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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年階下囚的內蒙古廣播電視台長趙春濤

參與迫害法輪功的文宣官員厄運連連。(pixabay)

內蒙古廣播電視台台長趙春濤於2019年11月30日以受賄罪、故意傷害罪、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被判有期徒刑18年,並處罰金50萬元。本文梳理部分趙春濤除以上罪行之外,還犯下哪些不會被中共報導的罪行。

1999年7月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時,趙春濤任內蒙古電視台副台長,利用廣播電視直播、轉播新華社、中央廣播電視台誹謗法輪功的節目,並配合中央電視台,拍攝誣衊法輪功的視頻,對法輪功進行妖魔化宣傳,毒害世人。

趙春濤

趙春濤,男,漢族,1962年2月出生,內蒙古涼城縣人。自1997年6月,先後任內蒙古電視台副台長、台長;自2014年1月,任內蒙古自治區廣播電影電視局黨委書記、台長(正廳級)。

播放非法逮捕法輪功學員趙淑貞的通緝令

內蒙古電視台曾播放非法逮捕法輪功學員趙淑貞的A級通緝令。趙春濤是主要責任人,以配合政法委、「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迫害法輪功學員。

趙淑貞,原北京市石景山區某律師事務所律師,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原籍內蒙古赤峰,出身書香門第,她的父母和姐姐弟弟生活在赤峰市。

1999年「7‧20」之前,她和父母、兩個姐姐、兩個弟弟及弟媳等人都修煉法輪功,全家人健康、愉快。「7‧20」之後,全家多人遭綁架、關押、勞教、判刑、酷刑摧殘。

趙淑貞因不放棄信仰於2000年被北京東城區景山派出所警察強制驅逐出北京,回到老家赤峰。她剛下火車就被當地警察招去審問,之後被迫流離失所。

因牽連到赤峰一法輪功學員的冤案,內蒙警方將趙淑貞視為「大案」人物,對其發布A級通緝令,在內蒙古電視台播放,併到其所有的親戚家非法搜捕。

後來,趙淑貞被非法判刑3年,關押在看守所、內蒙古女子監獄和監獄醫院;曾遭受戴大腳鐐、戴地環銬、關鐵籠子、野蠻灌食等迫害。

出獄後,她在北京又兩次遭綁架、非法拘留,導致她丈夫與她離婚,幼小的孩子一度失學、流離失所。

製造詆毀法輪功的假新聞欺騙民眾

內蒙古電視台為中共掩蓋迫害真相,製造「轉化率百分之百」的虛假報導,欺騙民眾(「轉化」: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

據明慧網2004年6月5日報導,2001年7月20日,內蒙古司法局人員來到圖牧吉勞教所開會。當時有幾位法輪功學員因堅持煉功正被銬在床上。

勞教所威脅法輪功學員不許在會上發言,還讓一些在押人員冒充法輪功學員參加會議。會場上戒備森嚴,不時傳出電棍的吱吱放電聲。

當攝影頭轉向法輪功學員時,記者馬上移開鏡頭,而那些冒充法輪功學員的在押人員使勁鼓掌捧場。隨後內蒙古廣播電視台播放虛假報導,說圖牧吉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轉化率百分之百」。

事後,法輪功學員對此事極力抗議,寫信反映。勞教所自知理虧,不做任何答覆。後來,當法輪功學員要求煉功時,勞教所將他們24小時單手銬在床上。二中隊的8名法輪功學員被銬了一個多月。

誹謗法輪功文宣官員遭厄運

自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各省市地區文宣部門成了迫害法輪功的工具,編造謊言、煽動仇恨。不少參與其中的宣傳官員厄運連連。例如:

李東生,2000年7月,出任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副局長;2002年5月,被江澤民提升為中共中央宣傳部副部長;2016年1月12日,因受賄案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沒收非法所得100萬元。

陳虻,原央視新聞評論部副主任、央視「東方時空」的主管,編導「天安門自焚偽案」,2008年初患上胃癌肝癌,在經歷9個月的折磨後,2008年12月23日,在北京腫瘤醫院死亡,年僅47歲。

原新華社社長田聰明病亡,任職期間,參與迫害刊登誣衊法輪功的文章,誤導民眾掀起對法輪功的仇恨。僅2000年1月至2003年10月,新華網對法輪功的詆毀文章達522篇之多。

責任編輯: 李韻  來源: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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