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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州長庫默會被彈劾嗎?彈劾流程介紹

圖為紐約州議會大廈內的州眾議會大廳。圖片攝於2008年3月16日。

紐約州總檢察長詹樂霞(Letitia James)3日發布一份165頁的調查報告,其中得出結論,庫默不恰當地騷擾11名女士,違反聯邦法和州法;州長庫默當天透過預錄的視頻發表聲明,否認有任何不當行為。

《紐約郵報》4日報導,獲得消息人士透露,州眾議會可能在8月底之前起草彈劾庫默的條款;就目前形勢來看,紐約州眾議會表態庫默應辭職下台的議員人數,已達到通過彈劾所需的票數。

州眾議會彈劾流程

根據州法,150名州眾議員組成的州眾議會,至少需要超過一半議員(76票)投贊成票,才算通過彈劾案。

美聯社報導,150名州眾議員中,至少有86名議員公開表示或向美聯社透露,如果庫默不引咎辭職,贊成啟動彈劾程序。

根據州法,眾議會表決通過彈劾庫默後,庫默將暫時被停職(Suspension from office),將權力移交給副州長,而現任副州長霍楚(Kathy Hochul)將立即成為代理州長,而庫默將等待州參議會對他的審判結果。

州參議會彈劾流程

州眾議會通過彈劾後,按照類似彈劾美國總統的模式,隨即將彈劾條款送交由紐約州參議會和州上訴法院的7名法官組成的彈劾法庭(impeachment court)進行審判,投票表決。

不過根據州法,紐約州參議會多數黨領袖考辛斯(Andrea Stewart-Cousins)被排除在彈劾法庭,因為如果州長庫默被免職,現任副州長霍楚成為代理州長,州參議會多數黨領袖考辛斯將成為代理副州長,由於存在利益衝突,因此州法禁止州參議會多數黨領袖投票。

因此彈劾法庭就剩下由62名州參議員和州上訴法院7名法官進行投票,至少需要69票中的46票(三分之二),才能判定庫默有罪,而對庫默的懲罰僅限於免職。此外,彈劾法庭還可以判定取消庫默未來擔任州府公職的資格。

彈劾法庭必須在60天內就相關證據、報告等,對庫默進行審判,並且在預定出庭日至少20天前通知庫默。

彈劾和定罪的可能性有多大?

紐約州眾議會包括106名民主黨人、43名共和黨人和1名獨立黨派人士。鑑於州眾議會多數議員皆同意彈劾,通過概率高。

彈劾法庭的62名州參議員中,20名共和黨人,42名民主黨人。州上訴法院的7名法官也有投票權,值得注意的是,包含紐約州上訴法院首席法官迪菲爾(Janet DiFiore)在內的7名法官都是由庫默任命的。然而鑑於輿論情勢,7名法官並不一定會站在庫默這一邊。

然而,如果彈劾法庭投票表決未超過三分之二,庫默將判定無罪,重返州長職位。如果庫默被彈劾法庭判定有罪,霍楚將擔任完庫默的剩餘任期至2022年底結束。

目前紐約州歷史上,只有蘇爾策(William Sulzer)是唯一被彈劾的紐約州長,他於1913年被州議會彈劾下台,不過他去職數個月後,就當選州眾議員。◇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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