴大兵源、徵召退伍軍人重回軍隊服役,把民用經濟部分轉變成為軍用,限制民用消費品和民用工業品的供應,以及強制私人為戰爭捐款、或以不願為軍事目的獻金為由而沒收財產。

上世紀中葉,韓戰爆發後,中共在全國掀起捐款助戰的浪潮,要求工商界和民眾捐款購買戰鬥機。據香港中大中國研究服務中心網站上的文章披露,共軍一軍需官到上海大康藥房數次強行索取五億人民幣(當時幣值)的藥品及醫療器械,所欠款項拒不支付。該藥房老闆王康年不堪勒索,不肯再賒帳,遂遭當局逮捕,編織罪名將其槍決。這是中共建政後的歷史記錄之一。

國防法或擴大至港

中共此次修改國防法,把當局的經濟需要(即官媒說的政權「發展利益」)列為戰爭總動員的理由。其含義是,哪怕並未遇到真正的外來軍事威脅,只要經濟發展遇到麻煩,它就可能發動戰爭。換言之,中共對外戰爭的開戰條件已擴展到無窮大,隨便一個說法都可輕易地和「發展利益」掛上鉤,然後被拿來作為開戰的理由。

而此種可引發對外開戰的「發展利益」,顯然等同於香港國安法當中的「國家安全」。國防法的修改,事實上已把中共本身的經濟需要列入其國家安全的範圍;只要中共覺得其政權有經濟需要,便與國家安全有關。而以香港國安法此次凍結私人財產之舉措為例,港人的私人財產均在國家安全的陰影之下。

即便中共未來不發動對外戰爭,其內政方面亦會有種種無窮無盡的經濟需要,而大陸企業家和港人便成了「羔羊」。阿里巴巴旗下的螞蟻金融服務集團的上市被北京叫停之後,馬雲遭遇一連串整肅和打擊,背後正是北京當局的經濟需要。

中共的經濟和政治需要永無止境,港府執行國安法既如林鄭月娥所言,「非常認真、非常嚴謹」,則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是弱是強,不言而喻。

責任編輯: 江一  來源:蘋果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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