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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邊的西塞羅:公民正當防衛,拜登你「憤怒」個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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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拜登這樣的政客,面對「黑命貴」的這種過分訴求的態度,則是綏靖甚至討好的——什麼叫「我支持大陪審團的決定,但我憤怒而擔憂?」拜登真是說話的高手,一句便宜話占了兩個政治正確:司法獨立我不敢干預,但黑人的選票我也要拿著。 所以,在激進黑人民權組織和拜登這種政客的沆瀣一氣中,曾經保衛美國社會秩序的法律秩序正在加速崩解。1992年以後,警察開始不敢執法了,如今唯一還在堅守的,恐怕就只有陪審團和里騰豪斯們手裡的槍了。

美式「按鬧分配」,是怎麼走火入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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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支持大陪審團的決定,但他們的判決讓包括我在內的許多美國人感到憤怒和擔憂。」19日,在基諾沙市槍擊案宣判之後,美國總統拜登做了上述的表述。

美國當地時間11月19日,威斯康星州基諾沙縣巡迴法院作出判決,宣布去年8月基諾沙市槍擊案嫌疑人凱爾·里滕豪斯無罪,並將其當庭釋放。

最近這段時間以來,美國人對這個年僅17歲的少年究竟該怎麼判的問題,確實吵翻了天。

而事情的原委,其實要從去年講起。

2020年8月,威斯康星州基諾沙市警方在逮捕黑人男子布萊克時遭到拒捕。後者拿出了一把匕首向警方揮舞,警察於是朝他連開數槍,導致他中槍癱瘓。

由於此事剛好發生在「佛洛依德案」之後不久,又趕上川普和拜登競爭最激烈的大選期間,此事很自然的被「BLM(黑命貴)」運動者拿來炒作,並在當地引發了大規糢打砸搶騷亂。

於是,一個名為「基諾沙市守護者」的臉書帳號發了一則帖子,詢問「有沒有愛國者願意拿起武器保護我們的城市免受這些邪惡的暴徒侵害?」

在英語中,「愛國者」(patriot)是個十分特殊的詞彙,它特指那些願意為公眾利益而服務的人。

這個號召確實起到了作用,第二個抗議的晚上,大街上除了大批借著騷亂打砸搶燒的人,還來了很多持槍自願來守護秩序的「patriot」。對其中就包括了17歲的里騰豪斯。

里騰豪斯的志願工作還包括清除塗鴉。

而與里騰豪斯不同,數小時後被他擊斃的「受害者」之一約瑟夫·羅森鮑姆是另外一種人。

他其實既不屬於BLM支持者,也不屬於「patriot」。他是個無家可歸者。

18歲時他因為性侵了好心收養他的養父母的兒子而被判14年監禁。出獄後認識了個女友,但對方很快因為受不了他的暴力而躲到了基諾沙,這傢伙尾隨而至,在這裡過著一三五糾纏女友,二四六街溜子,星期天去超市零元購的生活。

或者,說的簡單些,與人種無關,這就是個人渣。

當天,在市中心的羅森鮑姆正巧趕上了這場暴亂。雖然羅森鮑姆此前毫無與黑人兄弟的「階級感情」。但本著「重在參與」的精神,當天,他很迅速加入到了打砸搶燒的行列中。

在一個街角,他正巧碰上了里騰豪斯,後者帶了一個醫藥包,正在尋找和幫助受傷的人。荷爾蒙爆棚的羅森鮑姆立刻沖了上去,一邊跑一邊向這少年扔東西,他身後還有人開了槍(這讓里滕豪斯誤認為他是持槍者)。驚慌失措的里騰豪斯跑進一堆停著的汽車中,然後轉身,朝羅森鮑姆開了四槍。後者應聲倒地。

更多的暴亂者隨後追了上來,有人將里騰豪斯一腳踹翻,並用滑板猛擊他的後腦,往死里打。

里騰豪斯被迫再開一槍,又一條人命。

隨後,世界就清淨了,暴亂者們一鬨而散。

感謝技術的進步,里滕豪斯從遭遇歹徒圍攻到奮起反擊的過程中都有錄影做充分記錄,故案情還是比較清晰的。里滕豪斯在案發第一時間也向警方自首,警方都拒絕收押。

只不過,事發於大選之年,很多案件以外的力量迅速介入並進行了操弄。最終,迫於壓力,檢方還是在事後逮捕了這個男孩。並指控他犯有包括一級謀殺在內的六項罪名,如果這些罪名都成立,很可能導致這位少年一生都在監獄中度過。

其實該案無論從哪個方面看,都是一起明顯的「正當防衛案件」——錄影顯示,里騰豪斯在遭遇羅森鮑姆的第一時間,沒有選擇馬上開槍,而是選擇了逃跑,他已經履行了正當防衛所必備的「避讓原則」要件了。是羅森鮑姆們不知死活的追打了上去,而這幫人也都沒有客氣,無論是鳴槍還是之後的圍毆,都是衝著要這年輕人的命去的。

在這種情況下,只要是個正常人,知道自己手裡拿的東西是槍而不是燒火棍,恐怕都會毫不猶豫開槍。

就像川普事後向里滕豪斯發去的賀電說的那樣:「如果這都不算「正當防衛」,那什麼都不算了。」

但激進的美國左派們,顯然不是這樣看待問題的——甭管羅森鮑姆們當時是不是在打砸搶燒,也甭管他們參與的是不是真正的「黑命貴運動」。他們的血是為黑人而流的!所以他們就有理!朝他們開槍的人都有罪!

於是該案發生後,美國一些政界(尤其是民主黨)人士對此案表達了令人難以理解的態度。更有激進的「黑命貴」(BLM)組織人士公開放話威脅:如果里滕豪斯被無罪釋放,他們將「血洗」基諾沙市。

故事發展到這裡,其實就已經完全超出了正常案件的範疇了。

幸好,審理該案的陪審團們,還能嚴守中立客觀的態度。公正的判決了里騰豪斯無罪。守住了美國法律的最後一條線。如若不然,下次再有人喊著「黑命貴」之類的口號上街行兇,美國人恐怕就真不知道該怎麼制止這幫趁火打劫的玩意兒了。

2

但是,此案最d引人思考的是,為什麼號稱尊重司法的美國,會出現下至「黑命貴」民間組織、上至總統,一起無視法律和基本的常識,公然對司法說三道四的現象呢?

此事的淵源,我覺得還要從30年前講起。

1991年,美國洛杉磯發生了轟動一時的羅德尼·金案,身高1.88米、體狀如牛的黑人混混羅德尼·金酒後超速駕車被警方追捕,而他因為正在假釋期,被追上後依然暴力拒捕,結果換來的四名警員的一通好打。

我總覺得,這位羅德尼·金倒算是約瑟夫·羅森鮑姆異父異母的親兄弟。

本來案件到此為止本也沒什麼,但不巧的是四名警員「暴力執法」的視頻,被附近的一名公司經理錄了下來,並迅速被炒作為了種族歧視問題。加州檢方迫於壓力,起訴了這四名警員。

但是案子交到陪審團那裡,情況跟基諾沙市槍擊案是非常相似的,陪審團在了解了整個案件的前因後果之後,覺得警方的處理並無什麼不妥之處,羅德尼·金暴力拒捕在前,警方掏出警棍教訓他在後,其中並沒有種族歧視的因素作祟——事實上,如果金不是因為有黑人這個身份做護身符,如果不是洛杉磯本就是種族問題的敏感之地。按照美國警方執法的「生猛」習慣,他被當場擊斃都是有可能的。

於是該案一審,四名警官被判無罪。

但是這個結果公布之後,黑人們立馬不幹了——憑什麼白人掃黑人無罪?暴力執法你有理啊?對警官有利的證據我們不聽!我們要正義,屬於黑人的正義!沒有正義就沒有和平!(No justice, no peace!)

話說的很正義,但你看看他們幹的都是什麼?

在1992年,美國洛杉磯掀起了該市100多年來規糢最大的一場騷亂,黑人暴徒在本地黑幫的組織下在街頭聚集,對路過的白人和其他人種拳打腳踢,看到警察不敢管(誰敢啊,管了要吃官司)。他們開始用石頭和棍子破壞汽車,砸爛商鋪大門,衝進去大肆搶掠,見什麼搶什麼,搬不動的就放把火燒掉,洛杉磯一時到處火光沖天。

據統計,騷亂中洛杉磯發生了916起火災,消防員根本救不過來。

最後整個城市的治安都癱瘓了,暴徒們直接衝到醫院和消防局去搶劫、放火,甚至圍攻了洛杉磯警署。

而當地的警察也不敢管:揍一個黑人都鬧成這樣的了,真要打死打傷幾個,那豈不是火上澆油?

警察說:我現在寧願回越南戰場上,至少那裡,我還可以開槍。

而暴亂發展到後期,已經不再打「種族平權」的名號,一些老實謀生的黑人店主也遭到了「同胞」們的洗劫,一些黑人在被同胞搶了之後為了「回本」也不得不加入了搶劫的隊伍,而城中人數占大頭的拉丁裔看到黑人們大發橫財,心想「和尚摸得我為啥摸不得?」也紛紛加入了零元購的隊伍。

當時也正好趕上美國的大選年,時任美國總統的老布希面臨一個選擇:他到底要不要動用「平叛法案」鎮壓這場騷亂,如果用了,那麼騷亂可以平息,但民主黨一定會藉機炒作,批評他「種族主義」,這樣他的選情就更不妙了。

萬幸的是,老布希最後還是做了個苦澀卻正確的決定:援引《平叛法令》,動用軍隊平復亂局。

但老布希為此付出的代價也是巨大的,他在當年的大選中失去了所有黑人和白人左翼的選票,敗給了柯林頓

轉過年來的1993年4月,在服軟的老布希和春風得意的柯林頓的親自「關懷」下。聯邦地區法院小陪審團做出完全不同的裁決,4名警察中的兩名被裁定有罪並被判刑,另外兩名警察則被無罪開釋。

其實這都不重要的了,被卷進這場官司而四人此時都已經丟了工作,並因為漫長的審訊和高額的律師費而身敗名裂、傾家蕩產。

與他們命運剛好相反的,是羅德尼·金,他在民事賠償案中勝訴,獲得了總額高達380萬美元的傷害賠償,搖身一變成為了百萬富翁,過上了紙醉金迷,窮奢極欲的生活。

但命運最終也沒有饒得了這人。幾年後,他被發現死在了自己豪宅的泳池中,死因是吸毒過量後的溺水身亡。

只能說,這真是天道好還。

3

而與幾個當事人的命運相比,發生更大轉折的,是美國在處理類似案件中的邏輯——警察們對待黑人犯罪開始變得越發畏首畏尾,而黑人民權組織則看到了一條干預司法的路徑:只要我們敢鬧,法律就會按照我們的意思來判。

幾年後的辛普森殺妻案中,這種司法上的傾斜,就得到了第一次顯現。

實際上,從1992年的洛杉磯暴亂,到辛普森案,再到去年的弗洛伊德案,美國黑人民權組織對這個邏輯的運用變得越來越熟練——涉「黑」案件必須按照我們的意思來判,如果不合意,我們就掀桌子不玩了。弟兄們,上街搶他丫的。

這個原則被形象的總結為「No justice, no peace!」

而說的更形象些,就是:不合我的心意,我就耍無賴,反正光腳的不怕穿鞋的,看誰能鬧過誰。

是的,眼下美國黑白種族博弈的本質。其實就是這種美式「按鬧分配」。

而這一招是白人上層最害怕的,因為一旦亂子鬧起來,富人們受損最嚴重,1992年洛杉磯的騷亂嚇走了當地富人們的半條命。

於是他們想到的辦法,就是給黑人讓利:給你們從教育、醫療、社會福利到司法的一切傾斜,你們別把亂子鬧大就行。

這麼一搞,吃虧的是中下層的白人以及其他安分守己的族群。因為只要不出大騷亂,黑人搞「零元購」是搶不到治安良好的富人區的。

求求你們,別鬧,一切好說。

這就是美國民主黨為代表的富裕白人左派與黑人「民權組織」之間達成的「按鬧分配」的利益共識。

在這個共識體系下,最吃虧的是誰呢?當然既不是富人也不是流氓無產者,而是老實本分的非流氓中下階層。拜登政府希望他們越沒有自衛能力越好,因為他們就是白人上層祭獻給流氓無產者的祭品。

而在此次的基諾沙市槍擊案,我們分明看到了這種「按鬧分配」在向進階化發展:

里騰豪斯所打死那兩個襲擊他的暴徒,其實都不是黑人,也沒有什麼種族平權的偉大理想,他們只是想借著騷亂名義參與一波打砸搶的白人社會渣滓。

但對於這種人,「黑命貴」運動組織者的態度,是宛如黑社會大哥一般的:只要報我名字,我就幫你們出頭——反正不就是鬧唄,對我們來說是無成本的,再以此為藉口,讓兄弟們上街零元購一波。

而拜登這樣的政客,面對「黑命貴」的這種過分訴求的態度,則是綏靖甚至討好的——什麼叫「我支持大陪審團的決定,但我憤怒而擔憂?」拜登真是說話的高手,一句便宜話占了兩個政治正確:司法獨立我不敢干預,但黑人的選票我也要拿著。

所以,在激進黑人民權組織和拜登這種政客的沆瀣一氣中,曾經保衛美國社會秩序的法律秩序正在加速崩解。1992年以後,警察開始不敢執法了,如今唯一還在堅守的,恐怕就只有陪審團和里騰豪斯們手裡的槍了。

實際上,在1992年的洛杉磯騷亂中,當警察面對暴徒不敢開槍時,「里騰豪斯」們的槍就曾救了不少人一命。

當時的亞裔處在美國種族鄙視鏈的底部,在黑人眼中都是一些行走的錢包,騷亂發生後,黑人很快席捲了亞裔聚居的區域。

但在這裡他們碰上了一批硬茬子。

當時住在洛杉磯韓國城裡的韓國人,很多是參加過越戰和北朝鮮戰爭的韓國軍人,戰爭結束後隨美軍移民到了美國,擁槍率和戰術素養高的驚人。面對暴徒襲擊,他們很快組建了自衛組織,面對敢衝擊其社區的黑人暴徒子彈伺候之。

果然,黑人黑幫進行了兩撥衝擊,丟下了50具屍體,看見韓國人這麼硬茬,也就不敢再沖了——何必呢,說到底什麼平全部平權?俺們只為求財,犯不上玩命。去搶隔壁更老實、也沒槍的華人們吧。

當然,現在想來,這幫韓國人也應該感謝他們沒有生在30年後,沒有活在如今這個被已經魔怔的黑人民權運動和自私而糊塗的拜登總統所統御的美國。

否則,打死打傷了這麼多黑人大爺本尊,你們這些黃種人還想不吃官司?做夢去吧!

拜登:得罪了黑命貴還想跑?

拜登總統說他為判決結果而感到「憤怒和擔憂」,我不知他在憤怒和擔憂什麼。

是不是憤怒和擔憂於美國還沒有被建成一個黑人以及依附他們的白左可以肆意打砸搶燒,而其他膚色的人連保衛一下自己私產和社區都要被控「蓄意謀殺」的「黑命貴」社會呢?

也許吧,至少看著像。

但我所知道的是,在這些唯利是圖的政客和那些只想搶一波(無論膚色)的流氓無產者的共同推動下,美國這個國家正在日益變成一個不再以法律和平等契約為準繩,而是看各種族、各群體誰更能鬧,誰就有理的「按鬧治國」的社會。

上周五,里滕豪斯用他的槍,陪審團的女士們先生們用他們的判決,把這個趨勢稍微擋了一擋。

但這一擋,又能支撐多久呢?美國乃至整個世界,距離「我是流氓我有理」的深淵還有多遠。

參考1992年的那個先例,我不抱樂觀的期望。

川普和里滕豪斯的支持者們一直在用「patriot」(愛國者)這個詞在形容這個小伙子。而提到「patriot」(愛國者),我想起了堅持要把擁槍寫進憲法的美國總統傑斐遜的那句名言:

The tree of liberty must from time to time be refreshed with the blood of patriots and tyrants.

自由之樹,必以愛國者和暴君的鮮血來澆灌,才可永保長青。

願每個民族,都能有尊重私產而又熱心公益的patriot們。

願他們手中的自由之槍永不滑落。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海邊的西塞羅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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