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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敏郡主:嫖個娼公告天下,買個官秘而不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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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信陽市政法委原書記、警局原局長李長根因受賄(折合人民幣630.95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

李長根在河南公安系統任職多年,曾擔任信陽市副市長、警局長、信陽市政法委書記等職務。2014年11月被查。

財新網對判決書進行疏理後,得出一份行賄者名單。

行賄者多為信陽市公安系統官員,主要是各分局的局長、政委、支隊長等中層警官,為謀求工作和職務晉升上的便利而向李長根行賄。

在判決書中,以「李某1」「呂某」等形式隱去了相關涉案人員的名字。

但這份行賄名單還是被前媒體人何光偉發現了其中的一些蹊蹺。

何光偉曾經在《時代周報》幹過多年的調查記者。信陽是何光偉的家鄉,利用這個便利,何光偉根據判決書上的職務等信息「破譯」了大量涉案人員的名字。

但讓何光偉驚奇的是,他發現不少涉案人員仍在信陽公安系統任職,這令他非常憤慨。

隨後,何光偉向信陽市有關部門申請政府信息公開,要求公布李長根案判決書中提及的買官者姓名、處理結果,以及仍在信陽市公安系統任職的法律依據。

被拒絕。

為什麼不公開?

信陽市委宣傳部的一位負責人曾在接受媒體採訪時稱,當年對31名行賄人員採取了措施不一的處分,但具體處分情況,因為「是內部機密文件,不便對外公開」。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47804720841649439&wfr=spider&for=pc

何光偉不服,開始訴訟。

信陽市溮河區人民法院審理後,駁回何光偉的訴訟請求。

何光偉繼續上訴。

2020年7月30日,信陽中院作出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經過一審二審以後,何光偉要求公開買官者姓名的訴訟請求,被法院駁回。

當年向李長根買官的人,姓甚名誰,仍然是一種秘而不宣的狀態。

這幾天,一個鋼琴家嫖娼的事情,幾乎人盡皆知,作品被下架,被音協除名,各大媒體也是連鋪天蓋地的報導。

從媒體的報導來看,這個嫖娼的性質非常嚴重,已經到了「不可活」的程度了。

當然,明星的社會影響力很大,他們嫖娼的社會危害性很大,因此應該通報,讓更多人知曉。

而且,明星做為公眾人物,更應嚴於律己,他們在違法後被輿論遣責,也是咎由自取。

但是,買官的社會危害性,可一點也不比明星嫖娼的危害性小,甚至更大。

嫖娼是用錢買性,買官是用錢買權。公職人員的買官賣官,直接危害的是社會的公平正義。

警方通報鋼琴家嫖娼時,用的是李某迪,媒體報導時便直呼其名。但是在報導公職人員買官時,媒體就很謹慎,用的都是李某、楊某,為什麼不能同等對待,直接點出買官者的姓名呢?

鋼琴家的嫖娼,是「視國法為無物」「突破底線」「自作孽不可活」。

那公職人員的買官,是不是在「視國法為無物」「突破底線」「自作孽不可活」?

鋼琴家嫖娼以後,作品下架,被「從業抵制」,為什麼買官者可以繼續在地方擔任公職?

明星的嫖娼公告天下,公職人員的買官為什麼要秘而不宣呢?

這,確實讓人看不懂。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玖奌雜貨店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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